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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1 04:51:23| 人氣1,7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麻煩叫我Dancing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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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興趣而工作,
這場街舞大賽可以堪稱我人生裡頗為自豪的一次經典代表作。

其實這件事原本是根本與我無關的。
由於我前公司同事的一個飲料客戶想辦全國街舞大賽,而他們對街舞的生態完全不了,平常更是文靜的連Party或舞會等類似的活動都甚少參加。不要說是想在短時間內打進現今的嘻哈界了,我看他們光是要分辨Locking或Popping(註一:以上兩個單字是街舞界專有名詞),就得花上兩年。


沒吃過豬肉也就算了,連豬走路,他們都沒看過,真是的,也難怪他們沒發現自己有多lucky,七年前那個在江湖上聲名遠播,舞林界流傳已久的「動感嘻哈‧街舞皇后」恰巧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吶!

好吧,看他們急的像熱鍋螞蟻半天摸不著頭緒,我索性厚臉皮向他們透露本人就是街舞界老前輩的事實,熱心的教導他們嘻哈的真諦,順便不惜血本把往昔在舞林上的好友都挖出來請他們傾囊相授、拔刀相助,沒想到那個飲料廠商有一天就忽然開竅把我請來當這次街舞大賽的總召兼藝術總監了,呵。

大家知道學生是最難搞的,跳街舞的學生,那更是難搞中的難搞。
客戶把總召的重責大任丟給我就丟對了,真是董仔英明!


唉壓,我這個人最討厭說大話了,
現在,就讓我鄭重介紹一下 ☆ 動感嘻哈‧街舞皇后 ☆ 的來歷。

雖然我五歲時就跟高凌風同台跳過「南海姑娘」,
真正開始練舞,是從國二的時候。

還記得國中時最喜歡和崇拜瑪丹娜的死黨一起跑舞廳,因為那時有「學生之夜」平日不用門票,我們為了運動一星期最少跑三次跑遍了中壢桃園大大小小的舞廳。
(現在,大家終於能體諒我涉世不深時曾留過檳榔妹頭的苦衷了吧)


什麼?你說你也是MOS和LUXY的常客?
姊姊出來混的時候你們可都還是藍色小精靈的影迷勒。

我還記得那年代很流行【排舞】,也就是在舞技好的圍一圈ㄍㄚˋ完舞後舞廳裡的人都會排排站一起學ㄍㄚˋ贏的那組跳同樣的舞步。為了出風頭,我和死黨總是會在我家廚房一起唸書到半夜後,挪出半小時偷偷練好MV裡的新動作,準備隔天放學就去ㄍㄚˋ舞。(別忘了,那時是可是要聯考的,不過因為晚上要ㄍㄚˋ舞,我和死黨唸書時都特別的專心有效率,免得沒空套招到了舞廳會被別隊給比下去。)

由於國中時培養了對跳舞的熱情,一上高中時,我想都沒想,就加入了舞蹈社。當時敝校的舞蹈社可是赫赫有名,要入社還要考試的喔!(考進去才發現賣點是民族芭蕾和一次轉十圈的職業級爵士舞蹈。)

大家記不記得以前每年的國慶日都會有人在總統府前大跳彩帶舞?
對啦,那個職業團體就是敝社。

很無奈的,當時喜歡露乳的麥可妹正是當紅炸子雞,既然在舞蹈社了,怎麼可以不練熱舞呢?說也神奇,當時我正好有一位同班同學她是從國中時就在混KISS的(註二:她就是NY風騷記者Sherry啦),還記得新生訓練第一天我們就相談甚歡約好星期六放學要一起去「米其星」--當時西門町最紅的學生舞廳,也就是這樣,我們總是在練爵士的空檔偷偷討論街舞的新招數,更常常一起約到Sherry家看麥可傑克森、麥可妹、寶拉阿不杜的錄影帶練到半夜。也因此,常常在編排表演時偷偷加入街舞小動作,也更趁機偷偷教導其他社員推廣街舞文化的我們成了上流芭蕾舞派學姐的眼中釘。(在那個民風純樸的年代,街舞和混太妹、吸安差不多是同義詞。)

很令人欣慰的是,當時我們這幾個叛逆的頭兒,現在一個是NY的職業舞者,一個在教佛朗明哥,Sherry和我則是帶領了台灣的街舞界跨向新里程。開玩笑,要不是我們,現在街舞界哪來這麼多女生跳New Jazz?

我和Sherry之所以能成為職業舞團TBC的第一代女生,除了我們在國中時就熱愛跳舞奠定了基礎,我一定得感謝我們的啟蒙老師--那也就是當時跳LABOYS、Mc Hammer的老前輩--成功熱舞社的同學們。雖然我們把麥可妹的舞步模仿的維妙維肖,但畢竟比較偏舞台秀,缺乏了嘻哈的真諦。而那時的成功熱舞社,是第一個標榜街舞至上的高中社團,現在流行的鰻魚功、鞍馬等特技,他們早在那時就已經爐火純青了。

我永遠都記得我們開始一起練習的那年夏天,夾雜汗水的髮絲迎著微風在昏黃的夕陽下閃耀,他們不厭其煩的教我們標準街舞動作,直到大家整齊一致、默契十足,每個人的背後都有著共同的信念和感動..
後來,兩個社團常常一起到中正紀念堂切磋舞技,開始在各大校的舞會上表演街舞(連大學舞會都去喔,那時候大學沒人會跳街舞,我們可神氣的呢!)。到現在,所有的高中、大學都有了自己的熱舞社開始跳街舞,真應該好好感謝我們這群帶動校園街舞風的開山始祖!
(註三:以前的學生非常可憐喔,當你抱著興奮的心情加入舞蹈社,那也就代表了你得跳三年的土風舞,我還記得總是看到建中舞蹈社的在跳民族舞,男生也得練身段和下腰,真是苦了他們了!)


說到這,我不得不懷念起當年跳舞的歡樂時光!

有上過夜店的人都知道,在現在上PUB已經成為一種時尚的時代,在PUB裡盡情揮汗是件很OVER的事(大家通常只是假仙的搖肩膀、點頭)。摒除那種很少人跳舞的冷店不說,連在TU、PLUSH、18等等以跳舞聞名的店,11點之前有人跳都會被白眼,一定要搞到1、2點大家酒都喝夠了場子才開始熱,真要命,跳個兩三下回到家雞都開始叫了,對我們這種老人家來說這種玩法實在是讓人吃不消。

我記得我高中時,一進PUB就跳舞是天經地義,甚至我跟Sherry常常連坐都沒坐、酒都沒點,從9點半DJ一放音樂就開始跳,跳兩個小時後流了一身汗累了就回家睡覺,這樣不是很健康嗎?哪像現在,在夜店總需要喝喝好酒跟大家social social,尤其是某些店或某些場合,你去大跳特跳反而會跟現場格格不入。

我不懂,跳舞就跳舞嘛,搞什麼品味不品味,
弄的做作噁心八拉的,一想到就氣。

大家可能不知道,在我國中的時候,舞廳可是有午場的。

真開心,週末時舞廳下午就開囉,你可以隨時進去隨時跳,完全沒有未滿18不能進場的限制,我還常在「米其星」看到很多穿制服的喔,讚吧,那時真是愛怎麼跳就怎麼跳阿,Party隨時都有!


對我來說,跳舞就像學英文一樣,環境最重要。
嚴格說起來我從小到大沒有上過正統的舞蹈課,即使是後來學街舞,因為當時台灣沒有所謂的街舞老師,我們也都是自己苦練,從學動作、編舞、到表演樣樣自己來。

我之所以後來大學時成為街舞老師,有絕大部分都是我媽的功勞。

沒錯,在我小時候跳舞是上不了抬面的事,不要說是舞廳了,就連高中時很多媽媽都反對自己的兒女參加舞蹈社。

我媽卻不一樣,我從國中起晚上跑去舞廳的事她都知道,半夜不唸書在練舞的事她也都知道,不過她跟其他媽媽不一樣,並不認為讀書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看我玩的開心,她也開心,頂多就是念念我不要太晚回家免得被壞男人騙去而已。


我真的很感謝她。

因為她,我才可以做我自己喜歡做的事,
因為她,我才可以放心的去參加各種表演和比賽,
即使所有的親戚都反對我拿讀書的時間來練舞、開街舞教室、甚至是燙黑人頭,我媽都還是樂觀其成,只跟我說了一句:你功課不要跟不上別人考最後一名就好,然後在我以爆炸頭出現時很高興的問我說「鄰居都用羨慕的眼光問她女兒是不是ABC?」,阿「到底瞎米是ABC?」


哈哈,阿母我愛你!









台長: 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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