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目中,戀愛應該會是一件可愛的事.既然是戀愛,就應該可愛.要不然也沒有甚麼事值得愛.
從小到大,我們都簡接被社會化,知道自己要木門對木門,竹門對竹門.擇偶時,一定要找那些條件和自己相若的,甚至比自己更好的女孩.
不過,理論上是好的......但是,如果去達成或如何去演進出來,就是一件難事了.試想想,愛上一個條件不及自己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點不甘心;相反,愛上一個條件比自己好的人,就像高妹襯起小矮人......都是一樣的背上了心理包袱,分別只是在於,誰是暫時領先的人.
在我的心目中,戀愛是有著係大價值的一門學問.我不懂,所以就變得更大.由一開始,到長跑完結的一刻,個人價值觀和綜合價值觀一直都充斥著......就好像我的父母,就算是結婚了廿年,也常常因個人價值觀不同而起了爭執,繼而......和好.當這些不同的價值觀聚在一起,就成了一生最大的價值------婚姻關係和人生經驗.這不就是最好的嗎?
所以,我認為,條件,其實不應該是戀愛的成因,因為,沒有人知道結果,又何來要怕太多呢?若是愛上了,我想就應該爭取了.要不然,人生就這樣的平淡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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