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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事: 悔離婚掰假離 男敗訴回不去了…

葉姓男子與沈姓前妻去年3月間登記離婚,事後反悔,以兩人是為工作方便及減輕壓力假離婚、前妻找智能障礙母親當證人無法律效力為由,向苗栗地方法院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但法官調查後認為,葉男明知前妻想離婚,仍簽字、辦妥登記,前岳母當證人時也意識清楚,離婚有效,駁回請求。葉男主張,前妻找她母...

新聞台: 解決外遇事 | 台長:純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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