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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14:30:13| 人氣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優質私家偵探社 0800-777-200如何做好社會不良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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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號召群眾,把圍剿外遇當成做公益、積陰德在做,說別人太太外遇是社會不良示範,輿論攻擊太太就可以遏止社會上有人外遇,所以正義清流一起來道德重整呦呼。

相信這些,不如欣賞自己做了什麼示範吧。


●示範性別歧視
學校一兩篇生命教育,敵不過眾口喊殺要凶嫌速審速死的反生命教育。

性別平等教材,也敵不過媒體源源不絕的性別不平等教育。

好 比貪污罪,行賄定罪,收賄無罪,李朝卿、林益世、賴素如、卓伯仲無罪,葉世文無事退休甚至復出任官,郭瑤琪沒弊案反而有罪。結論台灣沒有執政黨貪污這回 事,只有在野黨會貪污。貪污罪不是多黨制衡、人民監督政府清廉的工具,而是執政黨單向控制在野黨,政府單向控制人民,官員單向控制商人的工具。

通 姦罪也是,實務上只有丈夫告太太外遇,沒有太太告丈夫的。丈夫外遇,很少提告;告也只告情婦,不告丈夫;再難得告丈夫,也是要脅回頭、很快撤銷。結論台灣 沒有男人通姦這回事,只有女人會通姦。政商名流養得起三妻四妾人人稱羨,多元成家幾十年,也沒誰無聊到罵他們破壞公序良俗做了惡劣示範。通姦罪不是夫妻雙 向互相監視忠誠的工具,是男人單向控制女人貞操的工具。

程序正義就是不能有雙重標準。執法雙重標準,就是不平等。每個社會都有不平等,但是如此自豪於性別不平等,致力於伸張性別不平等,台灣若想照鏡子,不妨看看印度就成了。

●示範侵害隱私
無關公眾利益,媒體卻窺探別人隱私對話紀錄、違法公佈親暱照片。網民跟進大肆轉貼時,其實該擔心的不是社會模仿外遇,是自己孩子模仿起底,趁你不在,偷開你電腦、手機、平板,把你罵婆婆的私訊對話寄給婆家親戚,罵老闆罵公司的寄給全公司、客戶名單。

上網張貼不給別人尊嚴的性辱罵,該擔心的是孩子捉到你犯錯,就會指著你口不擇言。

別人私事根本影響不到自己,卻因不爽,無止境的要求新聞人物道歉再道歉時,該擔心的是孩子長大遇到挫折,就把自己所有人生不愉快全部歸咎是你的錯,而放棄自己。

因為你的行為告訴他,這是正義。

●示範能做不能說
即使考慮到偷罵會曝光的風險,是否每個人就會縮手不罵了呢?

當然不會。

即使一時休兵,等到下一個替罪羊上報推出法場示眾,舉國又會集合痛罵。

頂多就是平板鎖密碼,臉書鎖好友,去洗澡時手機就不要放在家人看得到的地方。

外遇也一樣。

輿論攻擊就可以遏止社會上有人外遇?當然不會,只是更難發現而已。

●示範恐怖報復
報導底下多數留言罵新聞人物,沒用本名,很安全,很秘密,自己孩子不知道。可是,緋聞曝光前一秒,你也根本都不知道別人家裡發生什麼事,很多人是連名人主角都不認識。

只要一個心懷怨氣揣著別人隱私彈藥想報復的恐怖份子,搭上媒體這架客機,就放大劫持了全國千萬乘客。
乘客可以選擇接過恐怖份子的槍械,代為指嚇身邊乘客「給我乖一點哦」。


不過恐怖份子和媒體聯手毀滅替罪羊如此成功,也在慫恿下一批恐怖份子,情緒來時,子彈上膛。

●示範不寬容
人生這麼苦悶,要是連婆婆也不能罵,做人家媳婦的,不就只有去跳海一途了嗎?

我們來校準一下價值觀。

普世價值而言,各人關起門來躲在對方聽不到的小窩,向死黨罵兒子罵婆婆罵親戚罵同事罵老闆,天經地義,隱私不容侵犯。

偷窺散布,才是不應該。因為散布者用事實的極小部份,誤導公眾對整體做出不實判斷。

這標準適用於公眾隱私,也適用於公眾人物的隱私。

散 布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這種私下行為激怒了我,我,不准你這麼做。雖然我無能控制你的行為,但我要揭發,號召天下人一起來評理,人人都會支持我應該控制 你的生活你的婚姻,人人都要共襄盛舉一起來控管你」,簡言之,因為我看了不高興,所以你不可以。我不用花時間瞭解真相,我不用考慮你的立場怎麼想,我不用 跟你講道理說服你,我的身份就賦予我凌駕你意志的權利。

結果就是,每個人都應該提心吊膽,擔憂不認識的路人對他生活方式有意見,一人來一下,光指指點點就把他戳死,連睡覺說夢話都得忙著跟人解釋事情不是這樣。

極權願意個人有過小日子的自由,差別在於這自由它隨時無預警收回。而民主則願意為最渺小的個人、最不起眼的自由而奮戰到底。

極 權是指著你說「你不可以罵髒話」「沒車你也不可以闖紅燈」「機車禁行禁停騎樓」,甚至「你不可以吃垃圾食物會高血壓心臟病」,但每個人都會,所以它平日高 興就睜隻眼閉隻眼,不高興就拿這藉口隨便抓誰,誰都犯了罪,一抓一大把,個個被抓都要自認理屈、忍氣吞聲。民主是任何人不必以不符別人千奇百怪的道德標準 為恥,人人參與定界線,個人自由和影響所及者的自由必須協商協調,所以必須互相花時間理解、說服。

在台灣,母親闖入女兒租屋,偷開電腦,發現女兒和男友床照,一怒之下把照片發給該男友父親、親友,指摘教子不嚴、行為不檢帶壞女兒。女兒告上法院,法官竟勸女兒體諒母愛撤告。

調查局、特偵組可以非法監聽藉把柄恐嚇民代,醫院可以把學運鎮暴後收治病患資料交給檢調單位起訴。個資法,也敵不過員警藉戶政系統搜尋,公佈學運青年老家地址,號召群眾前往施壓。國家長期侵犯隱私,公眾才會習慣把別人隱私當成屁,做了濫權的代理人。

問同事為什麼罵替罪羊,她回答,就是因為親友同事不熟硬要加我臉書,監視我有沒有說他壞話。有時想罵婆婆罵老闆又怕被看到,結果只能罵一罵新聞人物出氣,好不消化喔。

殘酷公審,正起於觀眾被剝奪呼吸的空間。新聞人物可當成指標物種,反應環境壓力到了什麼地步。

台長: 邱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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