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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 12:01:28|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舊愛拒分手 盜領、勒頸險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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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林獻聰不滿女友分手避不見面,得知女友正在賣屋,透過仲介佯稱要買屋,將女友騙到現場,再押至汽車旅館,企圖勒斃未果,強押女友去盜領現金。途中得知女友已趁機偷打電話報警,才將她釋放,警方循線逮捕這名恐怖情人。  

警方調查,林嫌(四十五歲)與周女原本是情侶。周女後來另結新歡決定分手,並避不見面。林嫌心有不甘,得知周女正在賣屋,向房屋仲介佯裝要買屋並要立即簽約,將周女騙到現場。周女一見是他,立即要逃跑,但被他強奪皮包塞入機車置物箱內,強迫周女坐上機車,載至高雄縣仁武鄉某汽車旅館談判。  

周女堅決不願復合,林嫌發狂動手痛毆後,再將她拖入浴室,用蓮蓬頭水管勒頸,周女反抗大喊:「想一想父母,不值得,冷靜一下」,林嫌回說:「勒死妳後我會自殺」,直至周女昏厥,林嫌以為周女死亡才罷手。  

林嫌見周女清醒未死後,又凶性大發,拖至椅子上動手毆打逼問金融卡密碼,並將周女載往屏東縣內埔鄉郵局提領四萬元。周女害怕被殺害不敢不從,趁隙打電話給台北友人,代向台北縣三重警分局報案,轉通報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偵辦。林嫌得知周女已報案後,才將她釋放。  

警方循線在屏東縣萬巒鄉將林嫌逮捕到案,他辯稱不甘周女另結新歡才動粗,強調只是勒頸嚇她,並非真的要殺害,領取的現金及金融卡、信用卡等,是周女主動交出作為賠償用途。警方不採信林嫌說詞,偵訊後依強盜、妨害自由、傷害、恐嚇、殺人未遂等罪嫌移請檢方偵辦。

來源轉自:  http://att.new.org.tw/case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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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邱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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