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説:「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6)神自己就是真理,神能隨時隨地根據人類的需要發表真理供應人。在律法時代,人類不知道怎麽生活、怎麽敬拜神,神就藉摩西頒布律法,帶領人生活。就如十誡中説:「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申命記5:6-7)「
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妻子;……」(申命記5:17-21)等等。聽了神的話,當時的人就知道該怎麽生活,怎麽敬拜神。到主耶穌來作工傳天國的福音時,主就教導人要認罪悔改,要包容忍耐,要愛人如己,作光作鹽等等,就如彼得問主耶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馬太福音18:21)耶穌直接告訴彼得説:「
我對你説: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18:22)聽了主的話,彼得就明白饒恕人是我們該遵守的,没有條件和次數的限制,也有了實行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