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姊妹高興地說:「感謝主!你能明白這都是神的帶領、開啟呀。
主耶穌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馬太福音22:37-38)還有神的話說:
『……主對人的期望不是僅僅能相信、跟隨而已,而是要達到有愛,達到愛你的主、愛你的神。這裡的愛就是體貼,就是順服,就是人能為神活、為神死,為神奉獻、花費、付出所有;這裡的愛也是給神安慰,讓神得享見證、得享安息,是人對神的還報,是人的責任、義務與本分,也是人一生當遵行的道。』(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神希望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能憑著愛神、體貼神心意的心去做,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神,注重在凡事上高舉主、見證主,實行主的話,遵行主的旨意,這才合神的心意,才能蒙神的稱許。就像當我們作工有果效,弟兄姊妹高看、仰望的時候,我們應該高舉主、見證主,讓弟兄姊妹認識聖靈的作工,看到一切工作都是神自己作,把人帶到神面前,讓人對神有認識;當看到弟兄姊妹消極、軟弱的時候,我們應該體貼神的心意,憑著愛心幫助、扶持,讓他們明白神的心意,從消極中走出來;當臨到試煉、患難的時候,我們首先得順服下來尋求神的心意,揣摩神擺設這樣人事物的心意是什麼,神的要求是什麼,我們該怎樣為神站住見證……我們臨到事能這樣實行,逐步就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所做所行也自然蒙神稱許了。就像約伯,他一生就注重實行神的話,遵行神的道,追求敬畏神遠離惡,在臨到撒但的試探時,他的家產被搶,兒女遭災,自己渾身長瘡,但約伯相信神的主宰,仍能尋求神的心意,持守對神的忠心與順服,不以口犯罪,不管神是賞賜還是剝奪,他依然稱頌耶和華的名為聖,為神站住了見證,得到了神的稱許。還有亞伯拉罕、彼得等這些得著神稱許的人,他們沒有一個像
法利賽人那樣,打著事奉神的旗號搞自己的經營,而是用真心來信神、愛神、順服神,遵行神的道,走敬畏神遠離惡的路,最終得到了神的稱許。這些歷代的聖徒才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對象啊。」
我激動地說:「感謝主的帶領、引導,這樣一交通我心裡亮堂多了,內心也不再迷茫了,我找到了信神正確的追求方向和目標。在以後的事奉中,我願意按神的話實行,高舉神、見證神,把弟兄姊妹帶到神的面前,凡事尋求真理,為愛神、滿足神而追求,放下自己的得福存心,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圖謀,這才是我作為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
宋姊妹也高興地說:「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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