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了一杯Magarita,放著林曉培的「心動」。這是多年前就很喜歡很喜歡的歌,只是之前一直買不到,這次她出精選集,為了這首歌,當然不手軟。
這部電影也同樣讓我回想連連。初戀,好像是每個人內心最錯綜複雜的回憶。
他小我二歲,一個熱愛籃球、攝影、釣魚的大男孩。我們認識在某家目前已經消失的速食店,當時為了逃避家裡望女成鳳的壓力,我騙家人去補習,其實是去速食店打工混時間。
他一直是店裡面最受女生青睞的,人帥不說,青春洋溢又有熱情。而我,一個大學聯考的失意生,雖然也混上國立的三專夜間部,但從高中跟男生整天混在一起的習慣使然,我並不把他當成特別的男生看待。不!應該是我從不把自己當成特別的女生,更何況,我還比他大二歲。
一直把他當弟弟看待,他也不以為意的常常跟我去吃飯、看電影、甚至逛街。漸漸的店裡其他女生看不過去,開始說些風言風語。好強個性使然,我不但不迴避,反而倔強的繼續我們之間的活動。
直到我19歲生日前幾天,好朋友熱心的約我跟他一起去吃飯、看電影想幫我慶生,其他女生知道後,話說的愈來愈難聽,也讓我再也無法忍受。
我生日那天,家裡不讓我出門,這是我父母的規矩,他們認為小孩子哪有慶祝生日的,應該在家乖乖的陪父母一起過。因為跟他的約定,我還頂撞了我父母,受了一頓罰。我哭著偷偷打電話給他,他安慰我要我不要在意,他改天等我自由的時候,會好好陪我。
當天晚上,照著該上課的時間出門,但我翹課了,跑去店裡找他。他好氣又好笑的看著我,要我乖乖去上課,我拗著不依,他有些動怒的趕我走,我一氣之下轉頭走了。在店外面打電話給我朋友,說我不想上課。朋友跟我約在某百貨公司門口碰面,要我一定要等她趕到。
時間分分秒秒過去,我知道她住新莊,趕來是要花點時間,我就在百貨公司的門外閑晃著....一個轉頭,沒想到竟然是他出現在我面前。我嚇到不知該說什麼好!他拉著我的手往他的車子方向走,嘴裡還兇巴巴的說:「要妳去上課,就是不聽話!害我還要找人代班來找妳。」我跟在後面,淚水就淅哩嘩啦的流下來了。
跟他在一起三年,什麼瘋狂的事都做過。在街上激烈的吵架或相愛、騎著車晃遍所有遊樂園,因為年輕,我們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就只看到對方。二個人身上都沒有錢的時候,就一起啃饅頭,拼命填班表。一起在街上逛的時候,他只要看到我眼光在什麼地方逗留最久,二話不說就掏錢買給我。所以沒有多久的時間,我的床上就堆滿了大大小小的布偶娃娃。
在他上成功嶺受大專訓期間,一向不善表達的他,居然每天都至少寫一封信給我。當初我事先寫好的信封都不夠他用。我也每周日一早就去台中看他,更不用提我回給他的信有多少了。
在他當兵前夕,我畢業開始上班,他情緒極端不穩定,沒事就跟我冷戰。或許因為開始工作了,我對於冷戰已經沒有多少精力去搞清楚背後的意義。在一次冷戰後,我們彼此不再連絡。
沒有多久,我跟一個同學開始另一段感情。對他,當時我覺得我們已經走到盡頭了,雖然懷念,但也不知是愛或習慣,就這樣毫無感覺。
又三年,在東區的某家速食店,我竟然又遇到他。一樣的帥,但經過部隊的洗禮,更有一番壯碩與意氣風發。他一看到我,二話不說的從櫃檯裡面跑出來跟我說話,並約我等他下班後一起聊聊。
我怎麼能拒絕一個曾經彼此用生命去熱愛對方的一個人?那天晚上,我坐在他摩托車後面,從台北到淡水,從淡水到八里,從八里到三重,從三重到.....天涯海角我也抱著他不想放。我們急於想彌補過去三年的空缺,我們想要彼此再次成為彼此的主角。但是,他有女朋友,我有男朋友,我們不想傷害另外二個無辜的人。
凌晨,他送我回住處,我們彼此無言的相望。天漸漸亮了,街上人、車開始雜沓。這一分開,將又是二條平行的鐵軌,彼此不再交集。我無語,他無言。
還是他先開口:「等等妳還要上班,回去睡一下吧!」我默默的點一下頭,放開他的手,回頭往住處走去。聽到他車子發動的聲音,我的淚啊!為何此刻不流出來幫我釋放心中的痛呢?我走進大門,回頭躲在黑色的玻璃後面看著他~他離去的背影。
接下來的日子,我在恍惚中渡過。去爭取他回來?不!不要跟天意鬥吧!妳永遠贏不了!但我還是跟我當時的男朋友分手了,因為我不想心中掛著另外一個人還跟他在一起,這對我是折磨,對他是殘忍。之後,我就開始學著一個人生活。
又三年,我已經開始一個人住,也換了一個新的工作跑道。某日午后,在天母某家速食店,我竟然又遇到他。天啊!這是什麼樣的緣分?他還是一樣帥,但略微胖一點,卻更有一番成熟男人的味道,已經不復青澀大男孩的模樣。一樣的在櫃檯前面哈拉一下,他又要我等他下班。就這樣,我們又聊了一個晚上。這次,他沒有女朋友,我也沒有男朋友,我們不用討論就有默契的再在一起。『這算是第三次機會吧!再搞砸了,就沒有了!』我心裡這樣認為。
這次我們算是真正的生活在一起。但很不幸的,半年後就宣告失敗。這次的分離,將會是永遠的分離。但我的心告訴我~吾心足已。
經歷了九年的時間,分分合合數次,最後因為真正生活在一起,彼此都清楚彼此的不適合。緣分到了,自然會有答案。緣分盡了,自然會有結果。
或許我很宿命,或許我很退縮。但我寧願當一個水草,隨海波變換我的姿勢,去完成我生命該走的命運。
後記:
我的朋友都很想鼓勵我寫出我自己的故事,所以藉著「心動」,藉著Magarita,我嘗試把我第一次的愛戀寫出來。
能在街上與一個人巧遇二次,實在也是說不出的天意。更玄的是,我們在第二次遇見時,回到我們相遇但現在已改成餐廳的店去緬懷過去,說巧不巧,店裡放著「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這首歌是我跟他當初最最愛的歌。他常常在我們一起上班的時候,放這首歌給我聽。
已經十多年前的事了,這篇回憶,僅僅是對一個曾經彼此這般愛戀的過去的一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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