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個人,是很深很深的!
也許我不知道怎麼樣去喜歡一個人,當我真正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我會變的很懦弱,很沒勇氣~我只要在校園的某角看到他,我就會很開心,很想衝去去問他"你今天過的好不好?"只要在街上遇到他,我就會想要故意製造一個"擦身而過的際遇"這些事情,我都做不出來,是不是很沒用?!喜歡是毫無理智可言,喜歡就是喜歡了,能夠說忘就忘嗎?深刻的愛,讓人不爭氣,願意主動用妥協來交換感情生活的風和日麗。因為懂得不爭氣,所以也漸漸學會不為小事生氣。雨過天青,沒有烏煙瘴氣容身的餘地。跟你並沒有很正式的談過一句話,常常都只是打個招呼就走了,或許你不知道,我喜歡你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我是不是該從單戀的世界畢業了呢?!你每天可以跟那麼多的女生講話,當我經過時,我的確很不是滋味,突然有個想法"真希望全世界的女生都死光"這樣我就可以占有你了..喝喝!真是邪惡的想法..就像愛情與咖啡,都需要靠著一點想像力,它們既不能純粹是生理器官的體會,也不能完全是肢體五官的感覺。需要一點想像力,讓過程顯得可貴,讓餘溫值得回味。我要到什麼時候,才可以擺脫這種單戀束縛的世界呢?總覺得,你會離我越來越遠..我了解,你對我並不熟,可能連我是哪位,你都不記得吧?!但是卻常在學校碰面..這是無法避免的..我無法從你的眼神裡看到一絲關懷,這才是可悲.愛情的變化,也許令人悔不當初。但只要不是在同一個人、或同一件事上,後悔第二次,都是得慶幸的事。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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