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大如斗的我,小時候就被經常形容為“頭大冇腦,腦大生草”,後來這句話慢慢遠離我的生活,並非人家以為我變聰明了,只因我另一體態特徵──肥胖越來越顯著,再針對我大頭說項也就說不過去。到現在我還不敢肯定自己有冇腦,但有一點可以證實,我曾經是個記性很好的人。
大學畢業之前,我正事不多,只管閒事,閒事也沒多少,經常讓腦袋空轉,回想曾發生的種種事情,最遠可追溯至三歲時的一些片斷,而有時自己就像博爾赫斯筆下那位博聞強記的富內斯一樣,將一件剛發生的事情逐格重播,竟可將細節逐一鋪展。不知何故那時夜裡總睡不着,而且經常下雨,我就一邊回憶與聯想,一邊呆到天發白。
也許只有電影裡那些一看謎語便記住、一聽口訣就能背頌的人物比我厲害,為此我有點沾沾自喜,後來抽了自己幾條筋和幾塊性格,創造了一個人物放在小說中,人物名為“胡憶深”,是一個性格複雜的少年,記憶力驚人,應記的一定記得,不應記的也會記住,小小年紀,就被記憶壓得喘不過氣來,然而他卻記不起自己小時候是否曾錯手殺人。我自然沒那麼誇張,但有時也覺記性太好不是件好事,就像一支裝滿了的USB儲存棒,只能翻看舊資料。
幸福不是必然的,去年我在另一份報章上寫了篇鞭撻“面盲症”患者,譏笑那些人記性差的文章,報應不爽,之後我在一個場合出現認不出朋友的尷尬局面,接二連三,我相繼遇到了認得樣貌不記得名字,甚至連樣貌也認不清,只隱約記得在甚麼地方相處過的人物。這種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沒甚麼大不了,但於我而言,就似小醜忘記化裝一樣,感到自己已不是自己了,然後我才發現,記憶力竟日益衰退。
也許少年生活太輕鬆、太單純,也許近年生活太勞累、太複雜,不要說如今已無閒情雅致去回想閒事,連很多正事,也因事情接二連三,像水過鴨背一樣,發生了就拋諸腦後;或許還有一個原因,就是2006年頻密寫網誌起,至今我一直筆耕不絕,下意識將現實記憶存放在散文裡,又或經偽裝後放在小說中,而自己的腦袋就不花空間去記。這引致的問題是,我腦海裡存留較多的是少年和童年回憶,而成年回憶極少,這樣的我開始有點精神分裂了。
原載澳門日報
敬請瀏覽
太皮的Blog金漆皮毛並點擊廣告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