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
61: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註: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61:2 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 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61:3 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61:4 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61:5 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61:6 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 神的僕役。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61:7 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註:原文作“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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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節經文中先知以賽亞這樣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註: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 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這段經文是很多人都熟悉的一段話,在路加福音4章18至19節中也被耶穌引用在自己的講道中。當時耶穌在猶太人的會堂中向他們宣讀經文的時候,衪讀到以賽亞的這段話,我們可以想像好似耶穌讀到這句“報告耶和華的恩年”時,祂會暫停下來,卷起書卷,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參路加福音4:20、21)。這就再次證明,先知的預言都是會應驗的,從古至今,確實在今日有些預言是成立了,但有些卻是要等到耶穌再來到地上掌權的時候才會實現。這話是對著今日已屬神或尚不屬神或不認識神的兒女說的,當知道,我們是受造物,全人、全地都屬耶穌掌管,我們現在雖然處在神的恩典之下,但神的審判還是要來臨的,我們能不儆醒度日嗎?
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 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61:11 田地怎樣使百穀發芽,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民中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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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原本是神的選民,可是他們卻因為悖逆而受苦,為什麼他們不能持守信仰的祝福,我們似乎是不能完全理解,或許有人會說是他們不夠愛神,所以受苦是必然的,這個原因我們也許就比較能理解了,我們有些自以為愛神的人也會受苦,而且我們會甚覺神不公平。神為何要對我們採取這樣的態度呢?如果我們從第8節經文記載的來了解,似乎就比較能知道因這乃是神的屬性了,第8節這樣說:「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這約是在舊約中,神按立了祭司站在祂和祂的百姓中間,他們將神的話帶給百姓,將百姓的需要和認罪帶給神。在新約中,所有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可以讀神的話尋求對神的道的理解,直接向神認罪並且向別人宣道。因衪是與我們立了永約的神,衪不背約,而百姓卻總是悖逆而自找苦吃,有句話說得好,順服是蒙福的惟一道路,人們會受苦當然有著許多原因:或是因自己的錯誤(自己的作為造成的)、或是別人的錯誤或不公義而造成我們的苦難(為義受逼迫)等等,狀況都不同。當我們為自己的錯誤受苦時,我們是罪有應得,就當儘速悔改;當我們因為他人或因不公義而受苦時,那罪不在我們,但我們也不要因此而忿忿不平,自己去討公道而得罪神,因為真是我們為義受苦的話,神也會為我們而向那人發怒。神的心總在憐憫我們中,衪不止一次說,祂的子民的苦已經受夠了。所以我們知道,神會獎勵那些因為社會的不公義而受苦的人。且在末後的審判中祂將清算一切的罪。若我們的苦是因我們的罪造成,就趕快求神的憐憫與寬恕,若是為義受苦,那麼主耶穌給義人的獎賞一定會賜下,所以順服神實在是我們今生要努力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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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拜詩歌:耶穌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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