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水岸輕軌階段通車前夕,長鴻營造董事長吳啟章昨(15)日指責高市府拒付工程款約10億元,才導致長鴻跳票,揚言採取法律途徑討回公道;高雄捷運局則回批長鴻混淆是非,指出長鴻整體土木工程款約20億元,目前長鴻已領款9億元,後續十多億工程款必須依合約進度施工完成才能請款,「還有很多要做」。高雄市政府捷運局主任秘書吳嘉昌昨日表示,針對長鴻公司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一事,高市捷運工程局已依契約規定,函請統包商的另一成員西班牙CAF負連帶履約責任,進場接手繼續完成工程,以確保輕軌工程繼續進行及公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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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嘉昌說,總工程款約56億元的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水岸輕軌)統包工程,由長鴻營造與西班牙CAF公司共同承攬,其中,長鴻營造負責土建、金額約20億元,CAF則負責機電系統,兩家公司互相負連帶履約責任。他指出,高雄輕軌工程自開始施工以來,因長鴻營造內部管理不善及財務問題,導致工程進度落後,這期間高市捷運工程局多次邀集長鴻營造人員檢討,並協助該公司加速辦理工程款請款作業。吳嘉昌表示,雖然工程落後進度已超過契約規定得暫停付款的7%,但捷運局為維繫工程推動,仍然繼續支付工程款,以期改善進度落後問題,遺憾的是因統包商一再無法履行其趕工承諾,落後幅度持續擴大。他特別指出,迄今,高雄捷運局已經完成統包商第1期到第17期的估驗計價款項,給付長鴻約9億多元,如以土木工程總額20億元來看,還有10多億元可以請領,「已做未領約6億、未做未領約5億」,重點是要完成C1到C14站的全部工程才能請領,現在進度嚴重落後;因此長鴻指稱跳票是因捷運局拒付工程款,這是資訊誤導、混淆是非。至於長鴻最近一期的第18期款項約1億多元沒能領取,是因為長鴻申請的文件不完備、不正確,經監造和專案管理技術顧問公司審核後退回補正,不是高市府拒絕支付。至於愛河高架橋變更設計部分,吳嘉昌說,長鴻變更設計資料實未備齊,該局及PCM已多次要求長鴻修正,但是,長鴻並未理睬、回覆,該局當然無法核定變更內容。此外,由於長鴻營造的分包廠商,陸續向高市府反映未獲長鴻營造付款,經高雄捷運局發函通知統包商改善仍未獲回應,因此依契約第5條第一款規定暫停付款,請統包商正視及有效改善工程進度落後問題。(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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