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的警官 950817
傍晚,接到弟弟電話,姊…妳快來爸爸被騙了125萬,到現在還不知道是遇見了詐騙集團,我已經說到要動氣了,爸爸還是不相信他被騙,妳快來跟爸說一下。
騎上摩托車飛也似的衝去爸爸家,一路上心中一陣發酸,唉…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存的一點養老金,臨老一下子全沒了。
以前媽媽在世時,因為媽書讀的少,我還常提醒她一個人在家時,有奇怪的電話打來都不要理他們,爸爸一向精明,怎樣也沒料到竟也會受騙。
我寫出來提供大家做個案例,請大家多提醒獨自在家的老人,
過程這樣的:
早上約10點老人家先是接到一通欠費電話,說老人家你目前共欠電話費48,000元,接下來又有一位自稱是楊XX警官的人,告訴老人家說,幫老人家查過了,你已經被盜用成人頭戶,被冒用的人開立行號欠下二筆金額,總共兩百多萬,很快你就會遭政府機關凍結財產封鎖帳戶,到時錢就會領不出來了。
因為被盜用了,為免老人家的財產受損,必須先將目前所有戶頭錢全部領出來,等一下警政單位李主任,會來電告知金管局匯款帳號,把所有的錢轉移到這個政府金管局的安全帳戶裡,以免財產因歹徒不法盜用而造成損失,警政單位會幫他把財產保管在政府的部門,請老人家先安心,並且不要跟兒女說,以免在上班的子女擔心,收到錢之後金管局會把存摺寄來給他。
其間過程我只能了解大致是如此,這歹徒的話術實在是很高明,竟然說的頭頭是道,讓老人家不疑有他深信不疑,真是無法想像,以前被騙是因為金光黨利用人性貪的弱點,現在竟是利用老人家相信政府警察機關,保護善良老百姓的信心去騙人。
更慘的是,匯款還是解約定存,再匯到歹徒指定帳戶的,這個社會實在是很冷漠,一般我們匯款超過三萬元都要提示身分證,而匯款當天合庫台中新中分行,年輕的劉姓經辦行員竟然連基本的詢問都沒做,就讓這筆壹百貳拾伍萬元的匯款轉帳出去了,事後我到了合庫跟分行襄理做一個詢問,答覆是如果多問有些客戶會不高興,所以我只能說小老百姓自求多福了。
報案...去報案...
家人被騙了,抓起電話報案,直覺撥了119,結果打錯了,從沒報案過的死老百姓的我,竟然連110都不會用。
現在的110還真厲害,馬上就知道發話方的住址,大約敘述了一下被騙的經過,警員很快的就來了解狀況,後來發現金額是這麼大,又請家人一起到警局備案。
花了一個多小時,陪老人家在警局做完紀錄,回到家已經晚上八點半了,一家人心裡都很不是滋味,想想不吃不喝要賺幾年才能存的到125萬啊!
但大家又沒敢多說老人家的不是,免得已經很鬱卒了老人家想不開,跑去自殺,那又不是失去的金錢可以彌補的了的,唉…..就當是破財消災吧!
回到自己家中,夜裡翻來覆去的,想著這詐騙的歹徒真是恐怖,以前騙人用提款卡轉,頂多幾萬幾萬一筆一筆才二三萬額度,現在的騙法是要你全部的財產,叫你把錢放進金管局安全帳戶,真是太可怕了。
如果不是殺人放火,詐騙的刑責好像不是很重,又用的都是人頭頂罪,真正幕後首腦,警方一直也抓不到,所以不斷會有受騙上當狀況發生。
夜裡三點了,還是睡不著,忽然想到大姑是在郵局工作,家人匯款給歹徒的戶頭正好是郵局,早晨六點多,我打電話問大姑,她說他今天剛好休假在家,但會幫我去跟郵局方面提醒,先去做警示帳戶,以免歹徒繼續用這帳戶騙人,但需要報案三聯單,因為郵局八點上班開電腦連線才能查,到底能不能有希望來得及終止凍結不讓歹徒領出,也不確定,結果是已經被車手分八次臨櫃和提款卡方式,領完了125萬,帳戶裡只剩下尾數。
大姑說因為我們有報案三聯單,所以他請郵局方面,在第一時間先去做凍結警示帳戶,以免在警察還沒函文這中間時間差裡,又有他人受騙上當匯款進來,但是還是需要警方公文,否則郵局24小時後就必須解凍。
疏忽..疏忽…該再教育
距離家人被騙已經11天了,大姑打來問說,郵局方面至今都沒收到警方行文,如無公文依規定郵局需24小時就得解開警示戶,請我去問一下報案的派出所,因為郵局方面主管曾多次詢問派出所,都沒人給個答覆,其間我也打過好幾次電話,都說受理警員休假無法告知。
我問接電話的值班員警說,我該如何知道警方目前辦到哪裡,我如何去要警方公文給郵局作警示帳戶,這好像有點本末倒置,怎會是我這個報案人家屬,去幫郵局跟警方催討公文呢?
如果不是剛好大姑是在郵局上班,我拿著三聯單正本請她幫忙,這中間11天了,警方都沒通告金融單位,沒凍結歹徒帳戶作警示戶,這11天不知還有多少像家人這樣方式受騙上當的可憐人呢?
大姑說…那打給165詐騙專線問吧,請他們165專線刑警查看看吧,我又將報案三聯單傳去165,請台北那邊幫忙查一下,後來165的警官也打電話來台中這邊的派出所,得到的答案也是會讓165刑警聽了覺得有瑕疵的回答,還給了我一個投訴專線0800-018-111。
後來我問派出所,你們下一個窗口是誰辦案呢,我自己去要公文給郵局好了,派出所員警給我一個台中偵查隊的電話,我自己打去詢問請偵查隊,他們查11天前的紀錄值班人員,才知當天派出所受理的員警對業務,好像不是那麼熟悉辦案流程,並未於第一時間通報金融單位作警示戶,並發函給相關單位。
每一顆小螺絲釘,其實都很重要不是嗎,今天不管你是站仔哪個崗位上,做好份內的工作不是必然的嗎?
今天我寫這篇文章,其實沒有要害那位受理我家人案子警員的意思,只是覺得好像我們的警政人員該再教育,自己的業務一定要滾瓜亂熟,而不是事情發生了,我們倒查回去時才發現自己沒做好,如果今天我家人匯的不是郵局帳戶,而是其他行庫,我也沒機會請人幫忙先做警示戶,又會有人多少人受騙匯款,到時傷害已經造成了,那個責任要由誰來負責呢?
想想真是可憐,家人在合庫匯款時遇到的冷漠櫃員,而沒遇到像郵局那麼熱心臨櫃人員的貴人,這社會如果多一份關懷就少一件被騙案件,報個案後續還遇到對標準作業程式不熟悉的員警。
坦白講,這詐騙集團的標準作業程式,還真是高明,值得警方借鏡學習再教育。
~詠梅~
20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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