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長云:
「往昔,因為政治立場或是個人主觀因素或是私人利益,許多原本潔身自好者其優點反倒在六年此世道當中,造成攻訐的缺陷,於是,大自然的土石流也轉向人事的土石流,首批大專院校教授外流,且非薪水的緣故。」
「小人之心度君子腹屢見不顯屢試不爽,往往真正做事者到了最後自己走向狹途死路,卻還兀自以為將責任全數推拖,就能一了百了繼續哄騙選票敗壞人民眾生。人不是神,但最根本的尊重如果都做不到,又如何能夠爲民眾著想,而不是找來一群人幫他們掩飾自己的過失或是製造新聞短暫消彌過去一如319的禍事,造成全國上下低彌風氣,以致許多癥結無法舒展,反倒是非對錯更加肆無忌憚的全數顛到呢?」
「這個社會缺乏的,是相互欣賞與包容的風氣,而這個風氣,是以前就有的風潮,只不過因為為上者不仁,不欲敎好下一代,反倒引導以私為社會根基潛移默化下的風氣,造成報復情況不斷發生,人我心胸開始轉換成狹隘,路自然越走越窄。」
「該說的,各界早就都說盡了。接下來要說的,是民眾間的對話,以及對你們發出的呼籲與警告。如不傾聽,或是真正出面處理問題,做長遠或基本短期的規劃,很抱歉,你們將被國人遠拋在後。至於其他,就讓你們當『執政黨』吧!看看你所謂的治國,是怎樣的治法。看看你們口裡行為理蕭張無視他人長期擾民耗費國財搞得多數國人因你心胸搞到死去活來的模樣,就該知道,一個只會打選戰跟作秀的政黨,選擇它,等於看到台灣公民的素質素養文化,停留在哪。」
「我們還要重新降低水準嗎?在一個不懂得檢討的執政黨還繼續留在台上時,的確該檢討,我們今日以及將來的選票,是否因為這些重重的隱瞞與過去太過潔身自好的枷鎖,因他人言論造成的分崩離析(此為『鬥爭風氣』,說實話,此風是”過去”共產黨所使用,基於對人民『不信任』而使出的手法,不建議接下來的公民社會繼續引用了!國家會完蛋!)。
「與其繼續製造危機,不如思考是否該破除藩籬打開心胸,真正且誠懇的去接納他人,而不是跟著這些結界不停打轉,加速他們分化人民的伎倆與效力,到時候真正害到並且得逼著自己收攤的,還不是人民?」
「好話好言人說盡,莫待好雨天天淋;欣喜若狂莫甘露,知足豈止天之行?」
「天道之於人道,人我須常習得一面鏡,勤日常拂拭,何須候災至?」
「懂得檢討的人,懂得替自己找台階下的人,總能獲得更多掌聲,而不是喊打的過街鼠,只剩噓聲。」
「言盡行義,天助自助,何必多此一舉,多添一筆,意圖外求?」
「對其支持者除了無奈其引向心胸無法舒坦之餘,好言相勸,好自為之吧!」
「福自求,何需假外? 品自高,何需超脫? 行自穩,何必曰利? 事順利,何必棄信? 心自律,何必燃香? 國自安,何必拉民? 民自應,何必過慮?」
---2006.10.06 蘋果樹下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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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非保守,是反民主
中時電子報主筆黃創夏/特稿
多讓人沉痛啊,台灣註定要陷入無止無盡的沉淪深淵!
面對陳水扁一幫人的種種惡質政治敗德、面對愈來愈多人民無法宣洩和撫慰的憤怒,台灣的僵局和亂局,最有能力,也應該解決的兩個重要人物:馬英九和蘇貞昌,仍然是渾沌度日,昏瞶無知。
局勢崩壞的原因很明顯,所以不必再多費口舌去批判陳水扁、游錫堃之流已在「下台」倒數計時的政客了,他們這夥人的歷史定位已經不可能有好下場,也不可能突然就有「品格」,懂得回頭是岸,祇能用「力量」迫使他們不再為惡。
「力量」,人民是一種,另一種則是政治人物是否能適時發揮影響力,台灣要突破當前困局,要及時制止「扁游亂政」的惡行:蘇貞昌和馬英九,這兩位二○○八年最有可能的「領導者」,當然是關鍵,但他們能作為而不作為,也一樣該被嚴厲檢驗著。
讓人痛心的是,馬英九和蘇貞昌,到現在為止,都還不知道「領導者」該是什麼?他們頂多就想當一個「無災無難」的「管理者」。坊間正有本新書,「領導學之父」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的「領導者該做什麼」(On Becoming A Leader),班尼斯整理了「領導者」和「管理者」兩角色,差異是巨大且關鍵的:
‧ 管理者是執行者,領導者是改革者。‧ 管理者人云亦云,領導者獨樹一格。‧ 管理者關注系統與結構,領導者關注群眾。‧ 管理者視野狹窄,領導者的視野寬廣。‧ 管理者問怎麼做和何時做,領導者問是什麼和為什麼。‧ 管理者眼光總是在眼前,領導者的眼光在遠方。‧ 管理者接受現實,領導者挑戰現實。‧ 管理者把事做對,領導者做對的事。
班尼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美國政商醜聞不斷,政治開始陷入兩黨惡鬥的困局,政客們天天搞撕裂與製造對立的遊戲,班尼斯百感交集,心情苦澀,為美國沒有好的領導者而嘆息,也寄望有領導者出現,引領美國「跳脫瑣碎的格局,超越撕裂社會的衝突。」
班尼斯當時的痛苦,當下的台灣人應該也很熟悉吧!
正因為當前的台灣,政黨之間及國會之內,藍/綠結構早就被權力和利益所「綁架」無法解決民意對「責任政治」的追究聲浪,才讓僵局持續至今;接連幾大案件的司法審理,從「台開案」、「禮券案」的偵結書,都讓更多的人民懷疑司法的「貞節」。
蘇貞昌已無法被期待了,在執政黨內部,除了那一個已經「朝不保夕」的空頭閣揆寶座外,蘇貞昌真正的影響力是在他有「蘇系」立委,還有「新潮流」是他的盟友,更是民進黨最有未來可能性的領袖。就算還不覺得要「倒戈」支持罷免陳水扁,但最近民進黨的諸多言行,讓民進黨形象大跌,蘇貞昌能有所作為和校正而不作為,蘇貞昌已自我選擇要當貪腐結構的「幫助犯」了。
當司法、國會、政黨都無法解決問題時,台灣被迫陷入「全面外部化」的困局,就是一切現有結構都無法解決問題,祇好靠外在的力量尋求突破點,外部,就是群眾,所以一波接一波的紅潮人群,掀起了社會運動的持續發展。
面對群眾,扁、游這群權力禿鷹當然會全力抹黑和抹紅,不足為怪。但這段日子以來的發展,馬英九竟然也是和扁游同調,迫使施明德高唱「流浪者之歌」,為了延續氣勢,紅潮車隊祇好環台去面對不可知的當權者發動之反制與動蕩。而馬英九對他的心態是「反民主」並不自知,反而沾沾自喜說是「守法」,或者辯稱是「性格保守」。
馬英九「反民主」的原因是他搞不清楚「憲政主義」和「人民主權」的意義及歷史軌跡,致使馬英九念茲在茲要守「法」,一直是站在「統治者」這一邊?而不是用「人民才是主人」的角度在看待「法」的意義。
非民主的時代,統治者是「征服者」,所以,統治者制定了許多「法典」要求人民「服從」,「法」的目的是要「約束被統治者」,以確保他所「統治」的區域內不會生亂,方便他榨取民脂民膏。
但從英國的「大憲章」開始,民主時代的「法」,是人民要求「治理者」必須簽訂的「契約」,「法」的目的是要「約束統治者」。要深入討論這種「法哲學」,千言萬語也不夠用,但用最簡潔的語言來說,就是「憲法」和「法律」,是在約束「治理者」,是要確定治理者對人民的承諾,並不是要用來「約束人民」。
舉例來說,當「憲法」註明:人民有集會遊行和言論的自由。就是要求治理者不能拒絕、阻止人民行使集會遊行的自由。這段日子以來,馬英九沾沾自喜說,他對紅潮運動,給了多少「方便」。錯了,馬英九的這種言論,其實和葉菊蘭、蘇煥智和楊秋興是一模一樣。
他們都誤以為自己可以決定給誰遊行、不給誰遊行,以為自己的身分地位高於申請遊行的人,這是大錯特錯!
憲政主義、民主時代的集會遊行,不是向「統治者」搖尾乞憐,懇求施捨,頂多就是向「治理者」來「報備」一聲而已。而「治理者」該思考的祇是,不同意見的人行使集會遊行的權利時,可能與其它的人集會遊行權利發生衝突,因而才需要行政權代理者(治理者)居間「協調」以維護最多人的最大權利。
這段日子以來,總是有著馬英九和台北市政府在斤斤計較,計較著施明德陣營申請時間和送公文時程的先後次序新聞,連一些祇申請「路權」,卻沒有具體活動,都成了台北市府和倒扁總部的拔河爭論戲碼。
甚至,連簡錫堦在中正紀念堂內的演練活動,都被市警局「移送」,馬英九不但沒有成為社會運動的「助力」,往往還是「阻力」的直接來源,逼出了施明德的「流浪者之歌」,為了延續氣勢,紅潮車隊祇好環台去面對不可知的當權者發動之反制和動盪,而國民黨的各級公職,竟然祇有「個人」協助,而不是「全力」輔助。
馬英九陣營方面不斷地辯解是「依法行政」,問題是,「依法行政」是要求政治力不能妄為,而不是用法條在限制人民,堂堂大市長拘泥在條文中,和一個「威權統治」時代的「科長」何異?
馬英九不斷強調的「體制內」言行,又曝露了他的另一個對民主認知的淺薄,體制,並不是只有國會才叫作體制,國會祇是「代議士」,他們就是受到人民的委託,平時「代理」人民行使職權,國家真正的主人是人民,當「代理人」無法解決「委託人」的需求時,人民就可以依「契約」精神,主動提出解除委託的要求。
所以,「罷免」也是人民天經地義的權利,人民當然可以依人民自己的判斷,來決定要不要收回「委託」,人民當然可以罷免他們認為已無法有效治理國家的總統,人民也可以罷免阻擋人民行使權利的民代,甚至,人民也可以罷免,他們認為反民主,阻擋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利的「馬市長」,和這些總統、立委和市長,有沒有「犯法」一點都沒有關係。當然,不同的人民見解可能不同,那就行使一次投票來確認公決。
正因為,人民投票公決的權力被綁架了,群眾才被迫行使集會遊行的憲法權力,這不是陳情,而是提出了要求,所以更不該有那種「群眾的聲音已經被聽到了」,就認為群眾不散是「鬧事」的言行,這是典型的「高人民一等」的統治者心態。民主時代,群眾上街頭要的是,他們的要求要能被付諸實現,無法實現,就永遠有集會遊行的權利。馬英九一直把群眾視為是「非體制」,曝露的是他自居是「高人民一等」的「統治者」,而不是「代理行使行政權」的治理者。
馬英九對社會運動更嚴重的誤解還有,「社會運動」往往才是改革的發動機。倫敦政經學院教授彼得‧米勒(Peter Miller)所著之《支配與權力》對此有詳盡的說明,大意是:政治的創新與改革不在於政客與政黨,而在於社會及選民本身,當社會與選民出現不滿、造成衝突、打鬆了原來政治的支配結構,這時候也就是「創新者」從事創造,並以其創造圖利自己,並同時圖利於公眾的時候。
這個「創新者」就是指華倫‧班尼斯希望出現的「領導者」,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是果陀,而是他會在此時,和人民相呼應,思考如何在已鬆動的「支配結構」中,找到新的出路,讓整個社會產生進步。
至於那種面對群眾就怕得要死,拼命想要維護既存的「支配結構」,與人民和社會為敵,祇想當既有支配結構的護衛者,則叫做人民主權與憲政主義的公敵!
◎本文聞取自: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510060141+0+0+122527+0,00.html
※圖為新聞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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