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與愚昧永遠都是訴訟發生的原因
貪錢貪戀,貪取非份
不是加害他人,就是被他人所害
而愚昧
不知利害不知進退,往往錯失談判解決的機會
律師為人謀事
最頭痛卻也是最常的遇到這種當事人
最無奈的就是遇上不懂狀況的對造
最害怕的就上遇上不解世事.不詳鞫案情,就貿然下判斷的法官
這世上有打不玩的官司,與處理不玩的糾紛,都因為如此
2007/07/14
公平正義,端在法官是否與你主張的是否心有靈犀
若一點不通就敗訴
法院的明鏡懸得太高,照見的只是五蘊皆空
懸得偏低.若又不勤拂拭,自是塵埃常惹,豈得明鏡台?
公堂之上,惟一肯定的是行禮如儀
爭訟分座兩頭,其爭也君子乎?
怕是印象派法官目光如閃電,自認英明神武,一瞬斷案
這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事實
法院卻有一套近次雷同的判決慣例
唉~感嘆再三
2007/07/24
若問我什麼是公平正義?
我會說是”法官們的認為”
法官們就是代表公正,而法官的後盾就是國家的權力
換言之,權力才是公平正義
法理學是我當時考得不錯的科目,唸通了結論其實就是如此
我的銘言:打官司不是跟對方打,對象是法官
因為勝敗都在他的一念之間
所以,法律規定是參考而已
無論勝敗訴法官都可以尋到法律依據來滿足他所需要的理由
2008/02/13
上週三接了件陪同警訊,運氣還蠻不錯的
沒遭警方刁難,能適當地維護委託人的權益
我從來都是認為”犯法就是犯法,是該受刑罰的”
只是究竟是做了什麼事?
違反了什麼罪?
該受怎樣地罰?
這是三碼子事
犯罪最要緊的其實是在最初的訊問
因為這程序是描繪出犯罪的底稿
若畫得太大或太小
不是冤枉人
就是對受害人不公
更何況還有無中生有的
2007/08/11
執業律師後,非但不曾感受到自己的優秀
反而
更強烈的感受到自己學能的欠缺
雖然說浸淫在實務裡已有10年之久
累積的經驗也不下於一個執業相當年限律師的案數
但當成為律師後
才發現一個真正的好且有能力的律師
會得要更多且更熟練
我不喜歡讓法官瞧不起
更無法忍受自己有”無知”且”無能”的時候
這大概是所謂專業尊嚴吧
20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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