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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0 18:49:08| 人氣48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純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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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霓虹閃耀的繁華都會,實實虛虛的,教會人們誰也不必認真誰?

愛說痴心話的..不是不信你的認真,
只是事實明瞭關於[痴心]是可望而不可期...
所以不能回應以認真...

無關相不相信,而是不能不自保..

當動心動情之時,為免墜落無間,預防陷落悲愁之海,總得為自己留點日後自救的餘力...


戀愛時每句誓言都說的真心誠意,
不是說謊
只是誰有能力或有意願認真地守著那些話?
誰又能守得地老天荒?

到時只能怨自己,怪不得當時起誓的人並非不認真!

繁華之中,一場眼中的美麗驚艷,是愛情的盲目開始
不管那愛的誓言
根本只是對自己說.或是對別人承諾...

其實,說穿了只為了個人的一場感動而已


感動可以很久

感動也可以消失瞬間...

持續得久一點的叫做”癡情”
短一點的可以解釋叫”無緣”.”緣淺”..

說得有點意味的
甚至可以叫”領悟”


為情而死..可以稱情聖,卻沒人追問過那個死人:[你後不後悔?]


在極度的人權自主之下,誰也不能質疑誰的感情..

質疑或是不同調.被冠上的指責叫[你不了解我]

然後

這個[不被了解]可以成為
一種很好用的理由:
拒絕溝通的理由
分手的當然理由
跟人絕交的正當理由
逼瘋自己的當然理由
傷害別人的正當理由


這是種可以任性.放恣的權利
也是種可以叫所有在意你的人背負”不了解你”這罪名的權利...

其實,誰真能了解誰呢?
充其量只有接不接受的問題而已?


戀愛的發生是意外,兩情相悅的現象需要巧合更是例外...

當愛來襲時,我們都急著[相愛]..卻總忘了[相處]

終於讓[相處]的種種無能蝕毀了愛....

若說感情是種”純感覺”而無可理諭
那麼
誰也不要要求對方所有的甜蜜戀語必須做到原味常存..

所以,當愛變得苦澀或無味時

誰也別怨誰?

當然
也無需怨恨自己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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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
癡情 緣淺 領悟...
談感情就像是去了一趟遊樂場
等待著下一次
繼續光臨~~
2007-07-21 11:47:03
版主回應
遊樂場啊~
很貼切的形容

像我就很少很少去遊樂場
2007-07-22 21:02:11
淡季
關於感情
你動過心嗎?
2007-07-21 17:34:18
版主回應
我以為有過
雖然關於心動,我總是選擇不動
所以動過心嗎~?
呵呵~也許我真不知道
2007-07-22 21:05:00
邑上春榎
任性嗎...

不過在耍任性的同時也是很痛苦的
2007-07-22 10:33:37
版主回應
會痛苦為怎麼還要耍?
2007-07-22 21:05:28
遊牧民
心動難道也可以被控制的嗎﹖
2007-07-23 01:58:23
版主回應
心動無法控制的

但心動之後要做什麼,是可以控制的
2007-07-23 09:11: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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