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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4 12:30:47| 人氣4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殺人狂[報導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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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堪薩斯州二、三十年前一連發生十起兇殺案,這個連續殺人狂,25號終於落網。兇手當年犯案後會寫信挑釁警方,還自稱是BTK,也就是英文「綑綁、虐待、殺害」三個字的縮寫,犯案時間前後達十七年。
重要的是,BTK兇手已經落網 聽到逍遙法外三十一年的殺人兇手終於落網,受害家屬紛紛起立鼓掌。 五十九歲的鎮公所員工萊德,從1974年到1991年間,一連虐殺了十個人,還把受害者身上的證件、珠寶寄給媒體,挑釁意味濃厚。萊德消聲匿跡多年之後,去年又開始寫信給警方,警方於是掌握DNA線索,偵破了多年的懸案。 萊德平日為人熱心,還是教會的核心幹部,鄰居們都不敢相信他就是惡名昭彰的殺人兇手。 我的小孩曾經在這裡 跟萊德玩在一起 我不知道該如何 形容我現在的感受 萊德已婚,還有子女。由於當年堪薩斯州沒有死

原版【德州電鋸殺人狂】於1974年上映時,片中對兇殘殺人過程真實又血腥的呈現,便讓當時的觀眾大受驚嚇,這個看了以後令人不寒而慄的電影被認為是史上最偉大的恐怖經典之一,也影響了日後恐怖片的拍攝手法。當年這部電影的拍攝成本只有十五萬美元,卻在全球締造出一億美元的驚人票房成績,片中的殺人魔也成為家喻戶曉的銀幕壞蛋。

德州電鋸殺人狂是由真實事件所改編的...
它本身並不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而它所根據的事件是一個叫做Ed Gein的連續殺人狂所做的...

Ed Gein應該是目前為止最受好萊塢青睞的連續殺人狂了,根據他的事件而寫成的片子計有驚魂記、沈默的羔羊、及德州電鋸殺人狂等。


Ed Gein的事件
事實上,現實生活裏的Ed Gein是相當安靜、內向、害羞,而且他所親手殺的人「只有」兩個而已,比起其它連續殺手如泰德邦迪等人,他的成績是萬萬不及的;但是,由於在他做案期間(一九五0年代),民風還是很保守,再加上他盜屍、食屍的行為亦駭人聽聞,所以奠下了他永恆的連續殺人狂地位。

  Gein一九0六年出生,童年時舉家搬到威斯康辛州的平原鎮(Plainfield)。他的父親是個酒鬼農夫,母親是個極度嚴苛且信仰虔誠的教徒,他還有一個哥哥。

  他們家有一小座農場,位在很偏遠的鄉間,換句話說,隱密性很高,平常不會有陌生人常去拜訪。但是這個座農場非常貧脊,所以Gein一家可說是在窮困的日子裏掙扎的社會邊緣人。

  母親對Gein的影響是最大的,後來Gein會犯下如此的犯行也幾乎可以說是它所造成的...她是一個狂熱的天主教徒,每天固定替兒子們上聖經課,不斷提倡信上帝的重要及罪人會下地獄。同時,她恐嚇兒子們女人是危險的,沈浸女色是不道德的,用各種方法嚇阻兒子們對異性的興趣。這件事導致Gein直到老死都不曾結婚,也不曾跟女人發生過性關係。 他在生命中的前半段都循規蹈矩,除了在自家農場工作之外,偶爾會到鎮上打打零工,賺點零花,在鎮民眼中是個「很安靜,有點古怪,害羞善良」的男人。

  但是平靜的生命開始出現變數。首先,在他年近三十的時候,他的父親過世了。接著他的哥哥死於一場倉庫火災。最後,他最愛的母親,在一九四五年死於中風。
就這樣,四十歲的Gein突然發現自己孑然一生。他在世界上再也沒有親人,沒有同伴,更沒有妻子和兒女,他唯一擁有的,是一座貧脊農場,和空虛的人生。他和世界的疏離感越來越強。

  由於他這輩子唯一的「女人」是母親,事後Gein曾經承認,母親的去世讓他無所適從,每到了夜裏,他會穿起母親的衣服,打扮成母親的樣子在家中走動,試圖把這個最愛的女人再變回來。(這個曾被採用在希區考克的電影「驚魂記」裏喔。 )

  最後,打扮成母親的模樣越來越無法滿足他了。半夜他開始去附近的墓園盜娶女性屍體,回家之後加以分屍肢解,部份的屍塊如乳房、女性性徵等,製作成標本,掛在他的床頭當裝飾品。皮則剝下來,製成一副女性人皮裝,他經常穿上這副女人皮在農場裏活動。(這個就有在沈默的羔羊及德州電鋸殺人狂裏出現。 )

  由於他的農場相當隱密,這些活動持續了好幾年都沒有被人發現。但是漸漸的,剝製死人皮不再能滿足他了。他想要新鮮的現貨……

  某一天午後,平原鎮的副警長發現自己五十多歲的母親失蹤了。他的母親在鎮上開一間雜貨店,週末下午,他打完獵回來接母親,卻只見到店裏的地面上有一大灘鮮血,而母親消失無蹤。

  櫃檯上有一張Gein的購物單,於是副警長立刻聯絡其它警察,打算到Gein家的農場上問問看,有沒有任何母親的線索。

  警察原本只是存著「問話」的心態而來,他們絕對沒有料想到,迎接他們的Gein農場竟然是一副地獄般的景像。

  他們打老遠接近農場,就聞到濃冽的腐肉氣息。Gein的主屋緊鎖,主人不在家,於是警察到旁邊的工具棚探頭探腦。沒想到,他們從窗戶的空隙望進去,就見到一副倒掛在半空中的屍體。

  一開始,警方還不確定那是什麼。那具屍體的頭已經切掉,正面從陰部到頸部全部剖開,臟器被取出,屍體的四肢用掛勾倒吊起來,警方第一眼以為看到一具被解剖的鹿。第二眼細看,他們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一具人類的屍體。

  警方駭然失色,整座小鎮為之驚動起來。

接著警方逮捕了Ed Gein。一如平時,沒有任何抵抗。
大批警力開拔到農場,進一步搜索,結果搜出種種駭人聽聞的證據。

  那具倒吊的屍體正是副警長的母親,他們在一個小盒子裏找到她的頭和大小腸,在主屋的一個餐\盤裏找到她的心臟。另外還找到幾個人類頭顱磨成的碗,一條用女性乳頭串成的腰帶,用人皮做成的「衣服」、垃圾筒、燈罩,在廚房裏找到幾副女性的陰道和子宮,十幾副被鞘製的人類頭皮,及各種屍塊。

  Gein被補之後,承認他還殺了另一個女人,但是僅此而已,其它的屍塊都是到墳墓裏偷來的。警方認為他應該涉入其它幾樁殺人案,但是一直沒有被證實。而Gein也強調,他只是喜歡把那些屍塊「穿起來」而已,他沒有食用任何屍體。

  這位「安靜害羞」的殺人狂震驚了當時的美國社會,媒體送了他一個平原鎮屠夫的封號。

  最後,Ed Gein被送入精神病院,從頭到尾都是個溫和害羞的優良病患,不吵不鬧,不製造麻煩,循規蹈矩,在他七十幾歲那年,在病房內自然老死。

徳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  

1974年10月21日,在美國得州奧斯汀市,羅伯特·克裏森將兩名傳教士———20歲的加裏·達雷和19歲的馬克·菲斯切謀殺在自己的小貨車中。隨後,他更令人髮指地將二人的屍體用一把動物標本剝制師使用的電鋸切成碎塊。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的發生和著名恐怖電影《得州電鋸殺人狂》公映是同一年———也是1974年,而且是同一地點———得州。因此,人們普遍認為,他這麼做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得州電鋸殺人狂》的啟發。即使很多年後,每當電視臺要播放關於克裏森一案的最新進展時,總會先播一小段《得州電鋸殺人狂》的電影片斷。

不過,真實版的《得州電鋸殺人狂》即使無需好萊塢的添油加醋已經夠曲折離奇的了。被克裏森謀殺的兩名傳教士都是摩門教徒,而克裏森本人對摩門教會一直深惡痛絕。案發那天下午4點左右,克裏森謊稱自己是中央情報局(CIA)的間諜,假意邀請兩人走進他的拖車吃鹿肉,兩名年輕人對他的花言巧語深信不疑,也想借此機會好好宣傳一下摩門教的教義。結果,在那個秋日陽光明媚的下午,兩名可憐的年輕人進車之後就再也沒能出來。甚至人們連屍體都沒能找到。

當時克裏森的拖車停在當地一家大型動物標本商店旁。兩人失蹤的第二天,有人在那家動物標本商店發現,店中那把大型電鋸刀鋒上赫然殘留有人體組織和頭髮!而這把電鋸是將動物屍體製成標本的工具,主要是用來切割鹿角的。隨後法庭鑒定表明,那些頭髮正是兩名傳教士的,而且電鋸刀鋒也損失嚴重,顯然是用來鋸過大量堅硬的東西。同時,被害人之一達雷的祈禱書也在克裏森拖車附近找到。辦案人員開始懷疑,克裏森很可能是到標本店中借來電鋸,然後將受害人大卸八塊。

此外,警方還在克裏森的拖車上發現數個彈孔,這些彈孔和後來在克裏森的小汽車上發現的一個彈孔口徑相同,它們都是由同一支槍中射出的子彈造成的。接著,警方又在克裏森拖車中找到了兩名被害人的手錶和鑰匙,以及他們汽車的輪子和輪胎。這些充分的證據使陪審團只花了20分鐘時間就定了克裏森的死罪。

其實,對克裏森稍微熟悉一點的人都知道,克裏森一直以來都行為怪異,前科纍纍。早在他18歲那年在紐約一家醫院的急診室中,他因為等得太久失去耐心開槍亂射,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1971年,美國警方的一次突擊搜捕行動中在他家中找到126把來復槍和獵槍、32把手槍、42000發子彈和100磅火藥,擁有這些武器彈藥是非法的。更有甚者,一次他一絲不挂地抱著一頭剛死不久的小鹿的新鮮內臟在浴缸裏泡澡,把他那位無意中走進浴室的第三任老婆嚇得半死。

殺人狂再騙婚遠赴英倫  

但是恐怕所有人都不會想到,像克裏森這麼一個人,卻一直好好地活了將近30年。儘管種種跡象顯示除了克裏森之外兇手不可能是別人,但克裏森被捕之後卻一口咬定,事發當晚他壓根就沒見過兩名受害者,更沒有請他們上車吃那頓“最後的晚餐\”!定罪之後,他強烈要求上訴,上訴書多達數百頁,其中最為關鍵的一條就是,當時警方從他的貨車上採集證據的時候並沒有正式的搜查證,因此他的殺人罪證被認為無效。1977年,因為證據不足他上訴成功\,又重獲自由。

幾年之後,克裏森又因非法使用武器被判7年徒刑,收押在紐約州監獄中。服刑期間,他通過書信方式認識了自己後來的老婆瑪麗·朗雷。

朗雷女士是英國亨伯賽得郡一位警察的的遺孀\,居住在英國小城漢堡,該城地遠人稀,少有遊客拜訪。朗雷女士在前夫死後加入國際交友協會,希望能開闊視野,認識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不料居然“有幸”結交了克裏森這麼一個殺人狂“好友”!朗雷女士回憶說:“國際交友協會寄給我一張名單,上列14人的通訊地址,男女都有。我給他們全寫了信———克裏森的名字也在上頭。”

儘管當時克裏森不過是名正被關在紐約州監獄的囚徒。但是他在回信中卻謊稱自己是一名監獄官員,而朗雷女士也相信了他。此外,天真的朗雷女士還相信了克裏森編造的一系列謊言———克裏森說他不僅精通6國語言,而且擁有歐洲好幾家名牌大學的學位;他曾駕駛戰鬥機在朝鮮上空執行任務,也曾在越南的深山老林浴血奮戰;他曾為中情局開過U2間諜飛機,也曾為貝爾航空公司飛過原型機;作為一名特種隊員他曾參與過刺殺切·格瓦拉的行動,作為一名間諜他曾將60年代在斯維爾得夫斯克被打下來的U2飛機駕駛員加裏·鮑爾斯營救回國,而作為一名英雄,他還得到美國國會頒發的榮譽獎章!

1988年克裏森被保釋出獄,頻頻出現在當地電視節目中———人們稱他為“得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可惜遠在英國的朗雷還蒙在鼓裏。兩年之後,1990年,克裏森寫信給筆友瑪麗·朗雷,說想去英國和她見見面。朗雷女士的兒媳婦卡羅琳回憶:“本以為他當時只是度假玩個把月就走,誰知他人還沒到,大包小箱就已經全部空運郵寄到了!我們這才明白:好傢夥,他這是打算在英國定居哇!起初他還說‘一旦安頓下來就搬走’,可後來就壓根不提這茬兒啦!”

當地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克裏森是用遊客簽證進入英國的,每天都有數千美國人持這種簽證入境,不需經過任何審查。而入境之後,他立刻和朗雷閃電結婚,將臨時居住證換成了綠卡。

朗雷說:“當時我同意和他結婚主要是出於同情,你想啊,一美國老光棍無親無故,飄洋過海來看我,我不收留他難道讓他睡大街上去不成?”1991年1月11日,兩人在當地結婚登記和領了結婚證。至於蜜月,兒媳卡羅琳傷感地說:“咳!老兩口就是去倫敦轉了一趟,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拿他的新簽證!”

DNA緝真兇原形畢露  

朗雷對新老公同情有加,可是她的親朋好友卻對克裏森沒有什麼好印象。剛搬到那會兒,克裏森整天把“國會頒發的榮譽獎章”挂在脖子上炫耀,可沒多久別人就發現那不過是個隨處可以買到的冒牌貨。而且時間一長,克裏森的暴虐本色盡顯無遺。一次他和鄰居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居然掏出了子彈已上膛的獵槍頂著對方太陽穴吼到:“他奶奶的這要是在得州,我早就把你的腦漿給打出來了!還沒人敢和我這麼說話哩!”即使是這樣,依然沒有引起當地警方對這個老頭的足夠重視,克裏森後來向亨伯賽得郡申請經營槍支的許\可證,居然順利獲得批准。

2000年6月,先進的DNA分析技術令1/4個世紀前的電鋸殺人案有了重大進展,得州法庭決定重新開庭審理此案。當年,警方曾在克裏森家附近數英尺遠處發現了寫有克裏森名字的血衣,20多年後,專家對血衣進行了DNA檢測,發現血跡是被害人達雷的,而且衣服上的毛髮也和被害人相符。限於技術水準,這項測試在1974年進行案件調查時不可能進行。至此,鐵證如山,等待克裏森的將是死刑判決。

隨後,美國的辦案人員一路追蹤,找到了隱居英國多年的克裏森。在此之前,2000年克裏森被當地皇家法庭因非法擁有武器罪名判處3年有期徒刑。2001年10月,剛從沃裏郡監獄被放出來的克裏森又再度被捕。歲月不饒人,當年威風一時的殺人狂在20多年後,已是重病纏身,只能終日坐在輪椅上———他的膝蓋\徹底壞掉,根本無法走路。即使如此,他仍然是得州通緝名單的榜首人物。至此,對於朗雷女士來說,一場持續了十幾年的惡夢終於畫上了句號。“一切都結束了,我徹底安全了。”她告訴警方,克裏森曾用槍逼著她的腦袋警告說,“如果你膽敢離開我,我就殺了你!”

從那之後,克裏森一直被關在倫敦東南的一所監獄中,等待著引渡回美國。2003年4月17日,他因心臟病突發被緊急送往伊麗莎白醫院,4天之後醫治無效死亡,終年70歲。

《法制日報》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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