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27歲,從未交過女朋友,與其說我不相信「愛情」,倒不如說我找不到「真愛」來得恰當。沒錯!就是「真愛」。「真愛」這個藉口或許你們聽來幼稚,但對我來說,其實不然。
首先,我對「愛情」的基本思想來自於我對「性」「愛」的二元分離。
「性」即是「慾」,是人類的基本慾望,它是外在「肉體」慾望所帶來,並非出自內在的「心靈」表現,它是出自於我們自私的「喜歡」。「喜歡」和「愛」並不相同,換句話說,「我喜歡你」不代表「我愛你」。「我喜歡你」是出自於我外在對於你的需要,這是在我個人「慾望上」所對你的需要,而非來自於內在的「愛」。
「愛」即是「情」,是人類的內在情操,也就是說「愛」應當要是從內在「心靈」出發,經過昇華後所表現出來的「內在性」行為。
因此,我們所說的「情慾」,並非一樣東西(一元),而是內在的「情」與外在的「慾」相互影響的結果(二元);內心的「情」引發肉體的「慾」,肉體的「慾」點燃內心的「情」。也就是說,在「愛情」的影響下「性慾」可以得到昇華,但相對地,在「性慾」的影響下「愛情」也會沉淪墮落。「性」與「愛」互為表裡,如何取得平衡非常困難,所以必須先要瞭解「性」「愛」「情」「慾」,我們才能了解什麼是「愛」。但要瞭解「性」「愛」「情」「慾」,前提之下,就不能把它們混為一談。
一般人把「性」(慾望的表現)和「愛」(心靈的表現)劃上等號,甚至「性」「愛」不分,這樣他們嘴裡所說的「愛情」並非「真正的愛情」,只是假「愛情之名」,行「佔有之實」罷了。所以大部分的人,他們的愛情是充滿「自私」、「懷疑」、「忌妒」、「仇恨」、「利益」、「衝突」、「背叛」以及「想佔有對方」的,而當「利益分配不均」的時候,就以「彼此個性不合」的藉口「分手」,經過「失戀」階段後,再次出發找個合乎「自己利益」的對象,當對方「資源」用盡,或是覺得其他「條件」比「現在」這個好的時候,就再次轉移目標。也就是說,當你覺得對方「條件」的好壞會影響到你們「愛情」品質的時候,這樣的愛情只是「慾望」、「利益」結合的「慾望愛」,並不能長久的維持下去。
「喜歡就去追」的愛情老實說層次並不高,因為這只是表達自己「想要」慾望的方式罷了,就如同我們「吃東西」、「買東西」的等級而已。女人「買東西」便是一種「佔有慾」的表現,她們可以靠著「買東西」來彌補「心靈」上的空虛。但「買東西」不可能只買一次就從此不再去買了,買完之後她們則會想要得更多,因而產生一種「失落感」。而這樣的一種「失落感」,便會促使她們再去滿足永無止盡的「購物慾望」。所以當「愛情」結合「慾望」後,你所期許的愛情「是希望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愛情,你將永遠不能滿足於對方所給你的愛。
再以「吃東西」為例,我們為何要「吃」?
人的基本需求,肚子餓了當然就是要「吃東西」、「找東西來吃」,也就是動物的「食色本能」,也可以說是「肉體」所帶來的「慾望」。但人又是貪圖感官享受的動物,所以他們只會選擇吃他們喜歡吃的東西。如此說來,只是為了喜歡一個人,而去追求她,這也是「慾望」影響「心靈」的結果,而非出自於「真正的愛情」。
例如:在我身旁許多朋友常常告誡我,要我不要看A片,去交一個女朋友比較「實在」,而我的回答通常是「NO!」。因為我認為「看A片」和「交女朋友」是兩回事,「看A片」是基於我肉體所帶來的慾望,生理所需,就如同「吃東西」一樣,但如果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想要的慾望」去「交女朋友」,看到「喜歡的」就去追,這樣的層次未免太低,根本和其他動物沒什麼兩樣,我想唯一比其他動物強的地方,可能也只有你會挑選你喜歡的「口味」下手,然後再用盡一切「心機」去得到應該屬於你的「戰利品」,還不至於到達飢不擇食,霸王硬上弓的地步。
所以我想要追求的「愛情」並不是和「慾望」結合後的「低層次愛情」,尤其是在於「性」的慾望上,我認為我根本不需要「愛情」就能靠自己來達到滿足了。但奇怪的是,現今卻有很多男人只是為了滿足這樣低等的需求就去交女朋友,在我看來這只是純粹性的「動物行為」,也許與其他動物相比,那些動物可能還要比我們人類「單純」多了。
不過女人也有該檢討的地方,不要一昧把「戀愛」當作「愛慕虛榮」的工具,也不要認為人家都有男朋友,我也要有一個男朋友,來證明我也很行,我也有人愛,非得要靠「愛情」來肯定「自我」。「愛」不像「買東西」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排除寂寞」、「彌補空虛」才去愛的。
看到最近的政治新聞,也讓我重新思考了「老處女」這個問題。「處女」照理說代表的是純潔、無瑕,「聖母瑪莉亞」、「聖女貞德」她們都是「處女」,而且也都被封為「聖人」,但為何現今只要在「處女」頭上加上個「老」字就會變成污辱女性的話呢?難道年紀大,就不能應該是「處女」嗎?還是年紀大,沒有「性行為」、「性經驗」就會被認定為是件可恥的事?
「老處女」這個問題便讓我聯想到了「性」與「愛」的關係,沒有「性經驗」是可恥的事,而且是年紀越大越可恥,我始終覺得這個邏輯是有問題的。直到後來我才想通,原來大部分的人根本把「性」「愛」混為一談,女人「沒有性經驗」就是代表妳「沒有人愛」、「沒有人要」的意思。其邏輯性在於:妳都這麼「老」了還找不到人「愛」這不是等同於妳「沒人要」嗎?於是「老處女」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一種污辱女性的話。而大部分的女人自己本身也覺得此話是對她們的一種污辱。從沒有「性」引申到沒有「愛」,再到「自我的無法肯定」;人類的「愛情」儼然已成為了一種極端受到外在約束力量,被一切慾望動機所束縛而成的「愛情」。「愛」變得已經不是在「愛一個人」那麼簡單了。
故我所想的則是,「性」跟「愛」真的一定要畫上等號嗎?當「從心靈出發的愛情」和「從肉體出發的慾望」結合,甚至混淆不清的時候,那麼這樣的「愛情」才是我們應該所要追求的嗎?那是不是也有像我這樣的人,是把「性」「愛」分開來看的呢?所以「老處女」,我在這裡這麼說並沒有輕蔑女性的意思,因為我自己也承認我是「老處男」。我敢承認自己是「老處男」,那是因為如果當我們把「性」和「愛」分開來看的時候,「老處女」、「老處男」就並不見得是一種污辱人的話了。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性」的部分,「性的慾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也是該要被承認的,我從不避諱談論這樣的問題,因為我自認我是一個身心健全的男人,所以我也勇於承認我的「性慾」是要透過「自慰」才能得到發洩的(自慰是一種表達慾望、動力和性認同的方式)。我覺得很多人認為「性」不能公開來談,這是沒有道理的。「吃飽沒?」這句話如果用在「食慾」上大家都會說,而且還能光明正大的說,成為日常噓寒問暖的問候語;那麼,為何我們不能也在「性慾」的滿足與否上,去問「吃飽沒?」在瑞典性教育教師手冊《Love!You can really feel it,you know!》裡就明確指出人是一個「性體」的事實,我們不必沉默也不必偽裝。
其次,我們再單從「愛的層次」去看待「老處男」、「老處女」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他們因為「沒有得到愛」或是「不願意去愛」,可是又基於人的本能需求,所以需要「性滿足」、「性發洩」,但他們卻又不願意只為了「性」而去「愛」,如果我們是從這個角度去看待他們的話,那麼,這樣的人對「愛情」反而才是死忠的。因為他們不想為「性」而「愛」,也不想為了得到「社會認同」而「愛」,這種人的「愛」才是彌足珍貴,堅貞不移的。他們看到的「愛」是穿越一切利益慾望背後的愛,他們追求「愛情」的信念也不會因為年歲的老去而動搖。
反觀大部分的人表面上只敢談「愛」,卻不敢談「性」,這恰恰反映出了他們「性」「愛」不分、混為一談的這個事實,這是因為他們只要把「性」的私慾講出來,「愛」的境界就會馬上崩潰,變成「廉價的愛」。所以他們才會先聲奪人,大聲戲謔「沒有人愛」的人是「老處男」、「老處女」。但事實上,有些「老處男」、「老處女」並非沒有人愛或是不想去愛,而是基於他們對於「愛情」的堅持是超越「肉體關係」之上的。
再舉一例,例如我們只要一談到「同性戀者」,絕大多數「異性戀者」的反應一定不舒服。為何不舒服?那是因為那些「性」「愛」不分的「異性戀者」只會想到他們在「性慾」的問題上:想到兩個男人或是兩個女人「牽手」、「愛撫」甚至「做愛」,這是多麼噁心的一件事。但他們卻沒想到「愛」的部分它是屬於精神層面的,它是超越肉體層次的,它是不分性別的,它甚至是可以打破原始自然「動物性」法則的;身為「同性戀者」照理也該要享有「愛」與「被愛」的權利,但大多數「性」「愛」不分的人,正是把「愛」當作「性」,或者是把「性」當作「愛」來審視這些所謂的「同性戀」、「老處女」等人。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把「性」「愛」分開來看的原因了。
※ 「性」「愛」不分後所產生的偏見:
1、 把「愛」當作「性」的人→「同性戀」的歧視。(認為同性戀是骯髒的)
2、 把「性」當作「愛」的人→「老處女」的歧視。(沒性經驗代表沒人愛)
與「性」「愛」不分的人相比,在這裡我敢大方的「談性」,那便是因為我承認「性」是「人類慾望」的一部分,但它跟我所要追求的「愛」是兩回事。「愛」的境界要遠比「性」來得高,或許只能說「性」是「愛」的表現方法之一,是對彼此相愛之後的一種確認方法,可是我卻不認為能把「性」「愛」建立在同一個層次上。我承認「性」,也相信「愛」,但我卻不認為「性」與「愛」是必須非得要同步發展的。
總之,我認為「真正的愛情」並非全然出自於「佔有對方」自私的愛,也非完全建立在「性關係上」慾望的愛,更不是在於對方「條件好壞」利益上的愛,它是在於你是否真正的肯願意為對方「付出」、「犧牲奉獻」、「同甘共苦」發自「內心」從「心靈出發」的愛;而當雙方都有這樣的共識時,才能享受「真愛」的果實。
我以前就曾說過,「真愛」便是「蠢愛」,也就是「蠢蠢的愛」,它是該要儘量脫離「慾望」、「動機」的一種純粹的愛,如此一來,「愛情」的基石才能穩固,一切「現實環境上的風雨」都無法將其打倒,那麼世上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分手」、「失戀」了。以「慾望」、「利益」所建構結合出來的「自私愛情」,在面臨外在因素的震盪後,絕對會有「崩盤」的一天,這是我對天下情侶們的叮嚀,也是我對我自己的「愛情」所抱持的一絲期許。
「愛情」,我相信,但不迷信。而我所相信的「愛情」,並非被「慾望」所蒙遮後的「愛情」、並非為了「滿足自己所希望怎樣」的愛情,更不是「性」「愛」不分的愛情,尤其是為了「性」而去「愛」的人最低等。所以長久以來我寧願靠自己來解決「性的需求」,也不願為了這個「低等慾望的滿足」而去「愛」一個人。因為我相信「只有在慾望激情的背後,才能瞭解愛情的真相。」
27年來我一直捍衛我的「真愛」,不曾改變,也從不動搖。我不會因為「喜歡」一個女孩,就去用盡一切的心機追求她,這樣的愛情說穿了,也只是最後想「佔有」她罷了。我的愛情觀強調「心靈上的遇合」,所以如果當對方對我也有「感覺」的時候,或許我們不需要隻字片語、也不需要任何手段,自然就會在一起了。
「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是我追求「愛情」的哲學,並不是不想交女朋友的藉口,姜太公釣魚,他所期待的,就是等待遇見真正能夠與他「心靈契合」的人。不瞭解我的人認為我的層次很低,那是因為他們「性愛不分」只看到了我對「性慾」感官刺激上的追求,卻從來沒有看到我對「愛情」的執著和堅持。不過我始終認為我的境界還是要比盲目去追求愛情的人高得太多了。
有人終其一生談過「無數」戀愛,但卻不懂「愛」;不過也有一種人或許一生從未「愛」過,但卻比任何人都要懂「愛」,因為他知道「愛」確實求之不易,所以寧願「不愛」,也不願「錯愛」。這就如同「信仰」可以分為兩種人:
一種人是「盲目的崇拜」,就是一定非得要抱到媽祖大腿,才能證明自己的虔誠。
而另外一種人是「信念的堅定」,他靠的不是燒香念佛這些外在的行為表現,因為他相信「信仰本身就是個人內在信念堅定的結果」,「信仰」無須靠外在的「追求形式」來獲得彰顯。
我對「愛情」的信仰便在於我對於「愛情」的信念是堅定不移的,所以我不汲汲去追求「愛情」、不盲目去追求「愛情」,也不用非得靠些外在的行動來證明我對「愛情」的信仰有多麼虔誠。因為我相信只要我對「愛情」的信念能夠一直堅持下去,「真愛」的果實就總有一天會降臨,今生不行,來世一定可以,來世不行,隔世一定可以…我始終相信。
誰說「性」「愛」不能分離,我就是實踐者!
看完這篇文章後,也許你們可以笑我:「孩子,你不懂愛情。」我不會為此加以反駁,但至少我不會在「愛情」與「麵包」之間有所迷惑、有所掙扎。
因為「愛情」和「麵包」的問題根本和「性」「愛」的問題一樣是不能混為一談的,但是當你硬要把「心靈」和「慾望」兩樣東西擺在同一個層次上作比較的時候,你便會發現你們所認為的「愛情」根本是不堪一擊的「假愛情」。
愛情是『靈藥』?『麻藥』?還是『假藥』?我們可以再看看以下這則報導。
對我來說,「性」「愛」分離並不是做不到,而是很難做到。
美調查發現:「真愛」不會天長地久,最多只有三十個月。
【焦 點 追 蹤 】
物質 / 化學 / 愛情
美國科學家最近的研究發現,所謂的「真愛」,最長可能只能維持三十個月,所謂「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的愛情,也可能都只能是存在在小說或情人卡中,一個永遠不會兌現的誓言,這個發現,或許會給相信世間有真愛的人,一個沈重的打擊。
美國康乃爾大學教授「哈贊」,在過去兩年之間,調查了在三十七個不同社會文化當中的五千對夫婦,並進行醫學測試,結果發現,十八到三十個月的時間,已經足以使男女雙方相識、約會、結婚乃至生子,之後,雙方都不會再有先前那種「臉紅心跳」的感覺。
「哈贊」說,「愛情」的感覺,只是大腦分泌的一種「化學雞尾酒」所造成的,造成這種「化學雞尾酒」的物質,是「巴胺」、「苯乙胺」,以及「催產素」,當分泌的時間一久,人腦便會對這三種物質產生抗體,至多兩年半,這種化學物質,就完全不會對人腦產生作用,這時候也是男女雙方容易談分手的時候。
不過,還是有許多夫婦,能夠擁有長長久久的愛情,有人認為,男女雙方如果覺得能夠彼此共度一生,或許可以突破這種荷爾蒙的束縛。
看到這篇報導後,對於相信「真愛」的我而言,並沒有受到打擊。
因為我的觀點即在於此:
真正的愛情,就必須「性」「愛」分離。
所以這篇報導的觀點和我所說的大致相同;只是我是以「人文」的角度來解釋,而這篇報導,則是用「醫學」的角度來說明。
「真愛」是可以存在,只是一般人很難做到。因為一般人的愛情很難擺脫「性的慾望」,也就是這篇報導所說的「賀爾蒙的刺激」。所以「愛」的表現必定是要擺脫「生理慾望」的束縛,才能長存的。
我的觀點即是在於一般人所認為的,愛情是「靈藥」,其實不然:
一般人所認為的「愛情」其實是「被慾望所麻醉」後的「愛情」,這種「愛」不是「真愛」,而是「假愛」,是不堪一擊的「慾望愛」。
「性」「愛」必須分離,真愛才能實現。
我們唯有分清「慾望愛」(受賀爾蒙影響的愛)和「心靈愛」(真正發自內心的愛)的差別,才能瞭解「愛情」,才能得到「真愛」。
最近和幾位同學去喝咖啡,他們透露了許多關於愛情的訊息給我,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大部分男人的「愛」都是建立在「性」的上面。他們給我的建議是:「看到喜歡的就追」、「女孩子就是喜歡別人追」。聽完這個建議後,我傻了,不過也明白了我多年以來的困惑。
「愛情」和「麵包」,這樣的問題還真的是有一大群人談的津津有味呢!!「麵包」隨手可得,而且這個口味吃膩了,你還能換吃另外一種口味,但「愛情」呢?也是這樣的嗎?
「知難行易」,國父的觀點,但大部分的「男性」其實都學得很好,管他「愛情」是什麼(知難),「喜歡就追」,「追到吃膩後再甩」(行易)。而「女性」呢?則是希望自己越多人追越好,因為這可以證明自己的魅力「無窮」;而且還可以選擇「條件」最好的來「愛」,反正「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我不想評論這樣的「愛情」到底「對」,還是「不對」。但至少對我而言,這不是「愛情」,這只是出於自私的「喜歡」罷了。
※ 根據我的性愛觀點,愛情可分為下列幾種人:
一、 有愛無性之人(最高層次,精神層次)
二、 有愛有性之人(凡人),可分兩類:
1、 性愛分離之人(次高層次,我屬此類,強調性愛並非一定要同步發展)
2、 性愛不分之人,絕大多數人屬之,則又分為兩種:
(1) 性的基礎是愛(第三層次):女性居多,強調有愛的性。
(2) 愛的基礎是性(第四層次):男性居多,強調有性的愛(喜歡就追)。
三、 有性無愛之人(最低層次,禽獸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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