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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4 21:06:54| 人氣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張小嫻 's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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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不 想 分 手"----------

如果你不是真的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 。我們說分手 ,有時是一時意氣。自己根本不想分手,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 多次 ,這次接受夠了。他說:『好吧!我們分手。』有時候 , 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 不如道怎樣走.不如,我們分手 !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開,我會永遠 念你。或許,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 。 然而 ,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 ,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 ,你卻說 :『 我 們 還 是 分 手 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 :『 是 你 要 分 手 的 。 這 幾 天 我 想 得 很 清 楚 , 這 樣 對 你 好 一 點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分手嗎 ?

----From 張小嫻’s散文集-----


其實有時冷戰比起分手,更加痛苦

分手後可以甚麼也不用去想….決決絕絕後又是一個新開始..

冷戰那種寂寞叫人害怕, 他好像突然消失了, 一聲不響的消失,那種感覺我已嘗過了很多次…..

現在的我, 真的沒法去接受戀愛, 戀愛有時也叫人害怕…..

台長: 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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