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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12:34:12| 人氣8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十三年了,我和他繼續的走著-一百五十三個週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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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十八日,又滿一個月,看著天上的月由盈轉虧又成盈,細數這一百五十三個月的生活,回憶變得深沉而迷濛。

相識之初,每到十八日,都會親親你的臉頰,對你說聲:「滿月快樂」。即便那時兩個人的感情並不穩定,但總會提醒自己也告訴他,要慶幸能夠認識這樣好的一個人,要享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

過了三週年,我們開始忙碌,當我們都投入職場後,工作佔去我們生活的很大一部份,在一起變得有些理所當然,總是在過了十八日之後才突然發現又過了一個月,除了感嘆時光飛逝外,也維持在穩定中成長的速率下進行著。

七週年,依例邀請我們所剩不多的朋友參加午宴,寧靜的慶祝又過了一個年頭,平淡平實的生活仍進行著,卻埋下你想尋求外在刺激的隱憂,我毫無所知的認定,我們還可以繼續的走下去。

九年,還是十年吧,在我刻意忘記這段回憶下,時間順序已模糊。你畢竟守不住兩個人的約定,開始在外尋求你的另一段青春的尾巴,電腦與網路其實只是擾亂我倆關係的幫兇。我開始瘋狂的想找尋答案,卻只在你眼中看見抱歉,可你的行動未曾停止於面對我時的良心不安。

懷疑是感情的終極殺手,混亂的情緒毀滅我的工作與生活,就在我幾近崩潰提出分手的要求下,你卻遲疑於是否還能找到個能在一起生活十幾年的下一個人,你告訴我,用黯然絕望的聲音對我說:「我的健康是你救回來的,你捨得就這樣丟下我?」

遲疑與難以割捨,我終究還是將十幾個紙箱裡頭的書、CD、衣物和一切放回原先就存在的定位。我給了自己一個很可笑的理由「東西太多,收不完也搞不清哪一個該是我的還是你的」,是啊,即便實質的物體可以區分,回憶與感情呢?有哪個工具或度量衡可以分割屬於你或我?

第一百四十個月,我給了你一封簡訊,謝謝你這一百四十個月的陪伴,你回我「嗯,真的喔。謝謝你這麼久來的照顧與愛,也要和你再過另一個一百四十個月,或者可以的話再來個一百四十個月喔!」

慢慢的,我開始去接受生命中的無常,了解到「變是唯一的不變」這恆常的真理。十年也好,二十年也罷,改變自己的態度去接受未來,要比執著於非得跟你過一輩子要來的更真實。我讓你了解,能跟你走過這一段,我已滿足,不強求未來的歲月該如何如何,我只去珍惜今天你快不快樂。

去年,在我因公出差國外,晚上依舊撥電話回家報平安,你對我說:「一個人睡,床變得好大,少了你在身邊,不好睡。」那時我確定了,我們應該還能一起走上一段很長的路。

日曆上印著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八日,今天是我們的第一百五十三個週月。晚飯時,我會親親你的臉,對你說:「週月快樂」,一如我倆相識之初,謝謝你與我共渡的每一天。

台長: Montbl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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