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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6 12:30:05| 人氣1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市擁逾3房 稅多2倍★中信房屋(小馬)0935-2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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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採最高標準3.6% 學者:還不夠 【潘姿羽、陳瑩欣╱台北報導】繼四月雙張會談後,中央和地方政府陸續頒布稅改政策,宣示打房決心。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即起全國非自住房屋稅稅率最低稅率從百分之一點二調高到一點五,上限則從百分之二提高到三點六。台北市府更提出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將採最高稅率百分之三點六課徵房屋稅,等於多繳兩倍稅。 全國非自用住宅稅率昨正式調高至百分之一點五到三點六,北市也將採差別課稅。范厚民攝 張盛和表示,為了居住正義,財政部修正非自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明定非自住家用房屋稅率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五至三點六,增加非自住房屋持有稅賦,抑制囤房。但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林左裕批評,現在台灣持有稅約市價千分之二到四,但全球平均持有稅達市價百分之二,「財政部標準大概是全世界最寬鬆。」 市庫增10億稅收 台北市府更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大幅提高持有非自住房屋稅賦,副市長張金鶚昨宣布,市政會議已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若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持有北市非自住房屋一至二戶,每戶適用百分之二點四稅率,持有三戶以上,徵收稅率提高到百分之三點六,並追溯自今年七月一日實施,明年五月徵收房屋稅時納入。 北市府統計,持有一至二戶房屋人數佔百分之一點五四,三戶以上佔百分之零點四六,受影響人數僅有百分之二,預計明年可增加市庫十億一千九百萬元的稅收。 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素津舉例說明,甲持有北市三戶房屋,一戶為自用住宅、兩戶非自用,非自用的兩戶稅率均為百分之二點四;乙持有北市七戶房屋,三戶自用住宅、四戶非自用住宅,則三戶自用維持百分之一點二,四戶非自用住宅則是採百分之三點六。 若以屋齡三十四年五層房屋、面積三十坪算,非自用住宅原房屋稅一千九百四十七元,修正後以百分之二點四計,則是三千八百九十四元,按百分之三點六課徵則是五千八百四十一元。若是屋齡七年、面積九十七坪的高級住宅,非自住原為十萬四千一百四十二元,改以百分之三點六課徵則為三十一萬二千四百二十六元。 今年度 房屋稅率 辦座談檢討奢稅 政大教授林左裕表示,高級住宅持有稅最多從十萬元調至三十一萬元看似驚人,但與買屋服務費相比無足輕重,應該再提高稅率,第二戶以上便列為非自用,「方向對了,但可以再嚴格一點。」網友張靖認為,「稅基沒檢討,光小幅度調整稅率,不信效果能有多好!」 張盛和昨透露,已開始準備房、地合一以實價課稅政策,預計本月底、下月初將舉行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會審慎規劃,基本上維持土地增值稅現狀不動,但奢侈稅中不動產課稅部分也會一併檢討。」

台長: 中信房屋樹林冠軍團隊(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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