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Jack。」
「你好。」
「那是Sam。」
「嗨。」
「還有……」
妮娜是個好人。真的。
任何一個朋友幫妳介紹男朋友時,如果她帶來的對象都是那種比她男朋友更優的男人,妳實在應該為了她的誠意而隨便和一個男人上床。
「聽說妳是Soho。」一個應該是叫做……Jon還是John的男人靠過來,遞給我一杯飲料,我從他的左肩往後望,看到妮娜豎起大拇指。
「嗯。」
「那時間很free摟,該不會每天睡到太陽曬屁股吧?」
「呵,不一定啦。」
OK,第一次見面他就提到屁股,暗示性很夠了。我抬頭打量他,幽默、長得不錯,以前我想戀愛的時候,比他差十倍的男人我也撲上去過。
不過,風趣的男人不能保證妳的愛情從頭到尾都很有趣。
如果我要把他,我最好跟他抱怨soho的辛苦,他就可以趁機安慰我,可是我不知道意義在哪裡,即使我花一整晚和他談心,老闆依舊很機車,即使我花一整年去愛他,最後還是會分手。Why?
「他很優耶!」碰了個軟釘子,男人很識相的走開,妮娜靠了過來,給我一個不可置信的眼神:「妳有什麼不滿意?小姐,妳居然穿著布鞋牛仔褲來,妳的高跟鞋是買來裝飾鞋櫃的嗎?」
「只看妳外表的男人靠不住吧。」我涼涼的反駁。
「至少可以博取第一印象,然後晚上帶回家。」
「是阿!」我嘆口氣。「然後高潮的時候緊皺眉頭,假睫毛就掉到眼睛裡。」
妮娜尖叫著追殺我,我趁機走到門外透透氣,蹲在門口,很不優雅的點了菸。
我知道我有點奇怪。
未滿三十、還沒結婚、穿的下S號的衣服……無論怎麼說,我應該把握變成中年女人的最後幾年,談那種沒有明天的戀愛,在發現第一條魚尾紋的那天急摳男朋友,逼他說「即使妳變成老太婆,我還是會愛妳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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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什麼一定要找伴是吧?」
「對。」我把菸蒂丟進水溝裡,突然意識到有人在跟我講話。「厄,你是?」
「Alex。被抓來找伴的。」說話的這個男人做了一個苦笑的表情。
「我還以為只有我一個受害者。」
「我應該沒有妳慘。上一段戀情我可不是被拋棄的。」
「誰說我被拋棄?」我瞪他。
「妮娜阿。」他坦承相告。「她說妳忘不了上個混蛋,所以過了大半年還對男人興致缺缺,每天窩在家裡不肯出門,整天當宅女。鞋子裡居然穿了兩支不同顏色的襪子……那是真的嗎?」
「是真的。」我沒好氣的回答。
「我不是問襪子。」
「不然呢?」
「襪子之前的話。」
「不是。」我據實回答。「這不是我第一次失戀,他也不是特別過分的一個,如果我會因為男人而變成宅女,那應該是在我第一次失戀的時候就發生了。所以,跟他沒關係,是我的問題。」
「哇!」他讚嘆的看著我。「妳是頭腦清楚的宅女。而且對我沒興趣。」
「你怎麼知道?」事實上,我開始有興趣了。
「如果妳對我有興趣,妳應該說,對,他真是個王八蛋,妳多麼愛他,而他卻這樣傷害妳,然後我就可以趁虛而入的把哭泣的宅女抱在懷中之類的……」
「很爛的招數。」我皺眉。
「但是很有效。」他聳肩。
他說的對,因為這種老套的招數我也用過,後來那個安慰我的人變成下一個王八蛋,我不知道這算是成功還是失敗。
二十幾歲的宅女可以放棄感情生活嗎?我想應該可以。但性生活我還不想放棄。所以明知道Alex說的喝咖啡很可能是早上睡醒的咖啡,我還是上了他的車。他說他家很亂,我說沒關係,反正我也不是去參觀樣品屋,但等我真的踏進他的房門,我還是嚇了一大跳。
滿屋子的衣服、分不出是穿過沒洗、還是洗的時候沒翻面的襪子,桌上甚至還有上一餐的便當、椅背上掛了三件夾克、還有一件……內衣?
我忍不住拎起來。「這表示內衣的主人等等可能會衝進來賞我一巴掌嗎?」
「如果我們正在上床,可能會。」
「所以,」情況越來越有趣,我覺得自己簡直陷入了嘴砲迴圈,「假設真的發生……。」
他哈哈大笑,走到門邊,扣上了安全鎖。「妳的臉安全了。」
但我的人卻陷入危險地帶裡,因為我的襯衫疊上了他的椅背、我的內衣疊上了那件內衣、他疊在我身上。
一個小時……或更久之後?他穿上褲子,問:「妳要喝什麼?」
「不是喝咖啡嗎?」我裝傻。
「礦泉水、啤酒。」他無所謂的聳聳肩。「我是騙子。」
可愛的騙子,我想。
接過他遞來的啤酒,我開始猜測,也許他就是個玩咖吧,仗著一張臉騙女人感情的那種。
或許這很公平罷,哪個男人讓妳笑,最後妳就得為他哭。
哪有日日是春天的?
「在想什麼?」他重新靠過來。
「沒有。」我言不由衷。
「那件內衣……,」他順著我的眼神看過去:「是我前女友的,至少放在那裏三個月了。」
「喔。」
「說說看,為什麼妳不想交男朋友?」
他玩著我的髮尾,氣氛好得不得了,我忍不住說:「心動好麻煩,又不是每次都會成功。而且我已經二十七歲了,我可以一個人去看電影、一個人去逛街,我想不出我還得忍受另一個人的理由。」
「妳沒有勇氣。」
「啥?」
「再愛一次的勇氣。」
太狠了!我生氣的推他一把。「你太誠實了吧。」
他露出牙齒。「我記得妳剛剛還認為我是騙子。」
他的表情看起來可惡極了。可是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
不受傷很容易阿,只要不再去愛就行了,但人真正需要的,是痊癒的能力。
「我不管,」我乾脆把枕頭蓋在頭上:「反正我不想戀愛。」
「OK、OK!我也沒說要找妳談戀愛。」
所以他是支持我無愛理論的戰友,但是聽了這話,我更悶了。
「我要回家了。」
「噢,Come on!」他把我的衣服一腳踢的老遠:「只是個玩笑。」
「那什麼才是真的?」
「我想請妳看電影。」他掏出兩張票,放在我手上。
「曼哈頓奇緣?你怎麼知道我想看這個?」
「妮娜說的,」他笑了起來:「好,我要招供了,我本來以為妳是什麼恐怖的宅女,只想帶妳看場電影算數,但既然不是這樣,看電影前喝杯咖啡也不錯。」
「就這樣?」
「我可以發誓。」他做了一個童子軍的手勢。「我們可以從普通朋友做起。當然,可以上床的朋友更好。」
「啊?」這次我真的傻了。
「可以吃飯、約會、看電影、旅行、牽手、接吻、上床的朋友。如果妳堅持妳不要交男朋友的話。」
朋友是這樣當的嗎?我愣愣的看著他,開始覺得一切像做夢一樣荒謬。
「妳知道嗎?睡呀睡的,就天長地久的感覺還蠻新鮮的。」
「啥?」
「沒有,叫妳快點睡。」
然後他就吻了我。
噢,這肯定不是個晚安吻。
再繼續下去……,會變成早安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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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漂逸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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