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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5 02:52:17| 人氣6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些事情不會過去之我並不希望陳冠希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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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並不願意去批評一些藝人或名人,無論是緋聞、分手、離婚還是第三者,我都不想評論,因為愛情是沒有什麼可以議論的,但對於一些其他的負面新聞,我也盡量不想評論,因為那不關我的事,也因為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訊息,是否真的是事實的全貌。只是每次,我看到藝人名人一而在再而三的出錯,然後三而在再而四的道歉祈禱原諒,你要知道,有些傷口不會復原,因為它傷在看不到的很裡面,有些事情不會過去,因為它痛在回憶的最表層;犯錯的藝人,不要奢望原諒。




【以上圖片翻拍之980228凌晨的中視夜間新聞,內有張柏芝受香港媒體Cen獨家專訪之影片】

如有掉圖或想留言請點我回去看本文~有些事情不會過去之我並不希望陳冠希復出。



慾照風波一年了,老實說,我也看過了,一年後回想這件事情,我根本不記得任何陳冠希的影像,卻沒有忘卻任何每個女主角的姿態,那種傷害,也許在幾位女孩當中,十年內都無法平復,甚至會成為這輩子無法瞑目的唯一遺憾,受害者只能藉者尋找生命中的小幸福、小支持,來帶領他們走過生命中的絕望,但是他們每天睜開眼睛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光裸的身體在無數人面前被瀏覽,你知道那種感覺,就像被大眾強暴的感覺,重點是,你連強暴你的人是誰都不知道,到最後,他們只能試著不去想這件事情,期待這件事情落幕,然後藉由身旁朋友的一點點關心來支撐自己,走下每一步路。

我真的覺得,男人無法體會女人的最傷痛,我曾經聽聞幾個男人,說著這幾個女星既然可以隨隨便便跟別人上床,那麼應該很開放,所以一定也覺得沒所謂,一定也能走過去。

Bull shit!你不是當事者,真的無法揣摩那種痛,而男人不是女人,更無法理解那種傷心。

因此,看著陳冠希幾日前在加拿大的答辯,我看都不想看,我更不會覺得這個人可憐,我只是覺得這個男人軟弱到有點可笑,最大的加害者居然可以以受害者自居,逃離偏遠的世界去療傷,說抱歉、說原諒、說難過、說事與願違。

我從來不是一個外貌協會的會員,我承認,外表對一個人來說很重要,但是,我就特別討厭那種長得特別帥氣的人,應該說我的標準有問題,金城武、劉德華、賀軍翔還是布萊德彼特這些被人公認為帥哥的人,我從來不覺得他們帥,我覺得一個人的好看,不在於外表,而是在於內心,每當我看到陳冠希的臉,我就覺得他特別的醜陋,我有一個朋友長得很像陳冠希,但我不覺得他討厭,反而覺得挺可愛,但是看到陳冠希,我就覺得這個男人軟弱得非常得醜陋,人的內心,是可以被散發出來的,你所作的每一件事,會反映在臉上,成為一輩子的印記。

今天我寫這篇文章,純粹就是看到張柏芝受訪的消息,她在這件事情上,痛哭、難過、痛不欲生然後自我譴責到慢慢走過,一個人療癒並且她的老公也要試著慢慢讓自己釋懷,而她驚訝陳冠希,居然可以在那麼久以後,遠在加拿大辯論,要她們這些受害人振作起來好好過,張柏芝提到,「陳冠希在記者會說抱歉、說無意傷害,但是他從來沒有做到保護她們這些女孩的舉動,更重要的是,私底下連一個道歉的電話都沒有。」

我們都知道,多年以後,我們還會知道陳冠希的慾照風波,但是我們會忘記他的身影,不過,卻忘不了,每個女孩在鏡頭前搔首弄姿的模樣,那不是不好,愛情與性從來不是我們可以評論的東西,有的人、無法專情,有的人、追求刺激,無論他是誰、想要多少露骨透心的美好,我們都無從評論是非,因為是他選擇的生活,但是如果女孩因為跟一個男人有過關係,受害了就要自己承擔,那麼你能告訴我,世界上有多少女孩,不會在床上與愛人搔首弄姿,世界上有多少女孩,只在婚後才有性行為?

受害最深的永遠是女孩,因為沒人計較男人擁有過多少女人,卻在乎女人曾經愛過多少男人,那些錯誤會不斷腐蝕著一個人的內心,有時後我們總是勸受害者要釋懷、要原諒、要走過、要放下,但是我們不是當事人,不是所有傷痛說寬容就可以做到,說原諒就可以釋懷的,憎恨絕對不是最好的做法,但是也不是值得批評的做法,如果這些受害的女星,永遠不原諒陳冠希,我非常支持。

因為我也無法原諒他。

他可以傷心、可以難過、可以躲起來、可以避不見面、可以上法院辯論、也可以在新加坡復出重拾演藝生活;他說只是修電腦、資料都刪除了,把自己包裝的像個受害者,但無論是不是資料是自己有意外洩還是無意受害,他都不是最痛的那一個。

我真的非常討厭,男人在錯誤以後求原諒的無辜嘴臉。


【以下為張柏芝受香港媒體Cen獨家專訪之影片,粵語發音無字幕,如有字幕版歡迎告知,若侵權敬請通知】







Alison第三次抓到老公偷吃的訊息,男人在酒醉後和另外一個女人上賓館,不過因為是真的醉了,所以當然什麼也沒能做,男人事後道歉、懊悔,說著自己做錯喝酒這件事情,Alison真的是哭笑不得,因為沒有一個女孩會無緣無故跟另外一個毫無瓜葛的男人上賓館,什麼都沒做的只是單純幫他清理嘔吐物、陪他一晚好眠而覺得甘願的;當然不會甘願,不然事情也不會鬧到連Alison都知道,而Alison老公的曖昧故事,總是一而在再而三的發生,更痛恨的是,這些曖昧僅僅只是曖昧,無論是牽小手或是擁抱親吻,都還沒鬧到上床這樣嚴重,那就像拿著一把刀時不時給傷口磨破但又不會見骨的感覺,無法壯士斷腕。

後來Alison還是決定離婚,離婚之前男人跪在她面前不斷的道歉,說再也不會了,就連她的母親也跳出來,要Alison原諒,因為離婚實在不是一件好事,且男人也認錯了,而老公的姊姊也安慰她,要她釋懷、原諒,畢竟這都只是小錯而已;「畢竟男人沒有在外面偷生一個小孩回來就值得釋懷」,Alison的朋友這樣安慰她。

Alison覺得匪夷所思,我也覺得匪夷所思,什麼時候我們對一個人,要求的標準,降得如此的低,一定捉姦在床才是離婚的理由嗎?不斷的曖昧不也是一種傷害,儘管男人認錯了,但那又如何,Alison難過的告訴我,到最後她覺得她是個心胸狹窄愛計較的老婆,尤其是提出離婚的這半年間,時不時就有親友來勸阻,她壓力大到要吃安眠藥才能睡,聽到這我真的非常驚訝,什麼時候受害人,反而變成罪人,人都有選擇原諒別人的權力,但是犯錯的人絕對沒有要求原諒的理由,你可以不斷道歉、做出承諾或是痛改前非,但是,不原諒,也是受害者的一種選擇,憑什麼無關緊要的第三者,要不斷說服受害者釋懷呢?真的不是當事者,不知道,事實有多傷人,原諒有多難做。

但眾多的壓力下,Alison還是選擇放過男人,他們分床了一個月,接著岳母又提著懷孕的理由,希望Alison能生孩子,畢竟這樣也是抓住男人的好方法,岳母那一晚在她耳邊這樣說;當然,接著造人計畫就開始了,沒多久Alison懷孕,辭掉了工作、專心生產、帶小孩,孩子五個月大的時候,是母親最忙碌的時候,晚上不能好眠、白天也不得安然,整天跟著孩子提心弔膽的。

但意外的,那天早晨天氣特別好,孩子特別乖巧,她忽然覺得這樣的天氣洗衣服最好,老是請老公把衣服拿給洗衣店洗也是蠻花錢的,她整理了一些舊衣服,有一件老公最愛的牛仔褲,殘存著一點酒味與菸味,她順勢先翻翻口袋,看有無重要的東西,褲子背後的口袋,放著另外一個女人與老公親密的大頭貼,她如晴天霹靂呆了很久,然後把準備洗的衣服全部放回衣櫃,轉身回到床上跟孩子一起睡覺,希望一覺醒來可以忘了這一切,但看著孩子的臉,她突然很想哭,然後就哭得無法自己。

後來,她不斷試著告訴自己,只是大頭貼,因此並沒有大驚小怪的把貼紙拿去質問老公,她想到身邊的人總還是會勸阻她,告訴她這僅僅只是與朋友的大頭貼;但這並無法改變她對老公有了不信任的感受,開始對老公的言行舉止總特別注目,所以總是也時不時的發現一些簡訊、一些吻痕,或是一些奇怪晚歸的理由,這樣痛苦了一年,Alison總是告訴我,她很難過,她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忠誠,她不知道犧牲自己投入婚姻,到底是為了什麼,只能拼命告訴自己還有小孩。

有時候,別人的故事,我們總是希望能幫助別人獲得原諒,總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總是希望當事人不要大驚小怪、不要走到最糟的結果,但釋懷放下真的是一個好的選擇嗎?如果她選擇了不釋懷、不放下、不原諒,那麼是否我們也要認同,不原諒也是一種選擇。





你不覺得這個世界很匪夷所思,我們對於犯錯的人,總是試著找到原諒的藉口,犯罪的人,得到的同情、尊重還有人權,比無罪的人還要多,甚至誇張到有些國家的牢房,對於受刑人該有的尊重與生活品質,都有照顧到,而總有人會試圖跳出來,要受害者原諒它們,但我覺得有些事情,可以原諒,有些事情,無法原諒。

此時你應該會想到一句話吧!「人非聖賢,誰能無過」Yes,我承認,任何人都有神經線沒接好、晃神失態犯錯的時候,但是這句話的後面,絕對不是告訴你「原諒過錯」是理所當然必要的一件事。

這個社會太多的輿論,都在告訴我們要寬容、原諒、放下,對於犯錯的人,要用寬懷的心態,說起來好像是受害者如果不原諒有意改正的加害者,就是一種「不寬宏大諒的心態」,這種人以後都將獲得不了快樂,肇因他們放不下、還對傷害「耿耿於懷」,甚至心中有仇恨、有遺憾,讓他們未來的每一步,都因仇恨而無法善待自己。

每次當聽到犯錯者要求別人原諒,說著這是最後一次,抑或者我只是犯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下的錯誤,我想,若我是男人,我絕對會氣恨他污蔑男人的,犯錯可恥、認錯可敬,但是原諒錯誤這件事,絕對是犯錯者、加害者抑或無關緊要的第三者,沒資格評論的事情。

尤其是對於那種,真的大是大非的錯誤,在你做之前,你就知道接下來的後果是什麼,不是你沒料想到,是你不想去思考、也不敢去思考,抱著得過且過應該不會那麼倒楣的心態,然後去犯錯,錯誤以後有的人聲淚俱下、有的人閉門思過、有的人則是閉不見面,無論那一種處理態度,犯下錯誤的人,都沒有資格要求原諒。

我突然想到斐勇俊的電影「醜聞」,說實在的,難看到極點,我想編劇應該直接將影星的醜聞事件全部串在一起,劇情絕對更撲朔迷離地有看頭。

最近,又發生一個藝人酒駕事件,就是大炳又帶著弟弟酒駕車禍,第一時間也不承認喝酒的行為,而我,第一時間想到洪其德與林曉培喝酒釀大禍的事件;確實,沒多久大炳承認喝酒認罪的行為也算坦承,確實,大炳是個有才華的藝人而我也很喜歡看到他,但是,當我看著這位藝人在鏡頭前坦承犯錯、虛心受教,我想到一兩年前才因吸毒嗑藥被抓的事情,我想到他再度復出的模樣,那種感謝大家還願意接受他的感動;我想到庹宗康、我想到屈中恆、我想到蕭淑慎,我想到藝人一個一個被抓進去,有的狂傲、有的低調、有的懦弱,我想到不久以後他們再度復出的模樣,宛如這件事情沒發生過的模樣。

是的,錯誤都會過去,尤其是那種你對於你自己的錯誤,或者不小心傷害別人的錯誤,不久,大家都會遺忘,因為我們會同情、我們會體諒,我們看著他們在鎂光燈前低著頭、流著眼淚的模樣,我們會「怕自己成為那種不夠寬宏大量的人」,我們會相信他們說得我犯了全天下人都會犯的錯,我們會告訴自己,人非聖賢孰人無過,因此,當他們有一天復出的時候,我們會給予掌聲,但是我們忘了,那些被他們傷害的人,尤其是在酒駕事件死去的人,他們的家人,看著你在螢光幕前的模樣,會不會也感到難過與不公平?

我想大炳唯一該慶幸的,就是他沒有傷害到別人,而我要說的是,藝人或名人,對於公眾的社會責任是有的,尤其是賭博、詐財、酒駕抑或吸毒這種大非之事,做之前就要知道後果,而事情曝光以後,無論你怎麼承擔,都不要說原諒,因為你沒資格!

也許你會覺得我說話太重,並非我無情到不原諒想振作、迷途知返的人,因為我知道,人總有過去、總有過失,但是,原諒這件事,絕對不是犯錯的人需要且有資格說出口的事情,尤其是哪種錯是一種廣義的社會責任,他沒有對不起誰,只是對不起自己、對不起愛他的人,但是,說抱歉可以、說原諒太沈重,他應該用他的行為,而不是一再犯錯,來讓重新給予他信任的人覺得傷痛。

但我想沒多久,他又會站起來、又會獲得大家的原諒、重回他的工作,只是,這樣反覆傷害能來幾次?我想每個人的限度是不同的,有的人,即便是犯錯了十來回都會有力氣原諒,有的人,第一次犯錯就無法原諒,但是你要記住,選擇原諒與否都在我們的心,不原諒的人絕對不是因為心狠,我真的非常討厭,那種非得要人接受別人錯誤、非得釋懷的說法,總有些事情,會傷到你的最骨子裡,那種傷,你不會看得到,當然也永遠不會復原,你不會知道興許這世界有某一個角落的人,因為藝人的行為而覺得喝酒駕車沒什麼,頂多自己受傷不會那麼倒楣傷害過別人,但我不是誇大,我不只一次聽到男性朋友這樣說,每當我勸阻喝酒的人不要開車,他們總是覺得只有喝一兩杯、或者頂多我自己出事,不會害到別人的心態。

我不知道你可以原諒大炳多少次,而我也並非覺得他罪該萬死,我只是認為犯錯的人,沒資格說原諒這件事情。很多人覺得,小錯不原諒,枉費了迷途知返的人的決心,但是無論大錯小錯,很多事情在你看的角度不同,所看到的是非也就不同,就像洪其德與林曉培釀成人命的大錯,我居然會因為這兩個傢伙還有點才華,有點愧疚,自然而然的覺得事情過去了,但是這件事其在受害者的眼中,不知道是多難以平復的傷口,他們必須要花多少力氣才能釋懷,自己的親人要不是遇到酒駕,現在還可能好好活著的現實,而事實是他們永遠回不來了。

其實你覺得人真的可以分辨是非嗎?我倒不覺得,人有評定是非的能力。

殺人是不對的行為吧?這是毋庸置疑的,那麼電影裡的英雄人物,誰沒殺人?誰受到了譴責?這時你會告訴我,因為英雄殺的都是壞人,何來壞人?壞人是誰訂定的,跟自己相反的言論就是壞人嗎?英雄進入敵營殺死敵人的士兵,殊不知士兵也是有家人、有愛人、有小孩,有等著他的希望與未來,那麼,英雄還是英雄嗎?

有些事情不會過去的,儘管我們都想安慰受害者、甚至想美好一點的告訴自己,事情會過去,OH!不,它不會過去到不留痕跡,十年後你到Google搜尋還是可以找到資料,過去以後只是變成歷史事件,隨時你可以調出來看,如果所有傷口都可以宛如新生般的當初,那何來疤痕這件事情。

不原諒一個人並不可恥,無法釋懷也是一種選擇,我們可以開心的過我們的每一天,享受生活、享受快樂,但是,並不代表我們都要放下所有的傷害,如果你放不下,就不要放下,無法釋懷,就不要忍耐。

朋友Alison在去年初離婚了,當時孩子已經快兩歲了,接著下來的冗長時光,兩個人在爭吵孩子的扶養權,終於在夏天的時候,Alison離開了男人、擁有了小孩,開始自己的時光,那天,天氣很好,Alison跟我說她離婚的消息以及爭吵監護權的訊息,聽得當下很詫異,但也尊重並支持朋友的選擇。

我問,妳還恨嗎?Alison說「笑話,打死都不原諒。」Alison說這句話的時候,吃了一口巧克力慕絲,也舀了一小口給身旁的孩子,但說憎恨、說不原諒,我卻看到Alison所有的壓力都已經拋開,可以自在的快樂著,此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Alison是原諒自己,其實在所有痛苦中,最該受原諒的,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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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成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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