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狗、喜歡貓,但因種種原因,我沒養。如果要養,我會選自己喜歡的品種、適合自己目前居住環境,並依狗或貓的“天性”選擇要養的寵物,從小養起。所以,選擇性其實並不多,而且我理想中的品種並未在這些有限選項中。而我,並不遺憾,因為這才是正確的養寵物心態。
在電視節目中,看到一則報導,關於以領養取代購買,領養米克斯比品種寵物好..之類的。其中,有個我印象很深刻的內容,描述一名女子領養一隻米克斯,但這隻米克斯在家不斷搞破壞,弄得她哭笑不得。但她還是不離不棄,繼續養著她。我想,她真的愛狗人士啊!要是我,我絕對不會選擇好動、精力過愈旺盛的狗,讓自己養的痛苦,養的疲憊,養的要忍受狗狗的惡習。
我覺得即使是米克斯,即使是領養狗或貓,一樣要想清楚他們適不適合我們的居家環境?我們是否能接受狗兒的過動(例如搞破壞、亂咬)?能否好好的教導過動的狗貓?要想清楚!而不是用廉價的憐憫去領養他們,最後卻讓自己的生活大亂,活受罪。
選擇適合自己寵物,讓他們成為你的家人,從心而發的。可愛、疼惜、憐憫、可憐...不能當飯吃的!若沒這種體認,就乾脆不要養。我想,會有棄養的狀況發生,就是沒想清楚,沒想清楚牠是不適合“我”?“我”是否有能力承擔一個生命?
我不喜歡把事情簡單化,用一種廉價的悲憫去報導一些事情,讓一些感情用事者,未經大腦思考,就跑去領養,然後憾事又再次發生。
媒體...年紀愈大,愈不相信他們。從螢光幕呈現出來的內容,未必是真實。那則深入報導,老實說,看完後,我心中存著許多的問號與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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