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續繳完兩筆貸款之後,若再去跟銀行借貸?想必我應該是瘋了!光小孩的教育費用就讓我們夫妻倆喘不過氣來,若他們都上了大學,那開銷就更加的可觀。若此時再貸款,我不是瘋了,那是什麼呢?
可是,那應該是機會,我該放棄這機會嗎?(也許機會已過去了...)
這就是心態問題了,想不想再過背債的日子,一種有形、無形的壓力。若敢冒險,就該做!若害怕,就保守應對。機會如果真的是過去了,也好!至少不必再掙扎!專心過著目前的生活。如果真想突破現狀,改變一些事情,或許就該『找』機會,將機會『抓』回來...不是不可能,而是願不願意罷了!
一個假設情況,如果我執行了...
有親人可以有固定居所,而這本是我ㄧ直很想做的事。
還款模式複雜,也許得承擔風險。
必須醜化說在前。
有沒有可能翻臉不認帳?
沒錢繳?
天哪!愈想愈覺風險很大,看來還是打消念頭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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