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要與不要,其他的說辭都只是藉口而已。」我的朋友曾這麼對我說。
的確,當我們在考量事情時,第一個考量是:要、不要(想、不想;去、不去)。如果選擇“否定”選項,便開始琢磨說辭,該用什麼口氣、什麼理由、用哪種態度來婉拒別人比較不會造成傷害。這還是會替對方著想的人,有些人選擇“逃避”,以拖帶變,一直不回應人,好像船過水無痕,不曾發生過什麼事似的。逃避,愛用它的人,我最是厭惡!
再回到婉拒人的說辭。否定,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但說辭、理由則會影響人們的觀感和心情。如果直接說出否定的理由,是最好的!即便一開始心裡不是很爽快。可是若不斷找一些奇奇怪怪的藉口去搪塞,而且還重複運用,那觀感就很差了。
◎要就要,如果真的有心想要做,我們肯定會排除萬難,抱著愚公移山的精神,再這麼困難都會努力的解決。
◎不要,不想做,就算我們有再多的時間、再多的空檔,也都不願意施捨一點出來。
認清上述兩項,便可在我們生活中許許多多的對話中對照、參考,進而發現:「大家真的很常、也很習慣為自己找藉口。」當我們瞭解,真相往往很不堪。有興趣的話,可以分析這些理由、說辭有哪些是不可取代性?有重要到非你不可?得在這個時間點中,非做不可的?
幾乎沒有,只是藉口而已。
客觀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們的選擇,決定我們對這個事情上的看重與否。很多事情,逝去了就逝去,無法再回頭挽回。我們若能承擔遺憾,那也就沒什麼可說的;最怕三心兩意,裹足不前,蹉跎著光陰,等到真想做時,卻發現:「遲了...」到那個時候,心痛,遺憾,似難讓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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