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有一個人被公認是最貪小便宜的,他絶不做吃虧的事,只最對自己有力的工作,因此,常常成為同事間私底下揶揄的對象!
最近,同班的同事常常請我吃宵夜,他們是真的肚子餓,但我卻沒有,理當可以拒絕他們的,事實上,我有拒絕,卻沒有很堅持,就這樣一次兩次...,弄到最後好像我都很期待他們請客似的!
我在他們眼中是不是也是一名貪小便宜的人呢?
我發覺,我是!否則,我應堅持不吃的!即使他們真的有心要請我.
上一輪上班,有一些事情心理其實不是很舒服,可是,不知是不是受人之惠,不好意思多說什麼,這樣對嗎?我覺得我有些姑息錯誤的事情,不糾正不對的工作態度,寧願自己摸摸鼻子做,然後,就算了!
在更早之前,寶哥的事情也一樣,我好像失去做人的原則,好像純粹利之導向!
我要拒絕對方的"好意"!即便自己真的想吃,但這只是滿足一時的口腹之欲罷了!其實我也不餓.不要再為小利而喪失原則,丟棄掉公義!被孤立就被孤立,被嫌就被嫌,但求無愧於心!
有時覺得自己太好說話了,不懂得堅持,不懂得拒絕,唉!要警惕,既然知道有這毛病,就得改正,以免鑄成大錯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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