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和平紀念日的由來
參考資料:維基百科
228事件是1947年2月至5月間,在台灣所發生的官民衝突以及流血鎮壓事件。
事件始於1947年2月27日發生在臺北市的官民糾紛,由於公賣局查緝員查緝私菸的事件處理失當,
2月28日引發臺北市民之請願示威、罷工、罷市。當日又發生行政長官公署衛兵槍擊請願民眾,事件乃由請願懲兇一變而為對抗公署,進而激化為省籍衝突。
此一抗爭與衝突,迅即蔓延全島,使原本單純的治安事件演變為政治運動,最終導致官民間的武裝衝突,
以及本地之台灣人和外省人間的一場族群衝突。228事件於台灣光復後不到一年半之間發生,其背景並非單一因素所能解釋的。事件本身與台獨運動並沒有關聯,但對後來台獨運動的興起,有著相當程度的影響。
1947年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臺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馬茶房(約位於今延平北路附近)前發現寡婦林江邁販賣私煙,查緝員將林婦所販賣的香煙及身上所有的錢財均被沒收。林婦以家計困難,跪地求饒。查緝員堅持不讓步,而民眾越聚越多的情況下,林婦被槍托擊傷頭部。
民眾目睹此景後極為憤怒,乃將查緝員包圍,傅等人開槍警告,不幸誤殺了當時在自宅樓下觀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激憤的群眾在當晚就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兇,但得不到滿意的答覆。第二天,臺北市部分地區罷工、罷市,不少市民除了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分局抗議之外(發生零星焚燒事件與造成一名警察死亡),並聚眾集結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門口(今行政院)請願示威,不幸又因公署衛兵開槍造成傷亡,讓民眾情緒更為激昂。
之後,抗議民眾轉進公署附近的『臺北新公園』(今228公園)繼續示威集結,並同時佔領位於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
長期對國府不滿情緒,加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處理不當,因而從3月1日起,終於爆發了全島性的反政府事件。
如不把零星發生的暴動事件考慮進來的話,這些反抗事件大致上循著兩條同時發生的路線在進行︰一為政治交涉路線﹔另一為武裝抗爭路線。一方面,臺北及各地的各級民意代表及社會名流,紛紛組成「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簡稱「處委會」),和行政長官陳儀展開協商談判,並對陳儀提出逮捕貪官污吏、廢止行政長官公署、實施省自治、在行政、司法、軍事各方面起用台灣人等要求。
陳儀表面上做了一些讓步,如解除臨時頒布的戒嚴令,以換取時間,但事實上陳儀以『台灣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陳儀致蔣中正函)為理由,暗中要求國民黨中央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3月8日,不察真相的蔣介石自大陸派來的援軍(21師整編師)抵達,陳儀就對這未及成熟就爆發的叛亂回以徹底的鎮壓。連擁有警察武裝的臺中「二七部隊」也無法有效抵擋,只能撤退至中部山脈入口埔里並自行解散。17日,中央政府派遣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都市裡的虐殺行為表面上暫告結束,但實際上的「清鄉工作」(舉發事件參加者的滾雪球作戰),在之後仍繼續持續了九個月之久。
這次的事件歷史上稱之為「228事件」。在事件後國家所主導的鎮壓行動中,估計有近千人到一萬八千人以上的人被殺,包括地方議員、醫師、律師、新聞記者、教師等社會菁英,根據楊亮功的「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他是官方派來的監察使,詳細調查了外省人死亡及財務損失的情形 外省人死亡合計為147人。有人將事件之後的這次秋後算帳另外稱之為「清鄉運動」或者是「三月屠殺」。
「台灣因此喪失了戰前殖民地反抗運動中所累積起來的優秀人才」。另外,228事件也讓僅存不多的台籍菁英 對政治不再抱存希望,因而不敢涉入政治。不僅如此,在經歷此事件後,一般台灣民眾更會告誡子女,不可參與政治。最後,這事件終於造成了本省人在政治上的嚴重斷層。一位經歷過「228事件」和其後五零年代「白色恐怖」的台灣老作家,在接受訪問時竟然對日本學者若林正丈表示︰「我這世代還能活到今天的,都是二流的人才。」
在1947年3月,引發二二八事件的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均被台灣省政府逮捕,並於二二八事變平息後的3月31日以殺人及傷害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4月3日,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宣判,誤殺台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其餘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及劉超群無罪開釋。同年5月17日傅學通上訴最高法院,獲得改判十年定讞,而葉得根則維持原判。但這項追究罪責的判決並不代表二二八事件或人數眾多受難者的平反。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與本土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1987年,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國民黨一黨專政時代結束,台灣落實民主化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開始受到政府的平反。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1996年,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宣佈訂定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把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台北新公園改名為二二八和平公園,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另有水路、橋、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和船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了對該歷史事件的追訴、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同年,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訂定2月28日為和平紀念日,並為國定假日。除了政府之外,中國國民黨前任主席連戰曾在2003年與2005年,就此事件而向台灣人民公開道歉。其中,中華民國現任總統馬英九則於2006年將此事件解釋為「官逼民反」,並代表國民黨道歉認錯。他表示將二二八紀念日降半旗,甚至將二二八視為國殤也不為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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