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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5:28:51| 人氣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高雄住宿/地雷區】鈞怡大飯店。(文長慎入,純粹討論,敬請謹慎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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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有個認識的朋友(W)帶著小孩到高雄知名的親子飯店入住;因為出發前有和她的朋友(G)聊到了下榻飯店&住宿時間,想說如果大家時間方便的話,可以約出來聚聚。沒想到就在(W)準備出發往下一個行程出發時,她的朋友(G)卻說要來訪;於是(W)當下告訴她的朋友(G)說她們不會在飯店內,請她們可以再約時間。沒想到,這個朋友(G)還是不請自來的來到了飯店,用(W)的名字,向飯店櫃台詢問(W)的入住資訊。

令人覺得誇張的是:訪客只有拿著私聊的訊息(上面只有訂房人姓名),該飯店人員就給了訪客"免費遊戲券"說是要讓對方進去體驗看看。

但令人不解的是:既是飯店主動願意給的免費體驗,為何票券上要寫上住客的住宿房號?這點明顯違反所謂的個資保護法。這一點當然是令(W)這位當事者覺得十分震怒及不滿,當下找了飯店櫃台釐清問題,飯店櫃檯人員不僅沒有承認是自己的行政疏失,甚至覺得是房客不該告訴別人下榻飯店在哪。

關於這點,個人覺得該飯店的櫃台人員真的很沒有職業道德&基本法律素養。

⊙新聞範例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28/1120884.htm

⊙新聞範例二: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391693

⊙新聞範例三: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0708

隨便打開GOOGLE查詢關於飯店住宿隱私的新聞,有腦子的人都應該清楚原po(W)想要表達的是什麼。也因為該平台是很多住飯店的人會去參考的社群平台,所以(W)就把自己遇到的扯事分享出來,想跟社團裡面的人討論相關話題。只是沒想到,此番發文卻引來一堆法律觀念欠缺者的攻擊,我只能說(W)真的是走錯棚了。明明是飯店管理SOP欠佳,結果一群人卻自行腦補劇情來檢討被害人!?

我就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吧!一般飯店都有提供休憩區給住客等待使用,有些飯店甚至有餐廳可供外客來用餐;(W)告訴自己的朋友住哪,即使朋友來找,他們可以在交誼廳或是餐廳會客,這點跟房號無關;而就算訪客想要進房,正常的飯店櫃台也都會先徵詢過住客同意,並提醒有所謂的訪客時間,逾時會加收費用等等相關資訊。但整起事件來看,該飯店櫃檯是毫無經過查證就給了對方有房客房號的票券,試問:這不是洩漏隱私,什麼才算什麼隱私?

更不要說(W)在訂房資訊上&check in的時候都有"載明是兩大一小入住",而櫃檯人員也在入房前也已經給過了(W)遊戲券,這些流程到這,基本上都是沒問題的。而飯店人員既然已經給了,就應該要確實登記住客資訊,這不僅是維護住客隱私,也是維護飯店權利。

但問題就出在,訪客只是給櫃檯姓名,櫃檯就能告訴對方房客確實有入住此飯店?那如果剛好有同名同姓者入住咧?找錯了人,鬧出事了,責任歸誰?

而飯店櫃檯人員主動提供"免費票券"給訪客體驗,那是飯店自己本身營利的問題;但上面卻寫著房客的房號,請問,如果飯店設施如果有所損壞,飯店是想要賴到房客頭上嗎?而且入住時登記明明就是兩大一小,何來的兩大兩小(下圖)?有些網友不知道是近視太深、還是國字理解能力太差,一面腦補說可能是(G)在櫃檯假冒(W)的身分所以才能騙得票券。但不管(G)是用票券遺失當作理由,還是親友來訪,櫃台打個電話跟房客確認或是核對身分很難?一般房客在辦理入住的時候都是看過身分證才能入住的,我相信如果真的是"房客遺失票券",櫃台人員要求再看一次身分證才能夠補發票券,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而該飯店最扯的是:自己給出去的票券,卻標示不實(入住人數不對/對方也不是房客)。還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沒錯?既然是給【外客】進去體驗,那就應該清楚是【外客免費體驗】,而不是寫上別人的房號!這種道理很難懂?

那不就還好沒有什麼設備毀壞、沒有受傷等情事,不然後續的一堆問題&責任歸誰?更不要說如果有不肖人士想趁機做什麼壞事的話,以該飯店這樣的處理方式、這種態度,早晚有一天會出大事。而且原po(W)也只是把問題拿出來討論而已,不明白為何一堆人看到朋友兩個字就小劇場很多ㄟ~什麼交情不好、是不是原本想PO文炫耀結果被搶先一步、朋友問題很大...等等。

平心而論(G)的行為是真的很不要臉,而原po(W)也不是沒有詢問票的來源。是看到票券上的房號資料才覺得飯店行為明顯逾矩了,才會大動肝火。一堆人沒釐清事情來龍去脈就一直攻擊PO文者,怎麼不反過來思考如果是自己遇到了相同狀況,自己就能默默接受飯店說法?

而該社團版主的作法也是"挺妙的",都審文讓(W)發文了,卻把原PO踢出團外,擺明不給原PO解釋權利,還暗指(W)怎麼不檢討交友不慎之問題?那我們是否該換個角度來質疑,該團版主如此大費心思的"踢出PO文者"是收受了什麼好處?雖說想要護航該飯店是版主的權利,但不給原PO陳述的機會,這種做法是否公義,有法律常識的團友自有分明。

最後還是那句老話:每個人都有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利,是對是錯公道自在人心。為惡者終將有所報應,不要以為天理饒得過缺德的理。

台長: →☆ 魅格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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