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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區】反對娶變性的「她」、老母控告兒「心智只有7、8歲」!?(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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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娶變性的「她」老母控告兒「心智只有7、8歲」


2019-02-20 15:3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有中度身心障礙,是法律上的「受輔助宣告之人」,但前年間,他沒通知母親就與交往多年,曾是男兒身、現已變性的歐女結婚;其母認為兒子心智如同7、8歲小孩,不是真想結婚,提訴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結婚時有清楚自我意識,明瞭結婚法律上意義,出於個人意願與歐女結為連理,判林母敗訴。

  •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林男母親在訴訟中指出,2015年3月22日,兒子騎機車時,突然中風發生意外,導致中度身心障礙,心智能力已退化到如同7 、8 歲孩童,住院期間、出院後都是由她與長子照料,直到2016年1、2月間,才由歐女協助外勞一起照顧,但每月8萬元費用是由其長子支付。

她指稱,前年1月間,歐女竟把兒子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雖2人相識甚久,但兒子曾於車禍前明確告訴她:「這個人不行,不會跟她結婚」更何況歐女是之後才變性成為女性,如今兒子心智能力已退化到如同孩童,怎可於重病時期突然結婚而未通知母親等家人到場?

林母還指,歐女結婚後,開始調查兒子名下財產,並阻撓她等至親探望,還交代大樓管委會及保全禁止探訪,保管兒子手機、開庭時控制兒子行動,顯示一切都是歐女策劃主導,兒子並無結婚真意。

不過,林男出庭時說,他出院後與太太同住,現在都是由太太照顧,當初確實是自己簽下婚約,也明白其意思,正是:「成為先生、太太」的證書。

法官也查出,林男發生車禍前,與歐女合夥做生意,相識交往近20年,同住10多年,林男車禍出院後到醫院複診時,2人雖未有婚姻,但對外均以夫妻相稱。

不僅如此,林男也曾對家事調查官吐露:「當時小歐曾是男兒身,怕家人追問,所以會說一些推托之詞,其實我很想跟小歐結婚,但怕他們反對,我也想要等經濟能力很好再說」、「車禍後想給她名分,不然朋友也會看,她家人也對我很好,我也跟她們很熟」等,加上結婚時有2名親友見證過程,判林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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