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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00:49:27| 人氣1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北地區】陪睡想換回私密影片遭騙,男同志拿皮鞭傷人淪被告。(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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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想換回私密影片遭騙 男同志拿皮鞭傷人淪被告


自由時報
2018-10-11 19: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男學生阿強(化名)與蘇姓男子相約「一夜情」,但見面後因「照片與本人」不像不歡而散;怎料,蘇男事後傳訊威脅散佈私密影片,阿強因而主動提議陪睡換回影片,但完事後,對方卻反悔不還,阿強氣憤持皮鞭打傷蘇男鬧上法院,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阿強拘役20日,緩刑2年,蘇男涉恐嚇部分,另行審結。

  • 阿強氣憤持皮鞭打傷蘇男,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阿強拘役20日。(資料照)

    阿強氣憤持皮鞭打傷蘇男,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阿強拘役20日。(資料照)

檢警調查,去年6月間,年約20歲的阿強在論壇結識蘇男後,雙方互傳私密影片、照片挑逗,相約「一夜情」,但見面後,阿強認為蘇男與照片不太像,不歡而散,但蘇男隨即傳訊罵對方:「怪咖、你自己跟照片也有差,還有臉講我,一點不一樣本來就很正常」。

阿強也不甘示弱回嗆:「你好可悲喔」,蘇男見狀竟傳訊威脅:「我幫你把影片上傳(指私密影片),不用感謝我,掰掰」,阿強隨即哀求:「拜託不要,求你」,並提議說:「如果我現在回去,你會刪掉嗎?拜託不要上傳」,蘇男回說:「嗯嗯」表示同意。

但2人發生性行為後,蘇男卻翻臉不刪,阿強氣憤持皮鞭抽打,雙方互告傷害、強制性交、恐嚇等;蘇男辯稱絕無強行性侵,後因阿強以命令口氣要求刪除影片,他才拒絕說:「我不會作違法的事情」,不料對方因此失控攻擊。

檢方調查後認為強制性交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但依傷害、恐嚇罪嫌起訴2人,阿強坦承傷害,法官認為,阿強因感覺受騙,想取影片而犯案,蘇男雖臉部破相,但傷勢不嚴重,阿強也有給付急診及回診費,雖未和解,考量他還在學,具悔意,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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