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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03:59:06| 人氣2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屏東地區】高校生女女戀遭關切,意外挖出堂兄妹亂倫!(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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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堂兄妹發生關係並無強迫,一審盼兄2年、得以緩刑。(林和生攝)

女高中生莉莉(化名)在校發展女女戀遭校方關切,導師私下詢問是否一直喜歡女生,她才緩緩道出以前曾有不好的陰影,接著突然脫口講了「因為第一次就沒了」,師長繼續追問發現驚人內幕,原來奪走她初夜的竟是自己的堂哥。

導師認為茲事體大,趕緊帶她前往醫院驗傷,院方發現處女膜確實已經破裂,學校也找來莉莉女友詢問,她坦言,莉莉除曾透露遭堂哥性侵外,沒說過她曾跟別人發生過性行為,她在學校也沒有跟其他人交往,「都是跟我交往」,但我跟她沒發生過關係,為求慎重起見,導師隨即通報校方處置。

莉莉在警訊時說,2人共發生2次關係,一次是堂哥用LINE邀約她到房間去,隨即對她上下其手,因當天正值生理期,他最後是自己解決;第2次則是她在客廳拖地,堂哥突然又伸手撫摸她,接著把她拉進房間,脫衣性侵得逞。

整起事件東窗事發後,堂哥否認性侵,認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關係,更多次傳簡訊給叔叔說,「希望我跟妹妹之間的芥蒂,不會影響我們兄妹感情」、「我們之間沒有亂倫」、「我們是兩情相悅下,做出猥褻的行為」。

案件移審屏東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則認為疑點重重,除了首次發生關係是在深夜11點,且依現場房間照片佐證,若莉莉曾反抗或大聲呼救,鄰房的哥哥、奶奶應該都會聽得一清二楚;再者,2人事後在通訊軟體互動頻繁,根本不像一般性侵案件,當事人會對加害人萌生厭惡、怨恨等情緒。

審酌後仍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將堂哥定罪,但考量雙方同意以100萬元和解,因此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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