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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伴侶註記全台破千、醫療決策排序仍不比血親...(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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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  23:20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


婚姻平權話題近日沸沸揚揚,在同志伴侶取得合法的法律身分前,不少地方政府早已先行推動友善政策,包括高雄、台北、台中、台南、新北等縣市,自去年起陸續推動「同性伴侶註記」,至今10個縣市加起來,已經逾千對同志伴侶辦理註記,不過,有醫護人員坦言,若遇到病人血親與同志伴侶意見相左,仍將以血親意見為優先排序,換言之,註記形式大於實質,仍只是一種「法外開恩」。

  • 宜文(右)與婉寧在北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後,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請,兩人歡喜關係多了連結與保障,但更期盼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同志享有被剝奪的結婚權。(宜文提供)

    宜文(右)與婉寧在北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後,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請,兩人歡喜關係多了連結與保障,但更期盼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同志享有被剝奪的結婚權。(宜文提供)

台灣同志遊行即將於本週六登場,再加上尤美女等近50名立委日前提案連署修改民法,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另方面,衛福部也數次函釋各地方政府,開放已註記的同性伴侶可為對方做醫療決定,並解釋即便無出具註記文件,仍可以《醫療法》中的「關係人」身分,簽署手術同意書,勞動部則同意同性伴侶可請家庭照顧假,讓同志權益看似往前跨了一大步。

據新北、台北市民政局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新北市登記註記的同性伴侶有310對,北市則有229對,去年一開放就註記的宜文表示,雖然第一時間與女友興奮跑去登記,「但宣誓意義大於實質效益」,主要目地是想透過現身,讓政府看到同志對婚姻的需求,「但其實對我們來說,註記比較像是訂婚而已。」

第一線醫護人員則私下坦言,因註記缺乏法律效力,當病患血親家屬與同志伴侶處於意見衝突的情況下,醫護人員為避免日後產生醫療糾紛,仍會以法律位階排序為優先,採納親屬意見,「更何況,註記伴侶甚至不是一個法律上認可的關係。」

台北、新北民政局對此都說,地方只能就現有法令規範做事,沒有權力踰越母法規範,能爭取的有限,主要還是中央要儘速動起來。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研究員呂欣潔則表示,對許多同志伴侶而言,註記是「聊勝於無」,且部分公司認可註記身分,讓員工享有婚假等權利,並非完全沒有效用,但她呼籲「不能只停在註記」,正因為註記仍碰上諸多行不通之處,修正民法就顯得格外重要,讓同志享有平等的結婚權。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曾嬿融也說,即使註記讓同志伴侶在醫療權、勞動條件上有所進展,但卻無法保障到親權的部分,少了法律認可的關係,就無法顧及同志伴侶的子女,最根本之道仍是修改民法,讓同性伴侶、同志家庭拿回實質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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