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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00:39:18| 人氣8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性婚姻已成“不持平”辯題(圖)。(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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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已成“不持平”辯題(圖)

  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為北高按贊

  作者:陳長文(終身志工台北市)

  高雄市、台北市相繼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受理同性伴侶在戶政系統加註“伴侶”關係註記。對此,筆者要幫北高市政府按一個贊。

  雖然,這項註記,仍不具法律效力,但至少一定程度的“突破了形式”,讓接下來為同性婚姻努力的人士,更有機會向實質的法律效力邁進。

  有一次,我和一位研究辯論的學生聊到同性婚姻權的問題。這位學生沒有實際表態支持或反對同性婚姻權,但他倒是點出,在“辯論比賽”上,同性婚姻權已漸漸成為一個“不持平”的辯題。什麼叫作“不持平”?就是在強調邏輯推理的辯論場上,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不容易找到足夠堅實的邏輯理由,去和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辯論。

  因為,反對同性婚姻的主要理由,一是宗教的理由,這無法成為辯論的論據;二是混亂了家庭關係,但關鍵在誰來定義“家庭關係”?為什麼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比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更有資格定義“家庭關係”?三是從傳延後代的角度反對,但同樣的,為什麼“傳延後代”可以成為阻止同性婚姻的理由,若依此,不婚不生的人不也不打算“傳延後代”嗎?四是從艾滋病等疾病傳染的角度,但艾滋病並不只傳染於同性間的性關係,異性間也會傳染。

  當失了邏輯上的論理依附時,反對同性婚姻有時就會陷入一種情感上對傳統的緬懷。但問題是,為什麼一部分的人的“情感緬懷”,可以超越同性戀者對結為伴侶的“情感期待”?

  同性婚姻的反對理由,不能變成“因為同性婚讓我看了礙眼”所以反對。因為反過來說,同性戀者是不是也可以說“因為我看異性戀礙眼”,所以也可以反對異性婚姻呢?

  曾經看過一部反諷影片,片中一對異性戀的情侶,飽受同性戀社會的欺凌,因為在影片中設定的社會背景,同性戀是“主流價值”,最後主角不堪這樣的欺凌而選擇結束生命。

  這部影片一針見血地點出了“主流價值”欺凌“非主流價值”的荒謬。這個社會不該因為異性戀者是多數、是主流價值,就去剝奪同性戀者對婚姻的期待。

  筆者曾聽說過一些身邊朋友,其子女是同性戀者,因得不到祝福而發生的悲劇,都會為他們痛心不捨。我們應該多一點同理心,雖是佔多數的異性戀“主流”,仍不妨想想,“非主流”的同性戀群體,他們可能是我們的子女、手足或至交好友,何忍讓他們受此無謂的痛苦,為什麼不能祝福他們呢?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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