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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5 22:16:05| 人氣2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市府今夏辦首場同志婚禮:不限性別。(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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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婷方、金仁晧/綜合報導〕

台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將在今年七、八月舉辦首場同志「自由婚禮」,並開放跨性別者報名;但台北市民政局卻將同志自由婚禮與既有聯合婚禮分開舉辦,導致性別團體批評「差別對待」、「本末倒置」。

台北市長柯文哲對多元成家態度從過去的「棄權」到如今支持,北市將首辦跨性別婚禮,面對社會正反兩極聲浪,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社會局長許立民堅定表示,市長支持「就是要辦」!將舉辦自由形式婚禮,要大家想像在河邊吹風騎腳踏車、自帶吃食開派對,接受大家的祝福;且為避免將同志「標籤化」,同志、異性戀,任何跨性別者都能參與自由婚禮。

伴侶盟︰「本末倒置」開放聯合婚禮就可以了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批評北市府「本末倒置」,她說,只要同志可參加既有的聯合婚禮,就可解決問題,何必還要另外花一筆預算籌辦同志婚禮,根本失去同志爭取聯合婚禮的意義。

簡至潔強調,聯合婚禮舉辦方式僅由行政命令規範,只要市府同意修改就能改了,應讓同志享有與一般公民平等的權利。

對此,許立民則回應,舉辦同志婚禮消息一出,府內承受不少「壓力」,因為婚禮為人生重要階段,接受祝福的過程、手段需要更「溫柔」,希望同志婚禮七、八月先辦,測試各界反應,慢慢鬆動市民對聯合婚禮的既定印象。

負責辦理聯合婚禮的民政局長藍世聰說,今年聯合婚禮報名條件已出爐,若再加入同志,程序必得再做調整,還要考慮參加聯合婚禮新人、家人的反應。

律師︰北市辦的婚禮應是「象徵」意義比較大

至於同志伴侶參加「自由婚禮」之後,是否就取得法律上婚姻的效力,律師馬潤明說,民法第九七二條仍嚴格限制,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就算公辦婚禮,還是難以讓同志伴侶結為法律上的連理,北市舉辦婚禮應是「象徵」意義比較大。

但律師劉繼蔚則認為,傳統法律見解認為婚姻必須一男一女,但依民法第九八二條對於結婚的規範,未提及性別,不應強加法律本來沒有的限制,其實戶政單位大可直接准予登記,若公辦同志聯合婚禮可促進不同性傾向間的理解。

馬潤明說,由於同志婚姻牽涉到財產分配、孩童撫養等層面,目前台灣社會仍在討論,未有共識,依法又必須要一男一女才能向戶政機關登記,「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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