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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01:20:13| 人氣2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加坡維持同性戀禁令聯合國人權高專辦表示失望。(201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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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維持同性戀禁令聯合國人權高專辦表示失望

人權高專辦發言人科爾維爾(聯合國圖片/Jean-Marc Ferré)

  聯合國新聞網2014年10月31日訊:新加坡最高法院10月29日裁決維持該國刑法典中將男性之間相互同意的同性關係定為罪行的條款。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31日發表聲明,對此表示失望。

  人權高專辦在聲明中指出,新加坡最高法院應請求審視該國刑法典第377A節是否符合憲法。該法院最後作出的裁決是,這節條款沒有違反新加坡憲法第9條和第12條有關保障生命權、自由權、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和獲得法律平等保護權利的規定。

  新加坡最高法院雖然對上訴人的狀況表示同情,但同時表明修改刑法需要由新加坡國會來進行。

  人權高專辦發言人科爾維爾(Rupert Colville)31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利用刑法對有相互同意的同性行為的個人進行起訴侵犯了國際法所保障的一系列人權,包括隱私權、不受歧視的權利、不受任意拘捕和拘禁的權利,以及在性取向和性別平等方面獲得保護的權利。

  科爾維爾指出,儘管新加坡刑法典中的這一規定很少被適用,但它毫無疑問使歧視法律化,而且會造成社會上對同性戀者的污名化。同性戀人群像其他任何人一樣理應得到尊重和有尊嚴的待遇。人權高專辦對新加坡法院錯失這一重要的機會、沒有為取締這一法律規定發揮作用感到遺憾。

  人權高專辦注意到新加坡的一些政治領導人公開倡導包容和容忍。該辦公室希望新加坡的立法機構能夠回應高等法院的裁定,廢除刑法典第377A節,啟動全面的反歧視立法,包括反對基於性取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而進行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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