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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3 10:04:35| 人氣2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國女子申請收養同性配偶兒子、被法院拒絕。(20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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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社”5月2日報導,法國一家法院近日拒絕一位女子收養同性配偶的孩子,這樣的案例在法國是首次出現。

  法國《世界報》報導,莎賓和同性配偶已經一起生活了15年,多年前兩人共同決定通過醫療輔助生育(PMA)技術,由莎賓的伴侶借助比利時匿名捐精者的精子懷孕生下一名男孩。

  這位名叫馬丁的男孩出生時,莎賓在現場協助接生並親自剪斷臍帶,此後她一直照顧馬丁、帶他上幼兒園。馬丁現年4歲。

  為了讓莎賓可以合法收養馬丁,她們在去年5月法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立即結婚。在法國,已婚配偶中的一人收養另一人的孩子,是受法律保障的權利。

  然而,法國凡爾賽地區的法院卻於4月30日拒絕她們的收養申請。

  法院引用去年5月憲法委員會的決定,稱法國並沒有對女同性配偶開放醫療輔助生育。既然這種生育方式在法國不合法,因此也不允許收養。

  法官還說,如果批准女同性戀者收養彼此的孩子,就要連帶考慮男同性配偶,但是為男同性戀者代孕會遭到法律懲罰。

  法國媒體反駁稱,允許異性戀夫妻進行醫療輔助生育的法律條文中並沒有明確“禁止”女同性戀者採用。

  莎賓說,法院的這項裁決不會改變她們和兒子的生活,小鎮上也從沒人對她們有所指謫。但萬一有一天她的配偶過世,兒子該怎麼辦?

  支援同志的法國團體“彩虹之子協會”正在協助這對配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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