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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6 10:44:14| 人氣3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香港:基督教國際學校涉嫌歧視同性戀教師。(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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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政府未就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甚至立法,令不同性傾向人士未受保障。本報分別收到兩個投訴,同指位於沙田的基督教國際學校早前向教職員發出指示,要求員工簽署跟隨《聖經》道德標準的聲明,內容包括指同性戀或任何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被視為違規,觸犯者或會有紀律處分,甚至終止合約等後果。

  本報昨日以電郵向該校校長John Nelson及上門向學校查詢。記者昨到學校欲與校長會面了解情況,但保安指校長“三點多就放學了”,未有即時通知校長。記者及後在學校附近向3名外籍女職員展示有關指引,詢問她們有否收過,其中一人承認收過,但反問:“與記者有何關係?”記者追問她是何時收到,她只表示“問學校”;另一人拒絕查看,表示“未曾收過John Nelson發送的任何聲明”;一人在細閱聲明後,表示“沒有印象”。校長John Nelson晚上透過電郵回應,表示收到記者電郵的提問,但因為不在辦公室,暫未能回應記者提問。

  平機會委員謝偉俊認為該學校聲明有威嚇性的明示,雖無觸犯現行法例,但看來不恰當,認為有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

  要求遵《聖經》倫理品格標準

  本報收到一份基督教國際學校(簡稱ICS)校長John Nelson去年向教職員發出的“聖經倫理和品格標準”(Standards of Biblical Ethics & Integrity)聲明書,要求同事閱讀和簽署,承諾遵守有關條款。根據聲明書,ICS要求員工不論在校園內外,都需在個人禮儀、行為上做到基督徒的榜樣。

  聲明書續指出,ICS奉行《聖經》對性純潔、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標準,學校相信《聖經》教導親密性行為必須是一男一女婚姻的部分。列明“從事任何形式的同性戀、亂倫、通姦、易服癖、人獸交、另一種性別認同、沉迷色情或任何會違反《聖經》性純潔、或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違反有關標準,或會受到紀律處分。學校要求教員簽署,同意並實踐有關《聖經》標準。

  平機會:應多元共融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目前未有相關性傾向法例,未能界定有違法歧視行為,但強調學校是公共場合,員工、學生都應有多元共融態度,平機會支持僱傭、教育範圍內,應讓不同性傾向人士有平等機會,亦會繼續爭取立法。委員謝偉俊指出,自己雖是天主教徒,但支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的人士。

  本身是同性戀者的立法會議員陳誌全批評,該學校以宗教之名,涉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更要求職員作承諾,但現有法例“奈他不得”,又指這雖是該校內部文件,但性小眾都會擔心其他有宗教背景的機構有類似聲明。他批評該聲明書把同性戀與雜交等行為放在一起,是對同性戀者的侮辱。

  梁美芬:學校有權這麼做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從基督教、私校學校角度,學校“有權這麼做”,不認為涉及歧視,認為聲明書內容在基督教屬主流意見,“除非你不給他宗教信仰自由,否則他應該有這權利”,反指“女校都只收女學生,男生也不准申請啦”。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會向學校了解,以作出適切的跟進。

  聖公會:不過問教師個人喜好

  天主教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助理儲富有指出,教區轄下學校不會在招聘時詢問教師的性傾向,即使教師是同性戀者,因不影響教學,不會解僱對方。聖公會大主教教育顧問夏永豪亦說:“不會過問教師的個人喜好。”

  人權律師:教局有責阻學校歧視

  本身是人權律師的莊耀洸表示,香港雖未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但曾有同性戀者因犯“非私下男子肛□交”被定罪,2006年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勝訴(丘旭龍案),法院在判辭界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了不同性傾向者不受歧視。莊指出,該條例適用於政府和公營部門,包括教育局,局方作為國際學校的發牌機構,有責任要求學校勿歧視同性戀者、免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教師可要求教局常秘介入

  莊耀洸指出,《教育條例》列明,若學校管理不令人滿意,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將之除牌;若有教師因同性戀被“炒”,可要求教育局常秘介入;若遭拒絕,教師可向常秘提出司法覆核。

  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系主任趙文宗指出,英國曾有軍人因同性戀被革走,向勞資審裁處(麥當奴訴國防部)控告國防部性別歧視其戀愛對象,“男與男戀愛會被炒,男與女戀愛卻不會被炒”,獲得勝訴;雖然國防部後來上訴得值,但法官是根據其他法律理據判決,並無推翻原告人最初引用性別歧視條例的理據。趙認為,港人可嘗試引用該理據打官司,把反性別歧視條例擴展至反性傾向歧視。

  趙補充,現法例下,雇主只要“賠足錢”便可解僱員工,同性戀者若被解僱,只要獲賠待通知金,便不可按勞工法例追討。

香港:基督教國際學校涉嫌歧視同性戀教師

  圖:陳老師和黃老師相愛卻未能在學校公開婚訊。陳老師說,很渴望社會風氣漸開放,終有一天可告訴所有學生自己是同性戀者,並以此教導他們愛與包容。(葉家豪/攝)

  同性戀教師伴侶:教界保守被迫隱藏性傾向

  中小學界容不下同性戀教師?一對在牧師見證下舉行婚禮的同性戀教師戀人,婚姻生活美滿,卻礙於教育界風氣,雙雙被迫隱藏性傾向。同性戀教師得悉舊生因為同性戀問題而忐忑,樂於破例分享心路歷程,告訴她:“我結了婚,很開心,同性戀有好結果,你可以做回自己。”

  “若我不是做老師,可能不用遮遮掩掩。”同性戀人陳老師感慨說,教育界思想保守,有同性戀教師被同事在背後嘲笑,她自己也不敢向同事及學生公開性傾向,“擔心校方不接受,家長不放心把女兒交給同性戀女老師照顧”。

  憂校方家長不接受

  曾有同事和學生在街上“撞破”她與伴侶拖手及擁抱,事後表現得若無其事,“但應該有在背後談論我”。有些學生在畢業時查個究竟,對她說“有尷尬的問題想問你”,她立即意識到,也就巧妙地迴避:“當答案已不再重要時,我再回答你”。

  指聲明書手段粗暴

  對於有基督教學校提出聲明書,視同性變為違反教義,她不以為然,“基督教應宣揚愛和包容,為何以這粗暴的手段,逼人隱藏自己的性取向?”

  她的伴侶黃老師也說,希望香港可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學校勿向同性戀教師施壓,“這會抹殺很多有心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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