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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11:00:17| 人氣2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澳大利亞:男同性戀捐精者與拉拉爭奪孩子撫養權。(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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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歲大女童被她的男同性戀捐精生父和兩名女同性戀母親爭奪撫養權的案件正在澳洲家庭法庭訴訟中真實上演。

  法官Judith Small在澳洲聯邦巡迴法院表示,這對女同性戀者是女童法律意義上的家長,因為女嬰出生時,二人已經處於同居狀態,因此法律並不認可那名男同性戀者是女童的父親。

  但法官判決,該名男子在女童的生活中仍有權充當重要角色,兩位女同性戀母親必須在女童的醫學和就學表格中寫上該名男子的姓名,以令其能夠作為孩子的家人出席一些學校及社會活動。

  Small法官說,在女嬰出生三個月後,該名同性戀男子提起撫養權訴訟,令兩位同性戀母親大感震驚,因為她們以為此前雙方已經達成共識。“在訴訟過程中,兩位(母親)表現得極度痛苦,而且在法庭上為捍衛當前的家庭結構而戰,表現激烈。”

  女童的生父曾有一位同性戀人,當時他們向那兩位女同性戀者提出合作生一個孩子。女童生父曾向女童的兩位母親詢問,“你們谁愿意為我代孕或者和我一起生個孩子?”後來,該男子與同性戀人分手,而女同性戀者則人工受孕成功。

  目前,這名女童與自己的兩位母親共同生活。而女童的親生父親則搬到自己母親家,以期能離女兒更近,自從孩子出生後,他每週都去看望她,還為其支付本不必要的撫養費。

  但他稱,這對女同性戀者一直“太過苛刻”,她們指責他的育兒技巧,一有機會就挑他毛病,比如說他在給孩子換尿佈時沒有為女兒清理乾淨。

  而女童的兩位母親則表示,儘管她們看到該男子呵護女兒感到很開心,不過她們覺得他一直試圖塑造自己才是女兒父親的角色。

  Small法官說:“他無疑是愛女兒的,但女童並不是他與兩位法律監護人之間交易的商品。他盡可能地參與到女童的生活中,很明顯他將自己看作是女童父親,而其行為表現也同那些不與孩子同住的父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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