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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12:30:40| 人氣1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官員:同性戀者暫不能代孕生子。(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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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12月17日報導,台灣衛生福利部門的代理孕母草案昨天出爐,也給多元成家推動者孕育下一代燃起另一道希望。不過衛生福利部門負責人邱文達昨天表示,在相關法規完備之前,多元成家者不能通過代理孕母方式生子。

  另外,對衛福部門的草案,民間團體質疑懷孕及生產風險大,草案限制代孕無償,不合理也不人道。

  “立委”許忠信要衛福部門負責人邱文達對同性戀者可否通過代孕生殖表達看法,邱表示,代孕主要是解決不孕夫妻難題,治療不孕是目的,並非創造生命。他認為同性戀人工生殖須等待“民法”或“戶籍法”先修正,衛福部門再針對草案深入討論。

  美國國際生育醫學聯合會2010年公佈63個國家的代孕調查發現,有33國允許代孕,其中15國立法、4國指引管理、14國未立法禁止(對公民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 。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批評,生產並非無風險,代孕者可能發生妊娠高血壓或洗腎、殘疾、生產死亡等危險,生育自己的孩子或許願意承擔高風險,但幫別人生子是另一回事,是否也甘冒高風險?

  另外,雖然草案保障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在懷孕24週內可終止妊娠,但根據“優生保健法”規定,若代孕者有配偶及子女,一旦懷孕或生產期間發生健康危害,對另一個家庭子女傷害極大,又該由誰補償他們。她認為代孕無償根本不人道、不合理,建議應根據委託夫妻的財產比率捐出一定金錢,作為預防不孕或改善不孕環境、幫助經濟弱勢的不孕夫妻做人工生殖。

  對此,衛福部門健康機構負責人邱淑媞說,雖然代孕在懷孕及生產方面風險極大,但外國十多年經驗顯示,代孕者可自主挑選委託夫妻,其甘冒這麼大風險,事前代孕與委託雙方皆需經過謹慎評估,因此發生糾紛比率低於4%,甚至少於領養反悔比率。

  代孕生殖雖會衍生風險及相關問題,但邱淑媞說,現行夫妻生育也沒有事先做財產調查。她認為,代孕者權益保障及人民生育權仍需回歸比例原則,外國實際發生糾紛比率沒有想像中的高。目前除了通過修法之外,還可簽訂代孕契約,加強溝通和專業諮詢,讓不孕夫妻實現生子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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