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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11:24:57| 人氣6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志歷史回顧】同志遊行起因有段古。(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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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驕傲大遊行(Gay Pride Parade)或「同志大遊行」/「同志遊行」,是LGBT(女同、男同、雙性、跨性別)組織為追求LGBT法律地位與權利而舉辦的遊行。

同志遊行的起因要追溯到1969年6月28日美國的 「石牆事件」。 當時,美國人對同性戀者仍是嚴重歧視。同性戀者接吻、牽手,甚至只是在同性戀酒吧出現,都可以被逮捕。恰好在60年代的美國,許多社會運動發酵,如馬丁•路德•金領導的黑人民權運動、反戰示威及60年代的反主流文化運動等。天時地利,最終促成了同性戀者的首次反抗。

1969年6月28日凌晨,4個便衣警察和兩個身穿制服的警察,進入了鄰近紐約市一家名為「石牆」的同性戀酒吧,並一貫的進行搜捕行動,並驅離顧客。在場的同性戀者極為不滿,開始向警方投擲硬幣,並取笑警察向酒吧經營者敲詐金錢的「潛規則」。

雙方於是發生衝突。警方用警棍毆打拒絕逮捕的人,人群開始向警察投擲石塊和瓶子。不久,衝突被前來增援的警察平息。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積累了幾十年的矛盾終於爆發,人群在次日晚上再次聚集起來,同性戀者向人們派發「讓黑手黨和警察滾出同性戀酒吧」的傳單。抵抗行動持續了5天。

石牆事件後一年(1970年),近一萬名男女同志齊集紐約,舉行紀念石牆事件的大規模遊行。他們要求同性戀的法律地位與權利。自此,同志驕傲大遊行在世界各地開花結果。同性戀者不再隱藏他們的聲音,他們開始大規模地組織起來,要求合法地位、社會認同和平等。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同性戀解放陣線成立,相似的組織在全球包括加拿大、法國、英國、德國、比利時、荷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相繼建立。後來,各種奇裝異服、各種花車等在同志遊行出現,使同志遊行更具特色。

隨著同志遊行的發展,同性戀運動在一些地區亦取得了成效。很多企業和政府都落實措施禁止歧視性取向。而在一些地區,對同性戀的暴力被視為是仇恨罪行,將受到嚴厲的懲罰。2013年,世界陸續有一些地方宣佈同性婚姻合法化,同志權益日漸得到改善。

石牆事件則被視為現代同性戀平權運動的始祖。它所發生的6月,也被全球同性戀者視為同性戀慶典月,稱為「驕傲月」。同志驕傲大游行使用的彩虹旗

同志驕傲大游行使用的彩虹旗

在1970年代,美國曾有人把彩虹旗用以象徵國際主義以及全人類的聯合。到了1970年代末,彩虹旗開始與同性戀掛鉤。 首先使用彩虹旗作為同性戀標誌的是舊金山的藝術家吉爾伯特•貝克(Gilbert Baker)。
第一面同性戀族群旗幟是由貝克手工染色做成的,並且有八種顏色:亮粉紅、紅、橙、黃、綠、青綠、靛青和紫羅蘭。這些顏色的意義表示如下:
• 亮粉紅:性
• 紅:生命
• 橙:康復
• 黃:太陽
• 綠:自然
• 青綠:藝術
• 靛青:協調
• 紫羅蘭:精神

1978年公開的同性戀市長(City Supervisor)哈維•米爾克被暗殺後,彩虹旗的需求大大的增加。當時由於沒有有效的亮粉紅纖維而把亮粉紅色去掉了。
在1979年,彩虹旗經歷了最後的改變,成為現在這個樣子。為了使得旗幟更簡單,青綠色被丟棄了,靛青也以藍色取代,變成了現在六種顏色的版本的旗幟。

香港的同志

香港殖民地政府跟隨英國,在1865訂立《侵害人身罪條例》,「違異性行為」(即肛交性行為) 可判終生監禁,或不少於十年的監禁。1901年更修例訂明男子之間的任何性行為均屬違法, 而不只限於肛交行為。

到了1969年, 律政司羅弼時 (Sir Denys Roberts) 曾向政府、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建議跟隨英國,將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為香港同性戀非刑事化的第一次嘗試。可惜,最終因遭香港華人團體強烈反對而撤回草案。

本來政府檢控同性戀者不多。但到了1982-1984,政府對同性戀者的秘密調查達到了高峰,香港檢控同性戀的案件大增。

在1980年,外籍督察麥樂倫(John MacLennan)因同性戀行為被控,他後來更自殺身亡。

此事件激發起香港同性戀者採取行動,推動同性戀非刑事化運動。以基督教青少年組織突破為首的教會勢力激烈反對建議,反對組織成立「各界關注同性戀法例聯合委員會」,出版《同性戀透視》一書,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需要接受治療。

經過多時抗爭,1991年3月22日,港府於憲報刊登非刑事化草案,同性戀獲非刑事化。

到了1994年,當時的立法局議員胡紅玉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提出《平等機會條例草案》,建議立法禁止歧視行為,當中包括「性別、家庭崗位、年齡、性傾向、種族、殘疾、政治及宗教理念」。但1995年7月28日被立法局否決。

1996年當時的立法局議員劉千石再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重提《家庭崗位,性傾向及年齡平等機會條例草案》。1997年6月27日,以兩票之微(29對27),草案未能獲得通過。

一直要再到2005年初,民政事務局才開始與同志團體討論「性傾向歧視法」立法的可行性。但這立即再受到保守團體的反對。2005年4月29日,維護家庭聯盟發起聯署聲明表達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捍衛一夫一妻、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佔報章四版全版篇幅。

於是,2005年5月16日,第一屆國際反恐同日香港區遊行正式起行(第二年即改名為國際不再恐同日),大會當年僅備了100個面具供參加者使用。很鼓舞的,部份參加者在當日遊行後勇敢脫去面具以真面目參與。2008年中,由香港女同盟會、香港彩虹、午夜藍、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等四個團體成立「香港同志遊行2008籌委會」,著手舉辦第一屆的香港同志遊行。

終於,2008年12月13日下午,首屆香港同志遊行以「驕傲愛上街」為主題,吸引了一千名來自香港、內地、台灣、歐美及東南亞等多個國家的參加者。2010年,香港同志遊行曾因經費問題停辦。

去年,香港同志平權又有新發展。2012年1月16日,行政長官曾於施政報告交代政府會就同志平權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2012年11月7日,工黨議員何秀蘭向立法會提出動議,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陳志全議員亦動議「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啟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工作」,惜最基本的要求均被否決。立法會上其實有過半數人支持動議,惟分組點票時卻未能通過。同年香港同志遊行,何韻詩在香港同志遊行勇敢「出櫃」。今年的香港同志遊行則以「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為題,主張攣直共容。

結語

香港同志權益多年來停滯不前,落後於世界。期待我們這國際大都會快點與國際接軌吧!愛裡,沒有不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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