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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20:55:49| 人氣1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民團促修正婚姻制度:同志、相依之人也可建立家庭。(201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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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位同志友善團體與立委支持與婚姻、家庭相關的民法修正案。(圖/記者葉立斌攝)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還記得日前一群同性戀者在凱道辦桌,挺多元成家嗎?台灣的同性戀者與跨性別者的權益日漸被重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與多個性別與人權團體,希望將多元成家的民法修正案送入立法院。除了公益團體外,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與林淑芬等多位跨黨派立委前往聲援。

伴侶盟與多個團體推動三套民法修正案,除了婚姻平權外,還有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婚姻平權」是為了讓人民不分性傾向、性別皆能平等享有結婚資格;「伴侶制度」為一項比婚姻制度更有彈性的形式,不以性取向為主體,即使只是同居,只要兩人願互相照顧,即可結伴成家。「家屬制度」則擴大現行民法對家的定義,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的團體例如病友團體、靈修團體,讓非親屬可共同成家的概念更明確,且增加登記制度,明確化家屬關係。這些法案研議三年,獲得11萬民眾、130個團體與眾多名人、藝人支持。

今(3)日上午,多個性別與人權團體前往立法院門口,希望聲明他們的訴求。參與的團體與人士包含:同志父母愛心協會、殘障同志團體「殘酷兒」等、以及日前被平面媒體披露的跨性別伴侶「吳姓妻妻」吳芷儀、吳伊婷。

▼「吳姓妻妻」吳芷儀、吳伊婷。(圖片中間兩人,記者葉立斌攝)



吳姓妻妻為跨性別伴侶,兩人原本為男性,交往後,吳伊婷先進行變性手術,轉為女性,其後登記結婚後,吳芷儀跟著變更性別為女性。但內政部以《民法》規定婚姻以一男一女為前提,撤銷婚姻關係,震驚社會。

吳伊婷說,「兩個人相愛,影響到誰的權益了嗎?家庭觀念會因此被破壞嗎?」顯然是針對社會上部分反同性婚姻團體而來。殘酷兒招集人Vincent更直言,殘障人士的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較低,在追求結婚對象時更形弱勢,他本身為殘障與男同志,他希望在老年時有人陪伴,最後請反對團體「留給他們一條活路。」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為一群孩子為同性戀者的父母組成之團體,提供認識、接納同志等資訊。召集人郭媽媽的女兒也是跨性別者,因此了解青少年所需之幫助或關懷,不過這方面的資訊或管道相當少,因此有相關疑問者可透過網路聯絡她們。郭媽媽認為,婚姻或伴侶,最重要的是愛與責任,以及為彼此付出之心力。因此她疾呼社會不應以性別來妨礙同志組成家庭的權利。

另一個特別的團體是「友善的直」團體,團體成員為異性戀,仍致力推廣多元性別平權教育,深耕校園與社會。他們認為,身為社會多數,更有責任推動性別平權。

原文網址: 民團促修正婚姻制度 同志、相依之人也可建立家庭 (第2頁/共2頁)|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10/03/301-2992478_1.htm#ixzz2gfB7m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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