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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23:52:45| 人氣3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女女戀受阻,掐母頸嗆「去死」。(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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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婦人模擬小女兒(圖2,翻攝畫面)勒她頸部。蕭夙眉

【蘋果日報/蕭夙眉、王煌忠、陳方瑩/連線報導】

中市一名母親因反對女兒「女女戀」,引發女兒不滿,動手掐母親頸部、推她撞牆,又持電話線企圖勒斃,甚至想用兩百萬元買斷母女情。母親受不了打擊,一度想上吊了結生命,最近則是聲請保護令;女兒宣稱自己有足夠判斷力選擇生活,警方證實該保護令的聲請案,強調法院正審理中。

圖2

六十三歲廖姓婦人育有三女一子,她難過向《蘋果》投訴,二十六歲的小女兒擔任護理人員,去年五月間,帶一名三十八歲女子返家,還被她發現兩人在祖先牌位前赤裸愛撫,廖婦當下斥責:「妳們在幹什麼?」她無法接受女女戀,數度嘮叨、阻擾,小女兒不滿,常辱罵她:「妳快去死。」 

廖婦指控小女兒曾毆打她,導致手瘀青(箭頭處),且衣服破裂。翻攝畫面

兩百萬買斷關係

廖婦指控,去年七月二日晚上,她斥責小女兒不能再與該名女子往來,小女兒以雙手掐住她頸部,且將其頭部推去撞牆,咆哮:「妳死了我就自由了!」廖婦隔天以電纜線上吊企圖自殺,幸二女兒返家發現,救了一命。她說,上月小女兒主動提一份切結書,表明願付兩百萬元,從此不能干涉她的交友關係,也不能威脅其友人,但廖婦難以接受拒絕。 
上月十八日,母女又發生爭執,女兒被控以電話線纏繞廖婦頸部,企圖勒斃,且左手抓頭髮、右手捶後腦,婦人掙脫求援。廖婦哭著說:「衣服都被女兒扯破,頸部留下勒痕,幸好我跑,不然早被她殺死。」廖婦向警方聲請保護令,全案已送法院審理,目前她暫避雲林老家,小女兒也自此失聯,但廖婦仍不時上香祈禱,希望女兒回心轉意。 
廖婦的小女兒上周五在電訪中說,母親找人應報警,非透過媒體尋人,強調已是成年人,可做理性判斷,反控「母親精神狀況有問題」,其餘不想多說;女兒女性友人坦言,兩人曾交往,後來分手未再聯絡。 

找同志團體諮商

第一屆中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總召集人王信允直言,台灣社會仍難接受同志戀,過去這類衝突常見子女選擇離家,罕見家暴相向。兩性專家黃瑞汝指出,暴力和嘮叨不是親子溝通的方法,尤其世代不同,對同志情感認知不同,家長不妨尋求同志諮商團體,聽取其他父母如何與孩子互動。 

反對子女戀情溝通技巧

.不論同(異)性或老少戀,忌用高壓、威脅手段逼迫分手
.聽子女意見,分析現實需求及社會觀感,讓他們有思考空間
.溝通時,勿使用貶低子女交往對象詞句
.思考子女與對方交往理由,讓子女及父母有緩衝期改變想法
資料來源:精神科醫師王志中、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版主嘀咕時間》

媽說媽有理,女兒也有自己的說法,沒有證人,誰說的是真是假,在我看來都一樣吧!

我一直都很不解,那些口口聲聲說希望自己的兒女"回心轉意"的父母,究竟是真的愛自己的小孩?還是只是把小孩當自己理想的跳板?

我能理解做父母的人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但就算子女無法躍升龍鳳之材,終究也是自己的親生兒女吧!難道所謂的兒女的幸福(成就),就是得照父母自己的意思(心願)去走嗎?難道愛自己的小孩,就不包含愛她(他)的性向這一塊?難道接受子女的同性伴侶就不等同於多個半子(媳婦)?難道子女連同自己的同性伴侶一起奉養父母就不再是"孝順"?

說真的...我很同情新聞中的媽媽(如果她說的都是事實的話),但我更相信,事情因果自然有它其道理;如果自己心態不健康,一眛說謊、博取認同,只是造就更多的悲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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