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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9 18:59:28| 人氣5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大西洋月刊》封面專題:同志亦凡人(圖)。(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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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月刊》2013年6月號封面

  導讀:最新一期《大西洋月刊》於6月正式出刊,本期封面文章是《同志亦凡人》。美國越來越多的州承認同性婚姻,同時也有了更多關於同性婚姻的研究,人們發現同性之間的結合也許並不像一些保守人士認為的那樣是洪水猛獸,相反它可能促進完善當代的婚姻制度。

  在婚姻本身已經岌岌可危的今天,同性婚姻卻成為這個時代民權鬥爭的標桿,這多少有些諷刺。根據美國人口調查結果顯示,美國人的初婚年齡越來越晚,已經從1950年的男23歲、女20歲上升到現在的男28歲、女26歲,而同居率正快速上升,還有更多的人選擇獨身。儘管大多數美國人早晚會結婚,但很多婚姻都以離婚告終(相比最高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的離婚已經下降,但仍高於大部分歐洲國家)。

  人們可以推遲結婚,但他們不必推遲生育。利用人口調查局和疾病防控中心的數據,全國婚姻與家庭研究中心得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結果,婦女平均初育年齡低於平均初婚年齡,換句話說,未婚先孕已經司空見慣。對幾乎所有年齡段的婦女而言,婚姻制度都已經崩潰了,58%的中產階級婦女初育時未結婚。

  鑒於此,反對者認為準許同性伴侶結婚將意味著婚姻制度的終結。三月在最高法院處理兩起同性婚姻案件期間,這種觀點被提出並進行了辯論。其中一起案件對《婚姻保護法》提出了挑戰,這部1996年制定的法律將婚姻定義為一個男人和女人的結合,並阻止聯邦政府承認同性婚姻。另一起案件涉及加州8號提案,這一提案禁止同性婚姻並於2008年被通過,但2010年被一位聯邦法官推翻。3月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加州禁令辯護律師查理斯·J·庫珀表示,同性婚姻破壞了婚姻的標準,最終將損害傳統婚姻。

  對同性婚姻的牴觸有宗教的原因也有世俗的考慮,前者主要關於婚姻的宗教信仰,而後者是對美國生化變化的擔憂。一個最重要的理由是在家庭生活中男女應該各司其職,孩子需要父親和母親,而且最好有血緣關係,另外婚姻還有另一個重要的作用——傳宗接代。在法庭辯論8號提案期間,審判員艾蕾娜·卡根問庫珀,他反對同性婚姻的根本原因是不是因為異性夫妻可以生孩子而同性伴侶不能,庫珀說:「是的,這是我的立場,重新將婚姻定義為不區分性別的制度,最終將破壞這個制度。」

  反對者認為父母之間的結合應該是「持久的、排他的」,正如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羅伯特·喬治和他的同事在新書《什麼是婚姻?》中所寫的那樣。婚姻存在的意義是約束成人的行為並撫養孩子,而不是成年人為了快感和友誼而結合在一起。批評者擔心越來越多的孩子將生活在不穩定的家庭中,處境困難的單身父母或者和他人短暫同居的成人都可能造成這種家庭,他們擔心同性婚姻將成為壓垮兒童與婚姻脆弱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

  而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則認為,男同和拉拉之所以要結婚就是為了履行對家庭的承諾,關心孩子的利益是他們中大部分人要結婚的主要考量,同性戀作為一個群體被剝奪了婚姻的權利,而同樣的權利異性戀卻可以輕易擁有。對於同性婚姻將改變婚姻制度的指控,他們堅稱結婚後的男同和拉拉可以和數千萬已婚異性戀夫妻輕鬆的融合。UCLA法學院下屬的威廉姆斯研究所人口學家格力·蓋茨說:「認為這個群體將根本改變婚姻制度的想法,實在讓我覺得匪夷所思。」

  但有沒有可能批評者是對的,只是並非按照他們設想的方向?也許同性婚姻真的會改變婚姻制度,只不過是讓這個制度變得更好?首先,同性婚姻不會讓婚姻變得更脆弱,當公眾開始就此進行廣泛的討論後,異性戀也會對婚姻制度重新產生興趣,至少會持續一段時間。然而最大的變化可能是這樣:通過提供兩個人公平生活在一起的新方式,同性婚姻將在21世紀徹底改造婚姻制度。儘管和過去相比,婚姻對男人和女人而言已經變得更加公平和愉悅,但是舊的觀念和習俗並沒有徹底被拋棄。結果很多人結婚時都有負擔,他們認為婚姻會造成壓力和怨恨,而這些過時的想法和一些人的現實生活相牴觸,最終導致這些人乾脆不結婚。

  在同性家庭,他們不會根據業已存在的性別標準進行分工,他們走進婚姻必然和異性戀者不同。從性到爭鬥,從撫養孩子到家務活,他們都要協商家庭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而不會先入為主的規定誰該做什麼事,因此他們可以啟發所有的夫妻。批評者警告將出現一個「不分性別」的制度,然後如果這種不分性別的婚姻可以使妻子不在自動被要求送孩子上學、照顧孩子、準備晚餐生日聚會以及夜宵。我認為很多異性戀婦女會哭著喊著要求:「快實行這種制度吧。」

  另外同性婚姻還可以用作參照,幫助我們知道婚姻中的問題,哪些是性別引起的,而哪些不是。越來越多的研究開始對比同性和異性伴侶,試圖發現哪些是女性的問題,而哪些是男性的問題,有些發現非常讓人吃驚:我們發現異性戀妻子比丈夫更容易提出離婚,一些人認為是由於性革命,還有人認為是女性經濟獨立或男性不能讓當代女性保持愉悅。挪威和瑞典大約20年前准許同性伴侶註冊,並隨後完全承認同性婚姻。在那裡的研究發現,拉拉分手的概率是男同的兩倍。如果女性即便和女性結婚以後仍不容易滿足,也許問題就不是出在男人身上,也許女人太特別,或者即便女人也無法瞭解女人,這裡實在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們梳理。

  經過多年的鬥爭,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已經有了突破,他們不再滿足於同各種限製法案做鬥爭,而是轉而策劃公投支持自己的訴求。2012年,即哥倫比亞特區和六個州之後,緬因州、馬里蘭州和華盛頓州也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另外還有四個州也考慮執行相同的政策。未來幾周最高法院有望簽發關於同性婚姻的裁定,很多觀察家預測,《婚姻保護法案》中有爭議的部分可能會被中止,這樣聯邦將不能干涉各州關於同性婚姻的立法,而最終聯邦政府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第8提案可能有很多結局,首先法庭可能就不會受理這個案件,因為加州官員並不維護它,它的支持者只是最初的那些發起人;最高法院也可能宣佈這個提案不適用於其他州;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最高法院將用這個提案殺雞駭猴,宣佈類似的限製法案都是非法的,要求全美實行同性婚姻合法化。

  不管高法做出什麼判決,可以肯定的是同性婚姻還會在美國繼續發展。它會對婚姻制度造成什麼影響?可以肯定不管是支持者還是批評者,衝擊將來自四面八方,迅速而又持久。

  現代婚姻制度並不會打破一切,相反同過去相比,這個制度更靈活也更包容。隨著婦女大規模的進入職場,男人不再像過去那樣成為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他們現在可以有更多的時間陪孩子,而女人也不是非照顧孩子和做家務不可,現在她們可以不用圍著鍋台轉了。

  然而正像UCLA社會學家比安奇所說的,對很多夫婦而言,現代意義的平等很難實現。儘管男人比過去做更多的家務活,但是女人下班後做的更多。在有孩子的家庭,夫妻二人都有全職工作,通常每週女人有32個小時做家務、照顧孩子、購物以及其他和家庭相關的勞動,而男人投入的時間只有21小時。男人工作的時間比女人長,每週45小時,而女人是39小時,但是他們的閒暇時間更多,大約為每週31小時,而女人只有25小時。密歇根大學經濟學家貝齊·史蒂文森和賈斯汀·沃爾弗斯研究發現,婦女的幸福指數不斷下降,即便是那些有更多生活選擇的女人也一樣。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男女婚姻中揮之不去的不平等:女性的家務活太多,因此很多妻子選擇退出職場,或者在辦公室心力交瘁的整理家務事清單,然後絕望的趴在桌子上。

  而雙職工家庭裡的男性也不容易,工作和生活的衝突給他們帶來的壓力比女性更大。(2008年家庭與工作協會的調查顯示,60%雙職工家庭的男性認為正經受這樣的衝突,而女性只有47%)。男性還面臨不公平的期待:皮爾研究中心2010年的調查發現:仍有67%的美國人認為在結婚前男人有能力養家非常重要,而只有33%的人認為女性應該有這種能力。

  隨著經濟形勢的惡化,這副重擔無疑會降低人們結婚的意願。美國的經濟已經轉型,早已不是製造業和重工業時代,只有高中學歷的男性很難像父輩那樣找到穩定高薪的工作。男人應該帶回家一些東西,而這些東西應該是錢,大多數人依然抱著這樣的老觀念。沒有好工作的男性前景黯淡,工作婦女不願意和他們結婚,不是因為婚後養不起孩子,而是不想找一個吃軟飯的老公。

  人們並非不想結婚。很多未婚的美國人都說他們依然期待婚姻,但是感覺婚姻像是海市蜃樓一樣遙不可及。結婚已經不再單純,財富不是婚後夫妻一起去創造,婚姻已經成為聲望標誌,社會學家安德魯·切爾林說,婚姻現在是成功人生的頂峰,而不是基礎。很多夫妻得出這樣的結論,他們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當初並沒準備好結婚,然而事實並不是他們沒有準備好結婚,而婚姻並沒有準備好適應21世紀的現實。特別是對不富裕也沒受過良好教育的美國人而言,變化的經濟和性別關係已經徹底摧毀了舊的制度,卻沒有構建出任何替代品。

  在我們試圖尋找更有效模式的時候,威廉姆斯學院的格力·蓋茨認為同性婚姻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反事實」。雖然男同和拉拉並不能解決婚姻中的所有問題,但是他們的婚姻有很多值得異性戀夫妻學習,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婚姻的責任重新洗牌。越來越多關於家庭分工的研究發現,在很多方面同性伴侶做的更好。

  這些研究始於60年代末期,這要歸功於佩珀·施瓦茨天才的洞察力,當時她還是耶魯大學的研究生。施瓦茨說:「在一個文化巨變的年代,性別問題是我們考慮最多的」。和很多同學一樣,她也希望解決男女角色定義的問題:哪些是特性是生理的,而那些是社會賦予的,在一個劇烈變動的時代,這些特性將如何發展。她說:我當時想一些自然而然的事件可以揭示這些問題。她想了兩個問題:越來越多的異性戀同居但不結婚以及不斷增加的男同和拉拉伴侶。如果調查以下三種關係:結婚人群,異性戀同居人群,以及同性同居人員,如果一些指標在他們中不存在差異,那麼可以得出男女中都存在某些問題,如果存在差異,那可以解釋是婚姻的問題。

  在華盛頓大學獲得教職後,舒爾茨和一個同性戀同事,已故的菲利普·布魯姆斯坦合作研究,他們選取了舊金山、紐約以及西雅圖進行調查。這項研究非常不易,未婚同居的伴侶並不容易找,而男同和拉拉也非常警惕,舒爾茨問一個拉拉組織的成員,她能否和其他人談談她們之間的關係,這位成員說:「我們自己都很少談。」舒爾茨和布魯姆斯坦回收了12000份調查問卷,進行了上百次訪談,有一段時間,他們有20位研究生幫著整理數據。這個項目持續了將近十年,最終他們寫出了著名的社會學著作《美國伴侶:錢、工作和性》。

  舒爾茨和布魯姆斯坦發現,男同和拉拉情侶處理相互關係上比較平等,不管是思想還是行動。研究發現拉拉伴侶間的平等甚至有些過分,舒爾茨說:「她們甚至一分錢都分得清清楚楚,有時候真的讓我很崩潰。」男同伴侶在分攤家務方面通常也比異性戀夫妻要好,舒爾茨說:「我問過很多丈夫是否幫助妻子做家務,他們通常說不,你能想像聽到這些時我有多生氣。」

  當然不平等依然存在:在各種形式的伴侶中,收入越高的人地位越高也越有決策權。在拉拉伴侶中這種現象不太明顯,異性戀伴侶中較強,而男同伴侶中則最明顯。舒爾茨發現,讓兩個男人在一起更能體現「金錢萬能論」。這樣的發現不能說明這種傾向是與生俱來的還是社會賦予的,是男人骨子裡就把資源當做權利的象徵還是社會讓他們變成這樣,但是不管怎麼說,這些發現證明金錢是男人間競爭的一種方式,而不是丈夫和老婆競爭的方式。拉拉之中也有競爭,但形式不同,舒爾茨說:「通常越有孩子緣的女人越有發言權。」

  拉拉之間總是說過沒完,這樣她們的關係比其他形式的伴侶都親密。舒爾茨認為這也許可以解釋另一個發現:隨著時間推移,拉拉之間的性行為越來越少。她指出,拉拉之間已經很親密了不再需要性來維繫,相反異性戀女人和自己的伴侶交談沒有那麼多,Z愛是親密最便捷的方式。對於男人,她最後得出結論,不管是異性戀男人還是男同,性對他們而言就像三明治:好的、壞的或是一般的,他們都想要。

  其他研究也印證了施瓦茨和布魯姆斯坦的發現,同性伴侶之間更平等。2000年,佛蒙特州成為美國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心理學家Esther Rothblum認為這是一個研究同性人口如何分工職責的好機會。Rothblum現在是聖地亞哥大學的教授,她本人就是一個拉拉,長期關注拉拉之間的關係和精神健康問題。她想知道得到法律認可後,這些伴侶會受到什麼影響。

  當人們從全國各地湧入佛蒙特州辦結婚證時,Rothblum和兩個同事從公共記錄中找到了他們的名字和住址,並請他們完成一份調查問卷。然後他們要求這些人推薦未結婚的同性戀朋友以及已結婚的異性戀親人參加這個項目,這麼做事為了控制背景和教養等變量。研究者要求人們給伴侶打分,看誰更願意做飯、修理房屋、買東西。他們還詢問誰更可能和房東打交道、懲罰孩子、打電話給管道工,主動擁抱或者給予表揚,同時還調查誰更願意在爭論中聽取他人的意見。

  研究發現,即便進入21世紀,大部分已婚的異性戀伴侶都沿用舊的性別分工。同拉拉相比,異性戀婦女通常要求她們的伴侶支付房貸、租金或者水電費,購買生活用品、家電甚至是衣服。這些妻子通常包辦了洗衣做飯這些事。相比於她們的丈夫,這些妻子更有可能打掃衛生間,她們也更主動的維繫感情,例如表示愛意以及發起嚴肅的談話。當Rothblum和她的同事將異性戀丈夫和男同志做比較時,也發現了同樣的情況。異性戀丈夫比妻子更有可能修理草坪、倒垃圾或者維修房屋,他們可能會做早飯,但不會做正餐。而同性伴侶之間要公平的多,這並不是說他們平分了自己的職責,其中一人也許會固定做一些家務,但是因為沒有性別差異,所以會按照偏好或特長來分工。

  Rothblum的觀察在我採訪的一對同性伴侶中得到了印證。住在緬因州海邊小鎮的Seth Thayer說:「我喜歡做飯,所以這事基本我做。」而他的另一半Greg Tinder是個不錯的雜務工。其他採訪對像向我傾訴了婚姻中不平等關係的危險,Chris Kast剛和Byron Bartlett在緬因州組成了同性家庭,他們以前都和女人結過婚。上一段婚姻Bartlett理所應當的去倒垃圾,而現在兩個男人按照各自的傾向分工。Isabelle Dikland是華盛頓特區的一個商業顧問,她和教師Amy Clement結婚了,她告訴我最近參加了一個主要是異性戀家長的聚會,期間她們和其他母親訴說有兩個孩子真好,但是一個母親看上去卻非常懷疑:「你猜猜生了第二個孩子後,誰來做家務?我必須辭掉工作,現在家裡什麼都是我來。」這個女人撇了她老公一眼,Dikland趕緊尷尬的換了話題。

弗吉尼亞大學心理學家夏洛特·帕特森也發現在教養兒女方面,同性婚姻更加公平:相比異性戀夫妻,同性父母更加合作也更親力親為。帕特森和她的同事蕾切爾·法爾進行了一個研究,他們在11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選取了超過100個同性或異性戀養父母,這是此類研究中頭一次包含了男同父親。研究者到被選取父母的家中進行採訪,在一塊地毯上放了玩具,邀請受訪者和孩子一起玩耍,並用錄像記錄。帕特森發現,同性伴侶更可能一直陪著孩子,而異性伴侶則表現出傳統的模式:母親很投入而父親心不在焉。當異性父母同時教育孩子的時候,他們往往會相互拆台。拉拉母親相互之間合作得多,比其他群體更享受教育孩子的樂趣,男同父親分工上更平等,儘管對孩子不像拉拉母親那樣溫柔體貼。

  總體而言,這些被研究的家庭都很幸福並且有經濟保障。每種類型的父母都對家庭教養孩子的分工表示滿意,但是異性戀妻子的滿意度最低,她們常常抱怨,希望從丈夫那裡獲得更多的幫助。

  儘管同性父母比異性父母分工更加公平,但是他們也多少符合傳統模式:大多數同性婚姻中也都存在配偶一方掙錢,另一方照料家庭的現象。馬薩諸塞州立大學經濟學家李·巴吉特告訴我:根據經濟學原理,有孩子的同性家庭更像有孩子的異性戀家庭,而同沒有孩子的同性家庭有很大區別,你可以說同性家庭在脫離了傳統的家庭模式的同時,又向這種模式回歸。

  198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加裡·貝克爾出版了《家庭論》一書,其中他提到了「專業化分工」,一位家長呆在家裡而另一個出去掙錢,是家庭運轉最有效的模式,因為呆在家裡的配偶可以讓出去工作的配偶掙更多的錢。也許一個家長在外工作而另一個照顧家更容易接受了,因為可能這就是自然規律,或者因為美國職場太現實,必須有人做出讓步。馬裡蘭大學教授瑪莎·特曼告訴我,當同一位家長負責所有家庭瑣事的時候,這個家庭更可能運轉正常。

  最讓人驚奇的是,猜猜誰更容易分工,竟然是男同爸爸。利用最新的人口統計資料,格利·蓋茨發現32%的已婚有孩子的異性戀夫妻中,只有32%的家庭一人工作,一人負責家庭,而男同家庭的比例是33%。(拉拉們也分工,但是比例不高,也許因為她們之間太平等了,或者因為她們的收入太低,婦女的工資是男性的81%,對她們而言不工作是非常奢侈的)。儘管男同父親和異性戀伴侶的分工比例的差異並不顯著,但是非常有意思的是,男同爸爸和一般妻子一樣願意呆在家裡。

  儘管如此,誰該養家餬口還是讓男同感到焦慮,尤其是關係到誰在家裡更有地位。2005年關於同性家庭的研究發現,在分工的時候,男同們做出決定不容易:呆在家裡的爸爸認為他們的選擇承擔了名譽和地位的損失,因此男同們通常不會為誰留在家裡而爭執,他們都願意出去工作。在採訪中一個男同說:「這可能是我們關係中最大的問題。」

  三年後,Esther Rothblum和她的同事對第一批從佛蒙特州取得結婚證的同性伴侶進行調查,評估他們之間關係的進展情況。研究者發現,男同和拉拉伴侶在大部分指標方面都優於異性夫妻,他們對婚姻的滿意度更高,之間也更親密而且很少發生衝突。

  這並不是說同性伴侶之間不發生衝突,然而當他們爭鬥時通常會非常公平。來自華盛頓大學和伯克利大學的研究者2003年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同性伴侶之間的爭鬥有時還會非常有趣。這個項目組招募了異性戀夫妻和確定關係的男同和拉拉伴侶,研究人員要求其中一個伴侶挑對方的毛病,比起異性夫妻,同性伴侶中挑毛病的一方提出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問題,而被挑毛病的一方也沒有感到難以接受,他們很少抱怨或不滿,卻總是充滿愛意和快樂。研究者認為產生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同性伴侶之間更平等,而平等問題正是異性夫妻之間最大的消極因素,妻子通常認為自己比丈夫弱勢。

  當發生衝突時,區分同性伴侶和異性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因素是孩子。Rothblum指出,對於一般的夫妻幸福感通常呈U字型變化:結婚初期最高,然後開始下跌,然後再回升。而幸福感處於底部正是撫養孩子的階段。儘管男同和拉拉有孩子的比例在上升,但是仍然比普通夫妻要少得多。很多關於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的研究都沒有控制這個變量,2008年在《家庭心理學》上的一篇研究考慮了這個變量,這篇研究考察伴侶共同生活10年的情況。研究發現,沒有孩子的拉拉伴侶關係質量比沒孩子的男同伴侶和異性伴侶要高。2012年這份雜誌的另一個研究發現,在有了第一個孩子後,三種伴侶的關係質量都會有輕微的下降。當同性伴侶成為父母後,他們比異性夫妻更克制。

  至於離婚,數據還有待挖掘。2006年瑞典和挪威的研究發現,結婚的同性伴侶離婚率比異性夫妻要高,然而威廉姆斯學院研究發現美國的情況正好相反。目前為止的研究發現,儘管拉拉伴侶之間非常平等,但她們離婚的比率要高於男同伴侶,過於平等也許正是她們感情破裂的原因。

  施瓦茨80年的研究以及2006年在挪威和瑞典隊同性婚姻的研究都發現,女性對於平等關係有更強烈的要求。女性通常更挑剔,所以兩個女人在一起挑剔就會加倍,那麼可能真正威脅婚姻的原因是:女人。

  通過這一系列研究我們加深對了婚姻和性別變動的認識,下一個合乎情理的問題就是:同性婚姻不僅讓我們更瞭解異性婚姻,很有可能還會對後者產生影響。

  當我寫這篇報道過程中,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一些州,當事人(婚禮策劃、司儀牧師、未婚妻和未婚夫們)多次告訴我,他們那裡出現了婚禮熱潮,不管是同性還是異性婚禮。同性婚禮還給結婚典禮帶來了新變化,或者說讓婚慶更加回歸傳統。在馬里蘭州批准同性婚姻後不久,同志婚禮博覽會在巴爾的摩舉行了,Drew Vanlandingham是婚慶策劃師,他說自己的生意非常好,1月的時候,很多婚慶場館就被預定到了夏末。

  牧師們告訴我,他們的教堂開始不斷舉行婚禮。林恩·斯特勞斯說她的教堂已經荒廢好久了:「有些年只有一兩對在這裡結婚,有時候一對也沒有。但是今年我的日常排的滿滿的,3月有2次,4月1次,5月1次,9月1次,10月1次,哦對了7月還有一次。」這裡面有三次是同性婚禮,其他都是普通婚禮。三月初我參加了這個教堂第一次舉行的拉拉婚禮,在婚禮上我和史蒂夫·格林以及艾倫·羅翰進行了交談,斯特勞斯剛剛主持了他們的婚禮,這是史蒂夫第三次婚姻,艾倫的第二次。在遇到艾倫之前,史蒂夫發誓自己再也不結婚了,艾倫認為同性婚禮影響了他們,她說:「每個人現在都想結婚。」

  羅伯特·哈迪斯是D.C。一所教堂的牧師,他告訴我從參加同性婚禮的人那裡,他看到婚姻從新煥發了魔力:「異性戀參加同性婚禮時,我發現他們臉上的表情非常特別,突然婚姻變得又美妙了。」不管是莎士比亞的戲劇還是好萊塢的電影,和很多浪漫的喜劇一樣,人們喜歡看到並且見證相愛的人克服重重困難最後走到一起。然而除了浪漫還有別的東西起作用麼?

  我們有理由假定結婚的決定是可以傳染的。這種現象被稱之為「社會感染」,有很多重要的研究都是關於我們的行為和情感如何影響周圍的人。2008年就有一個很著名的研究,詹姆斯·福勞爾和尼古拉斯·克裡斯塔斯基發表了一項研究顯示:幸福可以通過社會網絡傳播。他們對馬薩諸塞州弗雷明漢市數千名居民以及他們的兒孫進行了研究,結果發現:情緒狀態可以直接轉移給其他人。還有一些研究也發現,肥胖、吸煙以及學校裡的行為都可能傳染。

  在一篇提交到社會學雜誌的論文中,布朗大學政治學教授羅斯·麥克德莫特和福勞爾以及克裡斯塔斯基發現離婚也有傳染性。她發現離婚可能在朋友中傳染,她告訴我朋友對婚姻的態度也會影響你的態度。有趣的是,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已有十多年了,結婚率不降反升,而很多保守人士一直聲稱同性婚姻將摧毀北歐國家的婚姻制度。耶魯大學法學教授威廉姆·埃斯科利奇和達倫·斯皮德爾2006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十幾年裡,異性結婚率在丹麥上升了10.7%,在挪威上升了12.7%,而在瑞典更是高達28.8%,這三個國家的離婚率也顯著下降。雖然這並不能得出什麼因果關係,但二人認為至少可以說明婚姻制度並沒有受到破壞。

  現在我們假設婚姻行為也是可以傳染的,那麼它是如何傳播的呢?我在華盛頓國家大教堂找到了實例,這個教堂是華盛頓特區的標誌性建築,主教管轄D.C。和馬里蘭州部分地區,這個大教堂是美國宗教生活的象徵,它更像是美國人的精神家園,這裡經常舉行重要的活動。這座教堂的主教是加裡·霍爾,今年早些時候他宣佈這座教堂將為同性伴侶舉行婚禮,這一舉措引發的關注超出了他的預期。雖然只有經常參加這座教堂活動,或其設立的教會學校的學生才能在這裡舉行婚禮,但這個教堂是非常有影響力的地方,霍爾利用這個機會對外宣佈,同性婚姻中的平等觀念非常值得所有人效仿,他認為牧師主教們會觀察同性伴侶,並把他們中的可取之處告訴異性夫妻。霍爾說準備同性婚禮過程中,他會給同性伴侶提供咨詢,而這一過程也改變了他給其他夫妻提供建議的方式。

  霍爾身材消瘦,灰色短髮,駕著一副板材的眼鏡,看上去就像一位大學老師,他熟悉美國文學、政治哲學甚至東亞問題,霍爾說:「我有12項可能引發衝突的議題,人們有必要對此進行討論。」霍爾生於好萊塢,90年代開始他就在帕薩迪納市的一所教堂主持同性伴侶的宣誓儀式。

  當霍爾知道有伴侶籌備結婚的時候,他會給他們一個清單,上面列出可能出現的衝突,讓這些伴侶回家討論並反饋。他說所有人之間都會有矛盾,那些婚姻幸福的人懂得如何處理爭議並讓對方知道自己的需求,霍爾認為矛盾的癥結包括:感情、X愛、如何處理和對方親屬的關係,如何度過節假日以及和其他朋友的友誼。他還同這些伴侶討論如何為人父母,如何分配家務以及資金,以及誰出去掙錢,誰做決定等問題。

  和Esther Rothblum一樣,霍爾也發現異性伴侶對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老一套,他說:如果你把這些問題拋給男人和女人,誰負責掙錢,男人會說是我,你再問誰負責控制生育,男人會說這是她的責任。相反,如果你問同性伴侶是否考慮過婚後如何共同處理財產、履行權利和義務等問題,他們通常想的更周全,因為異性伴侶通常會參照舊模式。

  霍爾常常對異性伴侶說:「我並不認同舊的觀念,女人不一定非要為了一個男人而放棄工作,而掙錢養家的不一定非是男人。」偶爾這些建議會有點效果,確實有一個新郎認為節育也是自己的責任,然而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會充耳不聞。霍爾認為婚姻必須發生變化,而這些變化會讓一些人不自在,他說:過去保守人士總說同性婚姻會威脅其他人的婚姻,我的回答是:『一派胡言』。然而現在我會說,同性婚姻確實對人們的婚姻有影響:如果你是個男人,那麼你就該和妻子一樣承擔婚姻帶來的義務和責任。同性婚姻讓我們看到了婚姻的其他可能。

  霍爾說同性婚姻甚至將改變婚禮形式。1000年來,基督教會都和婚禮沒有關係,婚禮過去是社會用來規範遺產繼承的形式。然而自從教會參與婚禮後,這種儀式更多的反應了當代的性別觀念。例如英國國教的祈禱書多年來一直宣稱,妻子必須愛護、尊敬服從她的丈夫,將他視為自己的主人。儘管現在這些誓詞已經取消,但是痕跡仍然存在:父親將女兒交給新郎的習俗,源自過去婚姻被視為財產轉移的工具,那時婦女是財產。霍爾說,為了應對同性婚姻的興起,教會也正在對婚禮形式進行改革,新的婚禮形式不是基於生育繁殖,而是更強調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在一起走過一生。

  同性婚姻不僅在教堂引發了震盪,現在已經波及到了學校和社區,人們不禁會問同性婚姻是否會加劇一觸即發的「媽媽戰爭」:有工作的母親和全職在家母親之間的戰爭。如果你懷疑妻子們不關心同性婚姻,那麼看看丹尼爾的例子,她和丈夫以及兩個孩子住在馬裡蘭貝塞斯達市。在從喬治敦大學獲得西班牙語學位後不久,她的第一個孩子降生了。她的丈夫是一名訴訟律師,每天要工作很長時間,丹尼爾不得不成為全職主婦,做這個決定對她而言並不容易。有一段時間她做一些關於攝影的生意,部分原因是喜歡攝影,另外就是希望告訴別人自己有一份工作。當聽到有人說工作母親沒資格評論全職主婦時,丹尼爾總是非常氣憤。

  她認識一對拉拉伴侶,兩個女人都是律師,其中一個呆在家裡照顧孩子。丹尼爾說:「她們的生活和我們沒什麼不同,如果做一個全職主婦非常適合她,那我的問題是什麼?她可是一個超級女權主義者。」儘管將自己和拉拉伴侶進行對比多少有些隨意,但這也正反映了當代母親的焦慮。另外這對伴侶更加快率、輕鬆,工作的那位拉拉比她所知道所有父親對家庭的參與度都高,丹尼爾說:「我真的有點羨慕她們。」

  於此相關的話題是男同父親對普通父親的影響。隨著越來越多的男同父親出現,是不是意味著更多的男人將參加學齡前兒童的家長會,接到各種生日派對的邀請函?儘管時代劇烈變化,但是人們對父親一些奇怪的態度卻非常頑固。羅伯特·海蒂斯說,一次他的伴侶克裡斯在登機前為自己的孩子折起了嬰兒車,就引來了周圍的一片喝彩,感覺就像他解出了一道數學難題,即便現在人們對父親的期望依然很低,當人們看到男同父親帶孩子散步時總會說類似「讓母親休息」之類的話。海蒂斯認為,每一次他和克裡斯帶著孩子去遊樂園或者給他講故事都是讓人們改變這種想法的機會,男同父親可以讓普通父親知道,婚姻意味著更多的責任和義務。

  70年代末80年代初,舒瓦茨調查各種伴侶的性生活,她得出了一個爆炸性的結論,大部分男同並不認同單配偶制,幾乎有82%的男同與伴侶之外的人有性關係,三分之一的男同認為單配偶制很重要,而另外三分之二認為單配偶制不重要,或對此保持中立。還有一個有趣的發現是同性伴侶之間並不一定要有性,一些男同說他們愛自己的伴侶,但是卻沒有性趣。還有些人說他們支持單配偶制,但是他們的伴侶或者說男同文化不支持。

  然而舒瓦茨相信即便在艾滋病出現之前,更多的男同已經開始傾向單配偶制。10年後更多的男同實現了單配偶制,但和其他類型的伴侶相比仍然低。在佛特蒙州的調查中Rothblum發現15%的異性戀丈夫有外遇,而結婚的男同伴侶比例是58%,未結婚的男同伴侶比例是61%。當問到是否和自己的伴侶就婚外性行為有明確的協議時,不到4%的異性戀丈夫表示他們和自己的伴侶商量過,而對方認為沒有問題,而已婚的男同是40%,未婚的男同是49%。而異性戀女人和拉拉都擁護單配偶制,拉拉擁護的程度更甚:14%的妻子說他們在婚外有性行為,而已婚拉拉是9%,未婚拉拉是7%。

  男同和拉拉能否改變婚姻關鍵在於人們對性和單配偶制的看法。私人行為通常只停留在私人層面:馬薩諸塞大學經濟學教授李·巴吉特在研究荷蘭婚姻問題時發現,儘管同性婚姻讓配偶之間的關係更加平等,但是他們無意否定單配偶制,即便他們自己不遵循這個制度。一些同性戀權益倡導者,比如作家丹·薩維奇公開宣稱單配偶制對伴侶的傷害更大。薩維奇質疑是不是大部分人都能幾十年只和一個人發生性關係,他告訴我單配偶制對異性伴侶而言是場災難,因為它給人們提出了不切實際的期望。他說:「男同伴侶的行為更符合男人的特點。」薩維奇自己的婚姻最初也遵循單配偶制,儘管每個人都背後偷腥,但是雙方都宣稱忠貞不渝。然而當他和同性配偶決定收養一個孩子的時候,薩維奇建議他們不要在對感情背叛零容忍,他認為偶爾出現這種事情就導致家庭破裂實在沒有意義,他們明確同意對方偶爾出去找人調情,薩維奇認為這是他們之間關係的穩定器。

  當然這種觀點還很難被接受:一個丈夫因為對別人感興趣而同妻子提出出軌的要求,這確實還無法被大眾認同。儘管很多同性婚姻倡導者也不支持薩維奇的觀點,但是一些專家仍然認為男同之間討論性問題更加公開。加利福尼亞查普曼大學教授納文·喬納森說,他發現很多男同伴侶之間定有性協議,在什麼時間、場合出軌是可以的,什麼時間場合是不可以的。儘管一些異性伴侶也有類似的協議,但要程度要小的多,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異性伴侶不會像男同那樣經常性公開討論性、慾望。

  那麼哪種版本更合適,是准許婚內出軌的婚姻還是我們理解的傳統意義上的婚姻。有必要指出美國的同性婚姻多發生在女性身上,婦女通常更加忠貞。一些研究表明結婚會改變人們的行為:威廉姆·艾斯克裡奇和戴倫·斯派戴爾追蹤研究挪威、瑞典和丹麥婚姻模式多年後發現,同性伴侶更看重單配偶制,而這些國家的HIV感染率也下降了。

  婚姻制度和很多同性伴侶所提倡的觀點中最衝突的地方也許就是性。格利·霍爾說儘管同志關係可以給婚姻提供很好的經驗,但是婚姻制度本身也有值得借鑒的地方。他說自己不會讓兩個不贊成單配偶制的人結婚,他認為單配偶制將是同志人群和教會之間最重要的議題。霍爾說,現在教會已將一些同志之間的行為視作正常,但是仍不能對不信奉單配偶制的同志伴侶不聞不問。在博弈的過程中,教會已經對文化的變遷做了很多妥協,從未婚同居到終身獨身,霍爾說:「我們確實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和人們談論性和性關係。」

  是的,婚姻制度將發生變化,確切的說是將再次變化。事實上傳統的婚姻早就不復存在,在人類歷史上婚姻曾經是國與國之間結盟的工具。在聖經裡一個男人可能和他已故兄弟的妻子結婚,或者一個男人可以擁有幾個妻子。它還曾是財富從上一代轉移到下一代的手段,確認孩子是嫡子還是庶子的工具,曾經是不被美國黑人享有的特權嗎,進入19世紀,英國不成文的法律規定結婚後,婦女就歸屬於丈夫,她沒有權利擁有財產並控制自己的收入。

  然而現在,很多類似的婚姻制度都已經瓦解。大部分人都認為童婚是侵犯人權,《已婚婦女財產法案》保障了婦女在結婚後的法律地位,最高法院認可了跨種族婚姻,而離婚也變得越來越容易。歷史證明婚姻制度在不斷進化,而我們有理由相信同性婚姻將推動進化的過程。

  最終事實將證明,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並沒有不同。男同和拉拉的婚姻和普通夫妻一樣,有的爭吵不斷索然無味,有的則充滿甜蜜令人羨慕。過去某些矛盾被稱作是男人和女人之間戰爭的根源,其實只要兩個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這些矛盾就不可避免。

(淡藍網編譯/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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