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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8:13:22| 人氣1,2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女女5角戀,削肉虐死女伴。2女魔判無期徒刑。(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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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許淑惠/台中報導】

中市去年九月發生一起驚悚的女女五角戀凌虐致死案,一名陳姓女子遭同性戀人蔡姓、謝姓女子,夥同陳姓、施姓女子與吳姓男子拘禁二十天,不僅天天皮鞭抽打、美工刀割臉削臀、香菸燙乳,還拿雨傘、掃把柄性侵,四女一男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但台中地院日前改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罪,重判主嫌蔡、謝無期徒刑,另三人各判三十年到九年八月不等。


開庭時,四女哭啼坦承凌虐、性侵,辯稱無意致陳女於死,已知錯悔改,並哭求法官不要判死刑,還說:「我們願意代替死者照顧爸爸。」


陳父心疼女兒遭虐死,決心上訴討公道。許淑惠攝

家屬不滿揚言上訴

但死者父親昨氣憤說:「我坐在旁聽席,她們只向法官鞠躬道歉,不曾轉過身來向我說聲對不起,這叫有悔意嗎?這是殺人案件,不是傷害致死案,如果沒想讓我女兒死,為何不停手?當吳男看見我女兒已浮腫像頭豬的時候,為何還要繼續凌虐?我會找律師上訴。」
檢察官也說:「這和一般傷害凌虐事件不同,如果她們要留陳女活命,看見她奄奄一息時,就該住手。」會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育有一子的二十三歲謝女,五年前透過網路認識二十一歲死者陳女並成戀人,謝女另與二十一歲蔡女交往,死者後來也愛上蔡女,而與謝女分手,謝女與另名二十一歲陳女交往同居,而蔡女也另與在台南就讀大學護理系的二十歲施女交往。



死者陳女遭謝女夥同舊愛新歡凌虐20天致死。翻攝畫面

香菸燙乳掃帚性侵

去年九月十二日,死者離家投靠謝女,喝酒聊天時,因死者自稱曾背叛謝女,謝、蔡、陳三女決定教訓死者,在啤酒摻入安眠藥迷昏死者,再分持皮帶、皮鞭、掃把柄虐打,還用美工刀劃臉削臀、香菸燙乳,又將死者長髮亂剪像狗啃,死者被打到無力氣、便溺在地板,蔡女等人就用狗鍊綁在死者頸部,拖到浴室沖洗。
三女又另與施女分持鐵製掃把柄、雨傘頭捅死者下體,死者痛得大叫,蔡女就用繃帶塞住死者嘴巴。謝女另找來二十五歲吳男處理死者,但吳男卻加入凌虐,致死者於去年十月四日死亡。


法官:無殺人犯意

法官認為,死者因遭長時間凌虐,致太多傷口而死亡,但謝女等有為她包紮上藥,因害怕犯行曝光,才未送醫,認定四女無殺人犯意。但四人凌虐死者二十天,惡行甚重,而吳男自稱看見死者「整個人都是黑黑的、浮浮腫腫,很像一隻豬一樣肥肥的」,還凌虐死者,故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重判謝、蔡無期徒刑,陳女因自首判三十年,施、吳各判十年四月和九年八月。


5兇嫌與死者關係圖

★謝、蔡、陳3女一起虐殺、性侵死者
★共犯施女、吳男也參與虐待、性侵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虐殺女伴示意圖
謝、蔡、陳三女脫光死者衣物,用狗鍊拴頸,再持美工刀割肉,拿掃把柄性侵、皮帶等物鞭打致死。

~~~(版主幹噍時間)~~~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要判死刑!
什麼叫"無殺人犯意"?
法官難道不知道,"凌遲"傷害,比一刀斃命還來的讓受害者痛苦嗎

真想狠狠敲那法官的腦袋,看會不會清醒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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