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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16:43:09| 人氣3,381|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們登記了》同志婚禮影片。(2012.12.11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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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3-04-06

筑紫,一個男跨女的女同志(自我認同為女性,喜歡的對象則不分性別)
位子,一個外型中性的女同性戀

兩人在2012年7月相戀,於2012年12月登記結婚(由於筑紫身分證仍為男性,所­以可以和身分證為女性的位子登記結婚),於2013年1月辦喜宴邀請親朋好友一同來分­享他們的幸福。

誰說同志不能過得很幸福,彼此有愛、有親朋好友的支持與祝福、社會氛圍變得更友善,同­志其實真的可以和大多數的人一樣過平凡的日子,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完整影片網址:www.youtube.com/watch?v=o5tRJK9CaVc

 

(版主ㄉ話)

個人覺得這段影片根本就是"自我宣傳"的內容吧!

我沒什麼感動的FU~ 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好開心的。

說穿了,因為她們之所以能登記結婚成功的定義還是在於"一男一女"的身分關係,

這對同志婚姻有什麼建設嗎?我不明白~

對我來說,我還是覺得真真實實的"兩男兩女"的婚姻關係,才是我所嚮往的。

我當然也認同所謂的性別錯置、變裝癖、變性僻的感情是自由的,

但別什麼特殊戀情都要來冠上"同性婚姻"的名義、然後大作宣傳,

看了真的是很讓人反感... ~"~

台長: →☆ 魅格格 ★←

位子
你好 我是當事人之一
同志不是只有兩男兩女
還有雙性戀跟跨性別

我是女同性戀 我老婆是生理男但認同是女生的跨性別
我是女同性戀 她是跨性別
理所當然是同志婚姻
就心理上而言我們是以兩個女生的狀態在交往
所以也是女同性戀
我想你的反感是來自於對同志族群不夠理解
希望這樣能夠解答你的疑惑
祝一切都好
2013-06-07 00:08:48
版主回應
所謂"同性戀",就以字面上翻譯,
是指同"性別"的人相戀,而不是跨性別的相戀。
妳是T,我相信,但我更是絕對比妳還要純正的P。
我對同志族群不了解?
妳又有多了解?
我相信這世上的每一段相戀、都有其存在的道理,
但跨性別、雙性戀、以及戀物癖的相戀,
我也認同這一些戀情的存在,
但它不該歸在"同性戀"這一類,
因為這根本就是混淆視聽!

在我的週遭,我看過有鐵T因為生理需要,
而去尋求男人的慰藉的,但她本身卻是有交女朋友的;
那我請問妳,她又算同性戀T嗎?
對我來說,我是把她歸在雙性戀。
我也看過T,明明說愛女人,卻去愛上變性完全的人妖,
那對妳來說,這樣的T又算哪一類呢?
對我來說,她還算是T,她只是喜歡看起來完美的女人而已。

對妳來說,可能我的論點妳無法認同,
但我更相信很多的T想法都跟我一樣;
或許以妳當事者的心態,妳不認同,
但這既是個新聞事件,我相信就一定有人有所議論,
所以~妳們生活開心就好,
又何必強詞奪理、亟欲解釋呢?不是嗎?
2013-06-07 16:42:31
位子
不好意思 我並不是T
而且影片是寫同志婚姻
並不是寫同性婚姻
再者
跨性別者本來就有可能是同性戀
性別認同跟性傾向原本就有所不同


我不敢說自己對同志族群有多了解
這些都是我開始從事同志運動後才知道的
我以前也有許多成見
對同志族群有誤解

原先我是以為您可能是沒有理解
因此才覺得我們的婚姻套上同性婚姻令您反感

不過現在看來
的確沒什麼好跟您解釋的
因為您認同的同志只有兩男兩女
您認為的同性戀一定要兩個生理性別相同
2013-06-07 21:13:30
版主回應
我說過了...所謂同性戀=同性別的人相戀,
所以這只是我跟妳觀念上差異而已。

我本身對於跨性別的人並沒有什麼偏見,
但上天賜與的性別,是出生就註定的,
跟是不是妳認為的"同性"相愛無關。

我個人只是覺得...
如果自己本身都無法接受、認同自己的性別或性向了,
那要別人多看好自己、根本就是癡心妄想。

我尊重這世上每一種型態的戀愛存在,
但那不代表我就要接受我所不認同觀點。

在醫學上,跨性別的人稱之為[跨性別障礙],
所以我並不覺得我這樣的論點有錯。

至於妳是不是T,我想那也跟妳們現在的婚姻無關,
因為那根本就不是妳們婚姻的重點;
而我,只是提出我個人的觀感而已。
妳可以不接受我的觀感,就如同我不認同妳的觀點一樣,
我只是說出我們大多數圈內人的想法而已。

至於妳說的"理不理解同志族群"這個問題,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註)
這些問題,對於許多人來說很困惑,從精神診斷手冊的演變史中,精神科醫師們似乎也「緩慢地」了解、認識跨性別者。2013年5月25日在台灣大學有一場「同志與精神醫療研討會」,醫師、心理師們分享他們對於「同志與精神醫療」的認識。其中,最令我感興趣的是第5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最近出版了,從第4版修訂版的「性別認同障礙(GID)」來疾病化跨性別者,在第5版手冊中,則用「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及「性別不安/不爽(Gender Dysphoria)」,取代「性別認同障礙」。
2013-06-07 21:43:59
Afen
我是位子的朋友,出櫃男同志
其實我並不完全100%熟識、了解的她們的狀態
只知道她們倆位彼此都是認定自己為女性
並認定對方也是為女性
也都相互喜歡的
(只是筑紫還沒有手術)
至於她們是TT戀、婆婆戀、還是T婆戀
或是不分的狀態在一起我就不清楚詳細的
那得要問她們
不過身邊除了這對
有太多不只是T婆戀的伴侶
TT、婆婆、不像T的T、不像P的P
各式的組合多到我有點懶得去分類了
至於純不純正
只能看個人的自我認定阿XD
也無法就此區分誰是或不是
(甚至有些人的認定可能就不一樣)

我所知道的同志(廣義的稱法)
其實就包含了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
所以我自己也會認定這是同志婚姻
(起碼是一個女同性戀+跨性別)

當然
你提到你很在乎
"用一男一女"的身分結婚這件事
當天的婚禮其實她們倆位有說到
(我猜當事人自己都忘了XD)
她們其實並不期望自己是用這樣的身分結婚
是和我們大家爭取到同志婚姻後
用"兩個女人"的身分登記
而非用現在很荒謬的一男一女制度去登記

有些身邊的朋友找到另一伴之後 (不分GAY或拉)
就不會想在爭取任何關於同志的權力/利
但她們目前為止起碼都還在這條路上
這是讓我在她們婚禮上很印象深刻的
2013-06-07 22:11:24
版主回應
我想大概只有你看出重點而已...

我本身對於她們的婚姻、愛情,
是沒有什麼特別偏見的;
而是"一男一女"的角度問題。

對我來說,爭取真正的"同性"婚姻是我一輩子的目標,
所以我對這樣的婚禮,並不十分與之認同。

網友要怎樣來看待我PO的這一段新聞、言論,
我無所謂。
因為我不是倚賴網友的言論生存的那種人。
我說出自己的想法、要PO跟圈內有關的新聞,
那是我的興趣&自由。
長期觀看我的新聞台的人就知道我的習慣,
所以我不會撤下發文,
反而希望大家多多討論。
2013-06-07 23:06:28
香菇
性傾向跟性別認同是不一樣的,你連這個都無法分辨 混淆在一起,我就不覺得你對同志文化有多深層的了解了。又者,你一個人又如何代表圈內大多數人呢?而且依你的觀點「自己無法認同自己的性別好像就別想得到別人的認可」,就你這個說法根本就是歧視跨性別啊。
2013-06-07 22:45:09
版主回應
我並無歧視「跨性別」,我只是單純認為,
這本來就不是同性相戀的一部份而已。
如果您無法接受,可以做個問卷調查啊!
我只是說出我所詢問的結果罷了!

就像當我聽到圈內人說自己的愛情是屬於不正常的關係時,
我也會跟她們講:
如果連妳自己都受他人影響,
覺得同性戀有違倫理道德了,
那妳們又為何要交同性的另一伴?
自己都不認同自己的性向了,
又怎麼說服別人?

而且影片的介紹內容是這麼寫的:
位子 一位中性外表的女同志
(自我認同為女性,喜歡的對象為女性)
筑紫 一位男跨女的女同志
(自我認同為女性,喜歡的對象則不分性別)

所以如果我斷定位子本身是不分,
那筑紫就算變完性了,也還是個雙性戀,
請問我哪裡歧視了?

而且,就以目前她們的生理性別來看,
光是床笫之間,就足以說明一切了吧?
2013-06-09 15:44:33
bi
不好意思,我是路過的雙性戀,
看完你的話以及留言實在忍不住想說,你根本就不曾用心去理解過同志族群。

首先,
現在跨性別者已經被除病化了,請自己多做功課多follow時事,所謂的性別認同障礙早已就不存在,有障礙的是那些不能接受別人跟自己不同的人,而非跨性別朋友。

再者,
性別可以討論的面向很多,可以分成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性態度、性實踐等等,這之間都沒有絕對的關聯性,只有既有的又莫名其妙的性別價值觀把這些東西都綁在一起,像是大家覺得妳是生理女性(生理性別),就應該喜歡男生(性傾向),就應該很溫柔婉約(性別氣質),對於性應該要很保守(性態度),在床上就是被上、被進入的那個(性實踐),你覺得你這樣被說會舒服嗎? 將心比心。

最後,我覺得自己是甚麼樣都是自己說的算,你在這邊評斷別人的自我認同就是一種歧視,因為你沒資格去評斷別人是怎麼樣,這世界上的名詞那麼少,每個人都不一樣,所謂的T、婆也百百種,憑甚麼只有你認同的T、婆才叫同性戀,你這樣跟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有甚麼不一樣。

說得很好聽,你希望大家多討論,但你從來就沒有好好認識過同志族群,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想跟你討論,尤其是你是這麼不開放的心態,成見又多,別人說的話也不想去思考看看,那是要討論溝通甚麼,不只是當別人不符合你的期待,你在這邊鬼吼鬼叫。(攤手)

你可以試試看站到最前端,接受他人的質疑看看,你會知道這需要多大的勇氣,以及需要多相信、知道自己:)))
2013-09-02 20:24:07
版主回應
首先,
現在跨性別者已經被除病化了,請自己多做功課多follow時事,所謂的性別認同障礙早已就不存在,有障礙的是那些不能接受別人跟自己不同的人,而非跨性別朋友。

(版主:我從沒說過跨性別是有"病"的.我只是單純覺得這不算是"同性戀"結婚而已.畢竟性別是天生的.刻意自己去變性的.本來就不算是"天生"的.還有,我每天follow的時事絕對比妳看的電視多.誰是有障礙的人.我想~有長期觀看我的部落格的人都知道.)

再者,
性別可以討論的面向很多,可以分成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性態度、性實踐等等,這之間都沒有絕對的關聯性,只有既有的又莫名其妙的性別價值觀把這些東西都綁在一起,像是大家覺得妳是生理女性(生理性別),就應該喜歡男生(性傾向),就應該很溫柔婉約(性別氣質),對於性應該要很保守(性態度),在床上就是被上、被進入的那個(性實踐),你覺得你這樣被說會舒服嗎? 將心比心。

(版主:妳這段話根本就是扯太遠了.這跟性別沒什麼關係.我只是說出大多數"天生同性戀"的人的疑惑而已.妳刻意挑起話題,只是更突顯妳的心理狀態是不健康的而已.)

最後,我覺得自己是甚麼樣都是自己說的算,你在這邊評斷別人的自我認同就是一種歧視,因為你沒資格去評斷別人是怎麼樣,這世界上的名詞那麼少,每個人都不一樣,所謂的T、婆也百百種,憑甚麼只有你認同的T、婆才叫同性戀,你這樣跟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有甚麼不一樣。

(版主:我從沒有說我自己"說的算".妳的文字解讀是有障礙嗎?麻煩請拉上面的回應來看.我也從沒說過什麼我認同的T、婆才叫同性戀,我也只是把大家疑惑的點說出來而已.應該將心比心的人是妳吧!
變性的人,跟不同性別的人結婚,是合法;那真正期待"同性"婚姻的我們算什麼?說她們偷跑又有什麼不對?FB上多少人在說,妳那麼有閒情逸致怎麼不每個去說教?而是挑這篇文章來發牢騷?)

說得很好聽,你希望大家多討論,但你從來就沒有好好認識過同志族群,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想跟你討論,尤其是你是這麼不開放的心態,成見又多,別人說的話也不想去思考看看,那是要討論溝通甚麼,不只是當別人不符合你的期待,你在這邊鬼吼鬼叫。(攤手)

(版主:真正在這邊鬼吼鬼叫的,是你們這群來罵的人吧?這是我自己的部落格,分享新聞'資訊給大家那是我的興趣;偶而發一些自己心理的想法就叫做成見?妳的觀念會不會太過於狹隘了?
對於同志的活動,我一直都是處於義務幫忙的前線,我所付出的時間&青春,跟妳這種人說是浪費我的精神.就因為我不想昧著良心說出"喔~終於有同志結婚"的話,就來攻擊我的部落格?妳們會不會想太多了ㄚ?
想紅...可以上FB去罵其他公開批評的人,這裡是po新聞&電影跟大家分享的部落格.不是妳們想紅的地方.
連發文都不敢公開自己的ID的人,還要說什麼義正言辭'冠冕堂皇的話?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至於誰是該認真去follow時事'或是不開放心態的人,我相信長期看我部落格的人都知道,不用我多說.
我如果是妳說的那種人,成見多?那我大可以刪除這篇爭議文,何苦給我自己惹麻煩?)
2013-09-02 23:41:07
→☆ 魅格格 ★←
再這宇宙萬物間,什麼都會變,也什麼都在變;
唯一不會變的,就是”變化”的本身...

藉由攻擊別人的部落格、來捍衛別人所不理解的定義,
就叫做自己”視野開闊”?別人就是”有成見”?
看起來就教人覺得無法信服...

對於父母生來我們的性別,自己無法面對的身體,
以靈異的角度來說:我們可以稱之靈魂裝錯身體,這我認同;
而以科學角度來說:醫生說這叫做”性別認同障礙”,這我也接受;
請問:這跟不開放心態有什麼關係?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藉由這篇報導,我還真是領教到了極致...

我認同變性人,那是因為她們選擇做自己,這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扣除泰國某部分因為家境而變性的人來說,因為他們並非出於自願)
我雖不喜歡雙性戀,但我也不排斥跟她們作朋友,
因為那是個人的性向所趨,跟做人處世無關;
只要不是蓄意欺騙別人的感情、為非作歹,
愛情是私人的,誰又有何資格干涉?

本版的一開市(始),就是以為同志(包含變性人)的服務為目的,
分享各式各樣的新聞、電影、資訊來給大家參閱,
偶而透露一些版主的想法,請問:我又何罪之有?

我的部落格是開來對妳們這些無聊的人”阿諛奉承”的嗎?
不是~
我的部落格是開來做什麼商業交易、營利行銷的嗎?
也沒有ㄟ~
那請問:以上那些批評的人,是那隻眼睛看到我攻擊當事者了嗎?

『對我來說,我還是覺得真真實實的"兩男兩女"的婚姻關係,
才是我所嚮往的。』

我想我的這句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如果看不懂意思的人是天生的『字障』,
那我也就認了...

但如果是刻意來亂的,麻煩一下...
為了讓各位網友都了解妳們的”闊論”,
請公開自己的部落格&ID,讓各位網友評評理,
不要只是會叫囂而已...
2013-09-03 16:49:31
→☆ 魅格格 ★←
(維基百科釋意)
同性戀或者同性愛(英文:Homosexuality)、男同性戀及女同性戀為一種性傾向及性行為,
指相同性別之間的個體產生愛慕、情感及性吸引及性行為的現象。
別稱為同人、同民。

心理學及精神醫學對同性戀的定義
1973年,美國精神醫療與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nd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把對於同性戀的定義更正為:「同性戀是指一個人無論在性愛、心理、
情感及社交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這樣的興趣並未從外顯行為中
表露出來」。同時美國心理協會(APA)也於1975年時正式宣告:「同性戀的性
取向並無損於個人的判斷力、穩定度與一般的社會職業能力,故應將同性戀取向自心理疾病中除名。」(註二)不過自我認同困難同性戀(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
──對自己同性戀取向不滿意、且感到持續且明顯的困擾──仍歸屬於心性疾病
(Psychosexual disorder)的一種。
2013-09-03 16:50:41
→☆ 魅格格 ★←
我之前收錄的報導:
http://mypaper.pchome.com.tw/miss33lin/post/1324310962
裡面有段採訪是說:
我從頭到尾都覺得她是女生,只是身體構造跟我不同。我慢慢拉近兩人身體距離,讓她知道我不介意她的身體。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形象,筑紫是我喜歡的那種女生。性器官只是輔助我們達到性愉悅的身體工具。即使她現在仍有男性性徵,卻一點都不困擾我。

(身為一般的T...我想是沒有幾個人能接受這種觀點的吧...)

所以想來踢館的人,麻煩請先評估一下"現實"再來發言;就因反對而反對,未免也太自大、也ㄠ的太牽強了! (超低級)
2013-09-11 17:40:5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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