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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2 16:22:22| 人氣1,0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登記結婚不成,今提訴願。爭同志結婚 祁家威接棒抗戰。(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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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3-22 01:31
  • 中國時報
  • 【蔡永彬/台北報導】

     同志運動人士祁家威、伴侶邱先生,昨天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電腦系統顯示「妻需為女性」而無法受理。祁家威今天會去拿「不受理處分書」,並向北市府提出訴願,開始「長期抗戰」。

     陳敬學、高治瑋是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的男同志,他們為了婚姻登記,打了一年多的行政訴訟官司,今年初撤回,讓國內第一件同志婚姻權訴訟案以撤告收場。祁家威打算接下這個「任務」。

     祁家威和邱先生同住五年多,昨天下午兩人到萬華戶政所登記,服務員告知無法辦理;邱先生簽字後離去,祁家威重抽號碼牌再辦也不行。萬華戶政所主任洪進達出面解釋,內政部戶役政系統中,如果妻子的身分證字號第一個數字打入代表男性的「1」,就會顯示「妻需為女性」,其他格子都無法輸入。

     洪進達指出,法務部解釋《民法》對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他們尊重民眾的選擇,但業務執行上,一是法律不允許、二是系統設定問題,他們也很為難。

     祁家威說,他今年五十五歲,萬一他過世,伴侶無繼承權、很沒有保障。他還提到,有同志迫於傳宗接代壓力,雖然有伴侶,還是跑去和女生結婚,女生變成生孩子的工具;如果法律能給同志婚姻權,這是很明顯的「重婚」,可以避免。

     陳敬學、高治瑋在一月廿三日撤回訴訟,祁家威覺得可惜,但可以理解同志的壓力。祁家威在三月廿一日重新奮鬥,他說「一二三、三二一」是數字上的巧合;他看過農民曆,昨天「宜婚姻嫁娶」,代表他誠心誠意,不是「來亂」。

     一九八六年祁家威就去過立法院陳情,爭取同志婚姻權,九二年去行政院、九八年去台北地方法院公證,但台北地院不受理,經過一系列的訴願、抗告,甚至到大法官釋憲,也沒人理他。

     有當時也在萬華戶政所的民眾說,他們就是「愛到了」,想要老來有個伴,乾脆讓他們結婚;但也有人表示,如果兒子這樣,會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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