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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17:33:18| 人氣1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丹麥創舉,同志可在教堂結婚。(20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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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

儘管三分之一的丹麥牧師表示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不過丹麥國會七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同意同性戀者有權在教堂內舉行正式婚禮。丹麥第一對同性婚禮最快將於十五日舉行。

這項由丹麥中間偏左政府提出的法案,在國會以八十五票支持、二十四票反對、兩票棄權獲得通過,在一百七十九個席次中,共有六十八名國會議員缺席。

三分之一牧師拒為同志證婚

丹麥宗教暨平權部長薩仁對此表示興奮,她說︰「這是同性與異姓伴侶的平等。」

根據該法附件,牧師若認為同性婚禮有違個人信仰,可以拒絕證婚,然而當地主教必須 安排替代措施。丹麥旅遊業大亨艾林說,他計畫下週就與交往二十八年的伴侶結婚。

他說,「我覺得丹麥已從中世紀向前邁入二○一二。」極右派丹麥人民黨表示︰「婚姻 如同人類本身一樣悠久,有些基本是不能改變的,婚姻理應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在國會無席次的基督教民主黨七日宣布,將發動集體訴訟,因為該法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涉及違憲。一份民調顯示,此法案促使約四十四萬基督徒考慮退出其教會,這些人將可 加入集體訴訟。維堡主教尼森警告,新法恐有造成教會分裂之虞。

丹麥是同性戀權益的先驅。一九八九年成為全球同意同性伴侶公民結合的首國,自此, 同性戀者有權因其結合而獲教會祝福。新法則更進一步,讓同性戀者有權在教會完成  所有結婚儀式。

《版主ㄉ話》

如果這世上,真的有所謂的『神』,那祂,應該是無私的,

對信仰祂的子民的照顧是無分別的,那有所謂性向歧視、分別,不是嗎?

所以個人極力贊成這樣的新制,也期望台灣的教會能夠陸續跟進,讓大家可以更自在。

台長: →☆ 魅格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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