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5-04 04:09:39| 人氣5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他的好心 暗藏不軌>出遊借宿歡醉ˋ大學男生遭性侵_2009/05/0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高雄江姓、劉姓男大學生,騎單車到高縣桃源鄉遊玩,
神學院畢業顏姓男子招待2人到住處過夜,另找友人陪江等人喝酒,
3人酒後共睡一床,顏嫌趁2人酒醉先幫江口交,並對劉上下其手,
隔天2人醒來,江發現脖子被種「草莓」,遂向警方報案,
顏嫌二審被判處徒刑4年2月,該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7月10日晚上,江姓、劉姓大學生騎單車到高雄縣桃源鄉旅遊,
在一處民宅躲雨,碰到顏姓男子後,經對方好心邀約到住處過夜,
2人不疑有詐,轉往顏宅休息洗澡。

晚上8點多,顏姓被告開車載王姓友人,陪同江、劉到村內閒逛,
沿路並叫王下車買酒,先後找3處地點飲酒,席間顏因故離開,
讓王等人對飲後,顏再帶江、劉回住處共睡一床,顏睡在2人中間。

隔天凌晨3點多,顏趁江姓大學生酒醉嘔吐,躺在沙發上,
涉嫌幫他口交、打手槍,直到射精始罷手後,但猶未滿足,
又對劉姓大學生上下其手。隔天上午,江、劉2人醒來,
江發現脖子被種「草莓」,於是向六龜分局報案。

顏姓被告出庭應訊時,自稱是神學院畢業,並說,江脖子的吻痕是在浴室時,
江猛抱住他身體不放,強迫他親吻所致,否認趁機猥褻、性交及性騷擾等犯行。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2名大學生描述遭性交、騷擾等過程,
與查證結果相吻合外,江脖子確有「草莓」,被告並曾向劉要胸毛,
經查劉胸毛的確很長,加上2人與被告沒有過節,不可能惡意嫁禍,
認定被告有罪,但仍可上訴三審。

《版主的OS時間》
這年頭~ 連男生都不安全了,
那女生呢? 該怎麼辦才好咧?
《版主叮嚀時間》

其實這是【同志諮詢熱線】的電話啦...

小朋友要乖喔~
不可以亂打捏=ˇ="

台長: →☆ 魅格格 ★←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