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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01:48:32| 人氣31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師瞞孩子性向_家長怪罪不合理_2008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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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黃太太未成年的兒子,2月和男網友發生性行為而感染性病,
她才知兒子是同性戀。當她獲知兒子班導師卻早在1年前就知兒子性向,
卻未告知家長,認為導師及校方有疏失。

不過,專家則說,家長怪罪老師不合理,建議家長要常和子女溝通,並多鼓勵孩子發言、討論,才能陪孩子健康成長。

黃太太表示,她兒子今年17歲,就讀五專二年級,5月初兒子告知可能得了痔瘡,屁股會痛,她帶兒子就醫,才知兒子竟是得了俗稱「菜花」的性病,
相當訝異。事後兒子告知,他是同性戀,2月間和男網友出遊發生性行為,
可能因此才得性病,兒子還說,專一時班導師就知道他的性向,但他要求導師要保密,對此,黃太太認為:「都是校方未即時告知才釀成憾事。」

*家長應與子女溝通*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辦公室主任陳伯杰表示,校方並不能確保每位學生的校外行為,且同性戀本來就較敏感,很多家長都不能接受子女是同性戀者,老師為保護學生而保密,未告知家長,不能說老師有錯,建議家長平時應與子女溝通,了解子女身心情況,才能陪孩子健康成長。

台灣性教育協會理事長高松景說:「很多事情家長愈禁止,孩子可能反彈愈大。」建議父母應教導未成年子女正確的性觀念,像和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可能觸法、約會時要注意時間及地點,避免讓對方有機可乘,若發生性行為,一定要使用保險套,以預防懷孕或得性病等。

『版主OS』

ㄜ~傻眼......=.="
這種事怎麼可以怪老師捏= =?

說真的,現在的小孩都太早熟了,與其限制她(他)們的行為,
還不如切切實實的把"性教育"交給大家知道!

"ENJOY SEX"之前,"SAFE"也是很重要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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